○李郁葱
写作是一种发现。这几乎是老调重弹,但对于写作者而言,如何找到这种惊奇是一种考验和魔法,这也是写作的秘密之一:同一个地方、同一件事,为什么有人写得好看,有人写得寡淡?
作家好坏的分野往往就在此,它指向的是作家驾驭文字的文学才能。
从根本上说,这就是写作的才能问题。就我个人而言,在诗歌写作中,我从未信任过那种段子式的口语化写作。这倒不是出于我的审美倾向,而是由于在对这些文本的阅读中缺少“惊奇”的发现。而这种对“惊奇”的发现,原本就是文学的秘密之一。
这正如个人对历史人物的写作,资料都是公共的,如何把他们写得有趣?我想需要的就是个人的发现:先基于个人经验进行分析,在这种分析之后再去描摹这个人和他所做过的事。只有经过这样的钩沉之后的写作,这个人物才能复活,在时间的大门被打开之后,他在文字中才得到精神意义上的血肉。
就像对一个地方的阅读,往往会有两个维度:一是从地理的角度,就是以空间为维度;一是从人文的角度,就是从时间出发。而这两种阅读的交叉,无疑拓宽了一个地域的宽度。这也是一种对风景的深度诠释,我们所看到的风景都是一样的,但风景之后的深度不同。见山见水,更要见的是心中的山和水,这或许也是旅游的意义,而写作就是这样日常意义上的一次冒险。在一般意义上的写作之后,这种深入是作家拓宽自身的一种方式。
比如我试图描述我所居住的城市时,我肯定不会去写大家都看得到的事物,我要写的是它的气息,那种一直萦绕我们的气息。正是那种神秘的气息,塑造出了一个城市或地域的风度,让人在不知不觉的阅读中发现,这个地方的底蕴愈加丰厚。打动人们的,是不一样的文字表达,那里会有很多道门,每道门后都有一个不同的世界。
不少学生作文实际上是机械的写作,那个时候,我们会考虑文字的优美、比喻的恰当、思想的饱满……但写作在另外一种意义上是荒芜和野蛮的,它需要任性的生长。我们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去修剪它,但我们不要去阻止它的生长。
史蒂文斯的《观察一只黑鹂的十三种方式》,比较形象地表达了这种观念:当我们以不同的心境和不同的角度去看待事物的时候,我们会发现事物已经改变,甚至有了魔幻的魅力。
写作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寻找惊奇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