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随强
甘肃省通渭县农业农村局,甘肃 通渭 7433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的相关意见,倡导“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发展理念,结合通渭县实际,制定印发了《中共通渭县委办公室 通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渭县农牧林业局关于加快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过一系列措施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认证和申请。逐步建立县乡两级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四有”(有职能、有机构、有人员和有经费)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同时通过多渠道争取更多的财政专项资金,将认证产品纳入补贴和奖励范围,为认证发展注入动力。
为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支持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推动标准化生产,大力推进品牌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县政府出台政策,将会对认证绿色食品的新型经营主体实施现金奖励,对每获得1个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并带动贫苦户20户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每获得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行业协会或事业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鼓励新型经营主体把“三品一标”认证作为提升产品品质和形象、增加内部产品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增加对申报“三品一标”产品的积极性。
把打造特色农业品牌作为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及其他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农产品品牌为重点,发展做大一批传统农业品牌农产品生产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我们结合通渭地方种植特色,发展培育了“通渭苹果”“苦荞麦”“金银花”“飞天粉丝”“土鸡蛋”等地域农业品牌。仅金银花一项,带动全县贫苦户5 000多户,户均增收6 000元以上,有力地推动我县农业品牌建设向更高品质、更高水平迈进。
根据通渭县农产品地域特色、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重点挖掘具有县域自然环境和历史人文特色的产品,近几年挖掘出来了苦荞麦、苹果、红豆草、金银花等具有悠久历史的特色种植产品。目前,“通渭苦荞麦”已经通过批准登记,“通渭苹果”已注册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通渭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已通过了省级现场核查和评鉴会,现已经提交到农业农村部,正在等待审核。下一步,我们将对“通渭苦荞麦”“通渭红豆草”“通渭金银花”等产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挖掘全县农业种植特色产品,打造多个“通渭名片”。
通渭县绿色食品发展在短短几年来从0到10的突破,农产品地理标志从0到2个(正在申报中)的进展,每年都在保持着10%以上的增长率,绿色食品和地标产品面积超过15万亩以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全县绿色食品认证主要依靠政府和几个工作人员的推动,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等认证主体对认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识不够充分,参与积极性不足,没有真正的将“绿色食品”认证作为一项提升企业内部管理和增加品牌价值的重要举措。
从全县来看,累计认证的10个产品中,只有1个产品在商标使用、广告宣传、网络营销等方面做得非常好,剩下的9个产品有6个没有在产品上使用绿标,经劝导后才开始逐渐开始印制绿标;有3个印制了绿标,但是绿标不规范,最后也没有使用。总体来说,县内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品牌价值使用不够充分,对农业品牌建立的愿望还没有完全激发。
部分认证的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对绿色食品企业对绿色食品生产过程记录不全,存在着生产记录档案记录不及时,每一次不是及时填写、一次填写几次等现象。
据统计,在县内的绿色食品经销中,有4个绿色食品产品价值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50%以上,剩余几个产品经常和普通产品放在一起销售,价格和普通产品几乎没有区别,绿色认证的价值和品牌没有得到很好地额体现。
通过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绿博会”“有机博览会”“地标农产品专展”等大型宣传平台,加大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新型经营主体推广力度,通过平台给企业提供良好的展示机会,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组织开展宣传推广工作,进一步提升“绿色食品”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积极组织“绿色食品”产品进社区、进超市、进校园活动,积极对接甘肃省农业扶贫产业产销协会,参与各地农产品展销活动。让“绿色食品”产品在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要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按照通渭县实际情况,坚持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的原则,逐步建立起农业生产力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生态农业新格局。把开展绿色食品认证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从新认证或在认证的绿色食品中选取一批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对农民增收贡献大的具有“独一份”“好中优”“特中特”“错峰头”的通渭“金牌产品”“名牌产品”,进行重点推广,发挥好绿色食品生产在带动就业、增加农民脱贫致富方面的积极作用。
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需要,鼓励事业单位和新型经营主体制定一批绿色、优质方面的把农业地方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在辖区内推动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大标准宣传推广力度,强化标准的集成转化和推广使用,推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支持规模种养企业、专业化公司、农民合作社等认证主体建设运营农业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设施,采取政府统一购买服务、企业委托承包等形式,推动农业废弃物第三方治理。同时,政府进一步加强产地环境治理,强化耕地污染管控与修复,开展农膜回收示范行动。通过推广绿色食品标准化技术技术,全面减少县内废旧地膜和农业废弃物第三方治理,进一步加大循环农业的发展力度,践行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
鼓励新型经营主体把“绿色食品”认证作为提升产品品质和形象、增加内部产品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增加对申报“绿色食品”产品的积极性。县农业农村局将会对认证新型经营主体在示范合作社申报、产业扶贫贷款和其他农业项目的审批中把“绿色食品”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依据,予以适度倾斜,同等情况下参与绿色食品认证的优先,让更多的新型经营主体在“精准扶贫”中通过认证“绿色食品”,再申请项目的方式,更好地发挥“绿色食品”认证新型经营主体在精准脱贫中的积极作用。
根据地方特色,大力培育一批能够扎根落户到地方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运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带动大量贫苦户的优质新型经营主体,通过优中选优、优化农业科技资源布局,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人才等要素向农业绿色发展领域倾斜,农业部门和新型经营主体组织人员研究提出适应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的绿色发展技术集成创新方案,遴选推广绿色环保、节本高效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同时培育出一批绿色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