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武友
(作者单位:广东省公安厅警犬基地,510000)
公安部办公厅通报赵克志部长批示后,广东省公安厅领导高度重视,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春生,副厅长林文雄同志均在《关于贯彻落实赵克志部长对警犬工作批示精神有关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我省警犬部门要紧紧围绕公安部刑侦局《2019年全国警犬重点工作》要求,以公安厅警犬基地升级改造和全省警犬技术“三年规划”实施为契机,落实各项工作,树立广东警犬工作的品牌形象。
近年来,广东省公安机关推行警犬基地履职检查考核,对地市、县区基地管理指导、培训复训、犬病防治、警犬繁殖、业务研究等进行全方位检查、考核、评比,并予以通报。这一举措对警犬基地在机构建设、装备保障、管理指导和各项业务工作方面起到了持续的促进作用。通过履职检查考核的方式,省公安厅和各地逐步建立了标准,制定了规范,促进了工作,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实效。现已在全省21个地级市、78个县区级公安机关开展了警犬工作,全省警犬技术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一)推进示范点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针对广东警犬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例如地区发展不平衡,珠三角强,粤东西北弱;市县发展不平衡,地市强,县区弱;专业发展不均衡,刑侦用犬弱化等),2017年底,省公安厅决定利用3年时间在全省县区级公安机关分批建设警犬工作示范点。分别在经费支持、警犬配发、技术指导等方面对示范点单位予以扶持。前期已开展任务书签订、现场督导、下发规范、划拨扶持经费、筹建准备等相关工作。2018年以来广东省警犬技术部门继续落实公安厅领导关于加强县区级警犬技术扶持的指示精神,积极推进警犬技术县区级示范点建设工作。自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各示范点建设单位高度重视警犬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积极争取成立警犬工作机构,并配置专职带犬人员,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广州花都、汕头潮南、韶关武江、梅州五华、阳江阳春5个首批县区级公安机关警犬工作示范点基地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中潮南、武江、五华、阳春已分2次落实扶持经费各125万元,花都为自筹经费建设。按照公安厅通知要求,全省其他16个地市也在积极开展示范点建设工作,2020年前各地市至少完成1个县区警犬工作示范点建设任务。
(二)贯彻“三年规划”实施,加强业务建设。为贯彻落实部领导批示精神和公安厅党委部署,争创“全国一流”的警犬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警犬技术在反恐处突、侦查破案等方面的独特作用,2019年2月11日,印发了《广东省公安机关警犬工作建设发展三年规划(2 019~2021)》(以下简称“三年规划”)。文件下发后,多地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或分管警犬工作的局领导均做出批示,高度重视并重点保障警犬工作,我省警犬工作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广州开始着手研究新警犬基地建设工作,着力解决现有警犬基地面积不足,训练场地紧张等实际问题;深圳为刑警支队警犬技术部门一次性招录了100名带犬人员,筹建集反恐、刑侦、治安巡逻为一体的警犬队伍;珠海计划扩建或另建警犬基地并推广智慧新警务警犬远程指挥系统运用;湛江将警犬技术纳入公安厅刑事技术中心粤西分中心统筹规划建设;东莞近期拟召开公安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全市警犬工作;梅州计划斥资180万元用于警犬基地及装备建设,并将该项目纳入市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三五”规划;阳江拟投入近500万元用于警犬训练基地改造工作。
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健全省、地(市)、县(市)三级警犬工作机构,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提高全省现有警犬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拓宽警犬使用范围,提高警犬的使用率和实战能力。
广东省公安厅现有的警犬基地自2000年建成至今已使用了19年,基础设施陈旧老化,已不适应当前警犬工作需要,同时在建设规模、功能规划等方面也日渐落后于国内先进省市。为了适应发展需要,确有必要进行升级改造。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全省警犬工作发展,按照公安厅领导提出的“我省各项公安工作要走在全国前列、争当全国排头兵”总体要求、公安部刑侦局和昆明片区对我省警犬基地建设规模、功能区划和发展方向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和警犬工作实际需求,经厅党委会议讨论,决定斥资7600余万元将原刑警培训中心整合到警犬基地,重新规划,统一建设。力争通过本次升级改造,将广东省公安厅警犬基地打造成“全国一流、国际先进”的综合性警犬基地,同时带动全省警犬技术的发展,争创佳绩,争当全国警犬技术行业的排头兵。
为巩固和提升全省公安机关警犬能力水平,全省警犬技术部门积极举办或参加多种多样的警犬培训和大练兵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警犬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同时,全省警犬技术部门坚持实战引领,积极开展警犬现场使用,取得了突出成绩。
安保勤务方面,先后执行并圆满完成博鳌亚洲论坛、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第14届广东省运动会、中非合作论坛峰会、“1090”专项活动、第12届中国航展等共10余批次重大活动安保工作,得到了公安部、省公安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基层公安机关的高度赞誉。
服务侦查破案方面,广东各地警犬技术先后多次在各类重大刑事案件中发挥关键作用。
案例一:2018年深圳“8·18恶性持枪杀人案”中,广东省深圳市警犬基地训导员王海清副大队长根据现场勘查及案情分析,确定警犬使用方案,由案发现场为中心由内向外开展地毯式搜索。由于天气恶劣下着雨,加上现场处于山林地带,山高林密,给搜索带来极大困难,也给警犬带来极大考验。大家冒着雨,克服复杂地理环境,深入密林开展搜索。经过数小时的持续搜索,在距离案发现场的数千米处,训导员洪军思带领的警犬“凯撒”发现重要物证,1包子弹及少量处理伤口的药品,经技术部门鉴定系犯罪嫌疑人留下。次日在搜索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一处藏匿点。在藏匿点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用的背包,衣服及2个压满子弹的弹夹和1张给破案起关键作用的借条,经技术部门鉴定,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
案例二:2013年茂名高州“4·8抢劫杀人案”中,警犬管理大队接到指令后,立即指派副大队长林振兴携警犬“家风”火速赶赴现场,林振兴认真细致勘查现场后,以死者血迹作为警犬血迹搜索追踪的起点,警犬感受嗅源后,即兴奋搜索上线,穿越一条约10米马路,并往斜对面的一条约1米宽的小巷追去,追踪500多米后,对一户2层楼房门口,特别兴奋重嗅,不停原地打转,但民警发现此门已上锁,于是令犬继续搜索,后犬没有追踪表现,被迫中断。林振兴立即向在现场指挥的茂名、高州市局有关领导报告警犬追踪使用情况,并确定警犬追踪迹线、方向、方位,以作为侦查工作重点。经侦查人员工作发现,在楼房居住的杨某鹄有重大作案嫌疑,后经证实外逃。警方经布控于第二天将杨某鹄抓获,经审查,杨某鹄对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其供述抢劫杀人的潜逃路线后确定与警犬追踪迹线一致。
案例三:2018年珠海“7·10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中,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警犬技术大队训导员杨诗垚、汤滨嵘,携3头物证犬对案发现场遗留的男性拖鞋及某宿舍男子床上物品进行气味鉴别,3头物证犬对鞋子与床上用品的气味联系均无示警反应,后来印证,该拖鞋不属于犯罪嫌疑人。排除该物证后,警犬工作组迅速向刑警大队负责人报告情况,并决定重新确定侦查方向。据现场勘查的同志反映,犯罪嫌疑人身上有伤,并在现场留有血迹。民警携犬在宿舍6楼搜索时,血迹犬“飞龙”对601、602、603门口表现异常兴奋,且该区域地面明显有被水冲洗过的痕迹,后物证犬“小六”也对603门口反应异常兴奋。此位置正好是案发现场女宿舍对面的男宿舍。民警进入603宿舍后,发现一名穿着牛仔裤熟睡的男子,血迹犬对其牛仔裤作出反应,经仔细查看,牛仔裤上有少量凝固血迹。此时该男子仍在睡梦中,警犬工作组做好看守该男子的同时,通知分局刑警队人员到场,经警犬将该男子身体气味与现场遗留血迹等物证提取的气味比对,该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后经刑侦技术部门对现场提取的指纹及DNA比对,确认该男子吴某涛就是该起入室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
案例四:2018年广州花都区“2·8故意伤害致死案”中,因犯罪嫌疑人醉酒后记不清杀人凶器遗弃地点,办案单位请求警犬支援。公安分局警犬基地立即派员带领物证搜索犬“铁钉”和“马力”赶往案发现场。到达现场后,训导员认真筛选嗅源并结合现场情况进行搜索。经过近3小时的仔细搜索,带犬民警贺永所带警犬对一垃圾桶附近的塑料袋作出示警反应。经技术人员勘查,从警犬示警的塑料袋里发现匕首1把,经检验确认为犯罪嫌疑人作案时所用凶器。
广东特色警犬工作将以赵克志部长批示精神为指引,撸起袖子加油干。我们坚信,在各级领导和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广东警犬工作将持续保持改革创新精神,锐意进取,谋求更高水平、更大格局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