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璎璐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湖南益阳 413000)
高职教育必须在地方政府的引导与开展校企、产教融合工作。这是因为高职教育属于区域性教育。但是当前很多地方政府尚不能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以及国家现行政策,制定出可行性的指导方案,也未建立相关协调管理机构。加之经费匮乏,未明确考核目标,惩戒机制、激励政策缺失、学校育人机制不合理、未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行业指导作用等各方面的原因。总之高职教育在实际发展中尚存诸多不利于深化、长久融合产教问题的因素。虽说部分高职院校也意识到产教融合的重要性,并做出一些努力,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其相关工作往往是零散的或是在小规模内进行,持续的时间过短。
只有保证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能够实现良好的合作,促进物、财、人的流动,才能够深化产教整合。从地理位置的层面分析,这要求职业院校、行业产业园是相近或相容的。但是现有城市建设规划普遍忽视教育功能区,普遍倾向于在大学城设置高职教育,而非产业园区。这是当下很多职业院校与企业工业园区存在较大距离的主要原因。
政府的政策支持与行业企业的支持是高职教育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础。此外,职教中介机构的支持,尤其是在鉴定及推广优秀职教成果、评定质量、建设产教融合机制方面的支持。但是当前很多职业教育仅在学校或者附属政府设计职业教育中介机构,其自身的影响力,评价结果都不高。
从管理体制方面来看,高职院校普遍实行行政化的体制。而行业企业则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如此一来两者很难有效衔接运作方式。高职院校基于行政化管理的理念,其主要强调完成上级政府部门所安排的工作。因此现有内部管理机构中并未基于产教融合的需要,而形成职责明确、高效的机构。很多高职院校在实际开展相关工作中尚不能正确认识校企合作的重要性,这是校企合作效率低的主要原因。从某种层面上说在缺乏动力的情况下,基于行政化管理的高职院校,很难实现产业化发展,很难通过校企合作研发技术、积累技术、转化技术成果。综上所述,市场化运营管理程度低、技术能力弱,是阻碍产教融合的主要原因。
经济、科技技术、社会文化、法律等各种因素、外界环境都会直接影响产教融合的进程及其效果。这些外部因素有可能推进产教融合,同时在某种条件下、时期,可能成为阻碍产教融合的主要原因。客观上说要使这因素充分发挥作用,促进产教融合,必须综合职业教育界等各个领域进行调整优化,构建“生态环境”,推进产教融合。只有整体优化外部环境,才能助推产教融合。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整体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逐渐提升经济法律、科学技术、文化品质。在此背景下应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作用,结合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完善化配套设施,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从科学技术以及经济发展的现状分析,当前已经形成了有助于促进产教融合的态势。具体体现在如下几方面:一越来越重视产业升级转型,这是人才精准定位,提高就业质量的关键。其中最大的特征是逐渐实现以创新型取代传统的生产型企业,更加强调自主研发核心技术,凸显人才的重要性。客观上说在此背景下,对人才提出更高的要求。二是中小企业需要合作。职业院校应充分抓住这一契机。中小型企业基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升级的大环境下,其资金、人才、技术、规模等各方面都有可能处于劣势。因此,为了生存与发展中小企业更加重视合作,以期实现协同创新。高职院校具有显著的技术性、应用性,符合中小企业对合作对象的要求。基于此,国家应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出台相关经济政策,营造敢于淘汰落后的产能、倡导加速产品升级换代,鼓励技术创新,重视产学研融合的氛围。这不仅有助于推进产教融合,更有助于促进产业升级。
数据显示近30年来,我国制定了400多个与职业教育有关的政策性文件、法律、法规等。当前已经基于职业教育法融合教育法、宪法、劳动法等法律,构建了法制体系。这些基本法,以促进产教融合为基础,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具体可结合嵌入式形式“单项法”制定与产教融合有关的法律。比如抓住国家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机会,进一步建构建有助于推进产教融合的法律。此外还可以办法、标准、规定、决定、条例等方式作为单项法。建议我国结合如下四个层面建立产教融合制度:首先是制定与产教融合有关的立法。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施法》等,规范职业学校、产业部门、教育部门、政府等各主体的关系,明确各方职责,明确组织运行机制、组织结构。第二,关于职业培训的立法。如《职业培训法》,通过此类法从培训内容、实训教师规格、经费管理、考试规则、考核标准等各方面规范企业培训、学校培训、第三方培训。第三关于劳动安全保护的立法。如《青年劳动保护法》,具体明确劳动环境、保护范围、条件以及处置意久伤害等机构。第四是关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立法。通过此类立法明确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资格、程序以及具体优惠条件、奖励办法等等。形式上,可选择单项或整合的方式。
具体可结合如下几方面落实产教融合:首先是在实践中应扩展定位产教融合的功能,结合企业用人需求可以推进经济整体发展作为产教融合的关键。鲁昕同志强调职业教育必须顺应经济发展需要,产业发展步伐,产业结构,必须以企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为着力点,开展人才培养工作,以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为重点。其次,积极创新产教融合的模式,促进产教融合发展。近年来,形成了更为丰富的与产教融合有关的形式,其中最主要的特征是“双主体”形式。比如“股份型”产教融合、共建实体、共建合作机构等等。从某种层面上说这些都可代表产教融合的发展方式。第三,建议构建多层多维联盟产教融合的格局,具体可以个体学校、企业为主,向企业或学校集群不断推进。第四,积极引导各类企业参与产教融合,营造大中型企业共同参与的格局,并以此取代传统的仅有大型为主的格局。最后是产教融合内容方面,建议更加重视岗位需求,并以此作为推进产教融合的重要切入点。
“十三五”期间,高职教育应不断深化产教融合,不断完善化教育运行机制。高职院校在未来的发展中应逐渐形成以“创新、开放、绿色、协调、共享”作为发展的基本理念,落实以德树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结合终身教育理念,协调中高等职业教育,促进校企深度融合,深化建设高职院校的内涵,创新高职院校发展,深化改革高职教育教学,落实“教育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