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柯静,包 雪,陈 琳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药剂科,重庆 400013)
肿瘤化学治疗(简称化疗)所致血小板减少症(CIT)是指肿瘤化疗药物对骨髓产生抑制,尤其是对巨核细胞产生抑制和杀伤作用,导致外周血中血小板计数低于100 ×109/L,低于 50×109/L 时可引起皮肤或黏膜出血,低于10×109/L时则有极高的颅内出血风险,除了不能耐受手术和自发性出血风险外,肿瘤患者还可能被迫下调化疗药物的剂量和中断疗程,导致对化疗药物耐药及肿瘤转移或复发。目前CIT的治疗主要包括输注血小板和给予促血小板生长因子,但前者可能导致输血感染或输血反应,血源紧张、价格昂贵也限制其临床应用;而后者能有效升高血小板,缩短血小板降低的时间和幅度,降低血小板输注的患者比例和输注量,提高患者对化疗药物的耐受性。临床药师通过参与1例滋养细胞肿瘤甲氨蝶呤化疗后Ⅳ度血小板减少患者的药学监护,促进了重组人白细胞介素11(rhIL-11)在临床的合理使用。现报道如下。
患者,女,42岁,身高 163 cm,体质量54 kg,体表面积 1.57 m2。因“确诊滋养细胞肿瘤:低危组(Ⅲ:4),要求入院化疗”于2016年1月16日入院。曾于2015年11月18日行清宫术,术后病理检查示“部分性葡萄胎”。清宫术前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为 28 863.5 U /L,术后 β-HCG降而复升,诊断为恶性滋养细胞肿瘤:低危组(Ⅲ:4)。于2016年1月3日至7日第1次化疗,化疗方案为甲氨蝶呤五日疗法(21.6 mg肌肉注射,每日1次,后文同),化疗顺利,偶有恶心呕吐。此次入院要求行第 2次化疗。既往月经规律,末次月经(LMP)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既往妊娠3次,分娩1次,末次妊娠为葡萄胎。否认药物及食物过敏史,否认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压史。入院诊断为滋养细胞肿瘤:低危组(Ⅲ:4),第 1 次化疗后。
根据国际妇产科联盟滋养细胞肿瘤诊治指南及患者的诊断结果,其首次化疗方案合理。第2次化疗前查白细胞(WBC)为 6.53×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为 3.76 × 109/L,血红蛋白(HGB)为 106 g/L,血小板(PLT)为 224 ×109/L,肝肾功能、凝血功能基本正常,β-HCG为 987.4 U/L,下降满意,继续原方案化疗。于2016年1月17日至21日再次行甲氨蝶呤五日疗法。
化疗结束后第3天,患者体温36.9℃,复查血常规示,WBC 为 1.95×109/L,ANC 为 0.94×109/L,HGB为 98 g/L,PLT 为 68×109/L,均大幅下降。给予皮下注射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口服复方皂矾丸升白细胞,多糖铁复合物胶囊纠正贫血。
次日复查,血常规进一步下降,WBC为1.76×109/L,ANC 为 0.45×109/L,PLT 为 37×109/L。医师与临床药师讨论,临床药师建议暂时不输注血小板,改用促血小板生长因子治疗,因经济原因最终选用重组人白细胞介素 11(rhIL-11)2 250 μg 皮下注射,每日 1 次。
化疗结束后第6天复查,血常规好转,WBC为5.66 × 109/L,ANC 为 2.85 × 109/L,PLT 为 68 × 109/L,停用 G-CSF,继续使用rhIL-11。
化疗结束后第8天,诉视物模糊,追问病史,患者高度近视(800度)5+年,请眼科会诊,眼科超声提示“双眼玻璃体混浊,双眼后巩膜葡萄肿?”,眼科未作特殊治疗,建议随访。临床药师查阅资料发现,rhIL-11可引起一过性视物模糊,复查 PLT为 84×109/L,建议停用rhIL-11,停药后未再出现视物模糊情况。
化疗结束后第10天复查,WBC和PLT均正常。
患者整个住院期间体温正常,未见淤点淤斑、牙龈出血、鼻出血,使用rhIL-11后未出现双下肢水肿,拟行第3次化疗。
骨髓抑制是常见化疗药物剂量限制性毒性,以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常见。此患者接受甲氨蝶呤五日疗法化疗第2个疗程出现Ⅳ度血小板减少。患者为中年女性,一般情况好,无基础疾病,既往无特发性血小板过敏性紫癜、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等血小板减少相关疾病史,近期未使用头孢哌酮或磺胺类等致血小板减少药物;第2次化疗前血小板正常,化疗后第3天血小板减少且持续下降。由于血小板减少与使用甲氨蝶呤有时间相关性,且既往有甲氨蝶呤导致血小板减少的报道[1],故考虑为甲氨蝶呤引发严重的血小板减少。
根据《国际肿瘤化疗药品不良反应评价系统通用不良反应术语标准(4.0 版)》(NCI-CTC v4.0),肿瘤化疗所致血小板减少症的严重程度分为Ⅰ~Ⅴ度,Ⅰ度,PLT(75~100)×109/L;Ⅱ度,PLT(50~75)×109/L;Ⅲ度,PLT(25~50)×109/L;Ⅳ度,PLT <25×109/L;Ⅴ度,死亡。化疗结束后第3天复查,患者血小板属Ⅱ度减少。传统观点[2]认为此时可观察也可干预。
中国抗癌协会临床肿瘤学协作专业委员会于2014年修订了《肿瘤化疗所致血小板减少症诊疗中国专家共识(2014 版)》[3](以下简称“共识”),指出应重视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危害,推荐应根据血小板减少程度和是否出血确定治疗方案,如患者有出血表现或无出血表现但PLT≤10×109/L时,应立即输血小板,必要时输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rhTPO);当血小板为(10~75)×109/L时,可使用促血小板生长因子rhTPO和(或)rhIL-11预防。按“共识”意见,该患者化结束后第3天可使用rhTPO和(或)rhIL-11防治血小板减少。此外,化疗后血小板下降呈“Ⅴ”型,通常在化疗2周左右降至最低点,患者出现血小板下降的时间为化疗结束后第3天,此后血小板很有可能继续下降。因此临床药师认为,化疗结束后第3天即可采用rhTPO和(或)rhIL-11进行预防,以保证化疗的顺利进行。
CIT的治疗包括输注血小板和给予促血小板生长因子。血小板输注是治疗严重血小板减少症最快、最有效的方法,但可能引起输血感染,且反复多次输注血小板易产生抗体,导致异体免疫反应,血源紧张、费用昂贵也限制了其使用。目前“共识”推荐,仅当 PLT≤10×109/L或≤50×109/L并伴有出血时需紧急输注血小板。该患者无出血临床表现,故临床药师建议暂不输注血小板而使用促血小板生长因子。
促血小板生长因子包括 rhIL-11、rhTPO、血小板TPO受体激动剂罗米司汀(romiplostim)和艾曲波帕(ehmmbopag)[4]。目前,只有前两者被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批准用于治疗肿瘤相关血小板减少症,且均为“共识”推荐药物。rhIL-11和rhTPO均为基因重组的促血小板生长因子,能刺激骨髓造血干细胞和巨核祖细胞增殖,诱导巨核细胞的成熟分化,增加体内血小板的数量。研究认为,rhTPO作为更原始造血细胞的重要调节因子,在早期造血调控中的作用比白细胞介素 11(IL-11)更明显[5]。两药均可导致乏力、发热、肌肉及骨骼酸痛、心悸、注射部位红肿硬节等不良反应,相对而言rhIL-11不良反应发生率更高[6-7]。串俊兰等[8]对rhTPO与rhIL-11治疗白血病化疗所致血小板减少症进行了系统评价,认为rhTPO在缩短血小板≤50×109/L的持续时间,缩短血小板恢复至≥75×109/L的时间及减少不良反应方面略有优势,但两药对改善化疗后血小板最低值和使患者恢复至≥100×109/L的时间比较,无明显差异。2016年另1篇Meta分析[9]结果提示,rhTPO在相同时间提升血小板计数,恢复血小板水平能力优于rhIL-11,且不良反应及血小板的输注比例更低。也有研究从经济学方面对两药进行比较,认为rhIL-11在经济学上更有优势[10]。医师最终因患者的经济条件而选用 rhIL-11。
根据“共识”推荐,rhIL-11 的用量为 25~50 μg/kg,皮下注射,1日1次,连用7~10 d。患者体质量为54 kg,剂量范围在 1 350~2 700 μg,我院 rhIL-11的规格为每支 750 μg,故建议每日给予 2 250 μg,1 天 1 次,皮下注射,医师采纳临床药师的建议。经过积极治疗,患者的血小板水平在第3次化疗前恢复正常。
rhIL-11使用过程中,临床药师应密切关注患者外周血中血小板变化,避免其过度生成。同时向患者详细讲解rhlL-11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rhIL-11水肿的发生率较高,多见于高龄、肾功能减退患者。导致水肿的机制[11]为给予rhIL-11后8 h内钠的排出明显降低,体液潴留及血容量增加,诱发房性心律失常,老年患者尤其有心脏病史者慎用。rhIL-11主要通过肾脏排泄,严重肾功能受损、肌酐清除率低于30 mL/min者需减少剂量。美国肿瘤护理学会(ONS)指南重点提示,对于既往有体液潴留、充血性心功能衰竭、房性心律不齐或冠状动脉疾病史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应慎用rhIL-11。该患者为中年女性,无充血性心功能衰竭、房性心律不齐或冠状动脉疾病史,肾功能正常,在药师的密切监护下,用药期间未出现水肿、心功能衰竭或心律失常等不良反应。
对于患者所诉视物模糊问题,临床药师查阅文献[12]和药品说明书发现,rhIL-11可能会影响视力,表现为结膜充血、弱视和一过性视力模糊,追问病史,考虑患者的视物模糊可能由rhIL-11引起。此时复查血小板低于正常值,临床药师建议停用rhIL-11。临床医师顾虑此时血小板尚未升至正常,询问是否改用rhTPO继续治疗,临床药师拒绝,并表示rhIL-11的停药指征也包括血小板水平较用药前升高50×109/L。医师给予停药,患者视物模糊情况于次日好转。
肿瘤化疗所致骨髓抑制是常见化疗药物剂量限制性毒性,可能延迟化疗甚至中止化疗,严重影响化疗的连续性及疗效。小剂量甲氨蝶呤导致的血小板减少症虽少见,但应引起临床医师和药师的重视,有条件者应监测血药浓度。
该病例的药学监护中,临床药师主要关注了化疗相关性血小板减少症的药物治疗问题。基于出现的问题,临床药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查阅资料,协助医师从疗效、安全、经济等多方面为患者制订合理的药物治疗方案,同时有意识地主动实施药学监护和用药教育,增强了患者对药物治疗及药品不良反应的认识,提高了患者的用药依从性。临床药师通过全程参与,提高了自身对肿瘤患者的药学监护水平,增强了识别和处置药品不良反应的能力,为以后协助医师制订适宜的给药方案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