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按照中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中央纪委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印发的《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牵头,会同教育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负责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要真刀真枪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提出严字当头,严厉惩治一批犯罪分子,加大违法者违法成本,让违法犯罪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专项行动从2019年9月起到2020年12月止。
由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将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此次发布的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标志着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
这仅仅是一个月我国食品行业发生的大事,却足可见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既有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淡薄的因素,也有环境污染给食品安全的影响,还有监管力度不足、监管人员缺乏与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的因素,这就决定了其解决途径的综合性,除政府监管外,还需要行业自律、媒体监督、消费者参与、司法裁判的积极配合。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建立健全更高质量的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确保“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治理新政不断推出,如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机构,强化监管能力,出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及环境治理、监管处罚等法律法规,提出“四个最严”的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思想,加快产品检测与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完备的行业标准,促进食品安全县的创建,实行党政同责、责任到人,实现社会共治、多部门跨界联合治理等,以及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一波接一波的专项治理,推动我国的食品安全总体向好,百姓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逐渐提升。
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党和政府通过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法制体系和监管体制,不断将最新的科技手段运用到市场监管中,不断提升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激发他们创新监管模式,使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大步向治理现代化迈进,未来人民的生活将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