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昊川
(吉林省农产品加工业促进中心,吉林长春130033)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以农耕文明为底色、田园风光为招引、生态农业为基础、三产业融合为途径,满足城乡居民的休闲、观光、体验、养生、度假等消费需求,实现农业、旅游、文化“三位一体”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吉林省农业资源秉赋优异,农耕文化底蕴深厚,春夏秋冬季节分明,东中西区域特点突出,为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奠定了坚实基础。近年来,经过自发性增长和粗放式管理的初级发展阶段,各经营主体逐步完善配套交通网络、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改进管理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其经营收入不断增加、带动附近农民就业人数不断增多,整个行业现已进入了迅猛发展、提升品质的新阶段。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现已成为吉林省农村“三产”融合与农业产业链条延伸的新动能,发展现代农业的新业态,乡村振兴的新亮点。
在中心城市的乡郊周围开发花海观赏、蔬果采摘、休闲垂钓、温泉疗养等不同主题的休闲度假园区。由于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往返时间短,受到城市居民的青睐。
在自然景观优美、生态资源丰富的地域,依托核心旅游景区,主打当地特色美食的农家乐,为景区游客提供餐饮服务,并发展规模型绿色生态农业,售卖农副产品、土特产品等。
集模型展示、仪器操作、科普讲解于一体,打造现代特色创意农业,寓教于乐、普及传播受众农业发展史、优秀技艺成果、农业知识等。配合野外团体赛事项目,接待中小学素质拓展活动、企业团队精神建设活动等。
在少数民族聚集区创建民俗村镇,让游客领略其民族独有的生产方式、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精神风貌,弘扬其民俗文化、民俗技艺等非物质遗产,根据其民族传统节日,举办大型庆典活动。
依托山川湖泊等险峻的自然资源,兴建漂流、滑翔、攀岩、高空玻璃栈道等多项游乐设施项目,在欣赏自然美景的同时,进行娱乐体验,是城市家庭进行休闲娱乐亲子游的好去处。
在自然风光秀丽的村镇,利用农民闲置房屋院落等资源,发展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的乡村民宿,为游客提供个性化住宿场所、标准化住宿服务,使其充分地体验当地的风土人情。
多数集中在垂钓、农家乐、温室采摘等服务项目上,没有与周边的自然风光、人文风俗进行深度融合,项目体验缺乏乡村文化底蕴,颇有千城一面之感;行业内部缺乏自主管理与监督,导致经营主体间恶性竞争、自扫门前雪、欺客宰客的现象时有发生。
由于项目地址多在城镇乡郊,所雇佣的服务人员多为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业人员呈现出年龄偏大、文化素养不高、思想观念因循守旧、工作态度不积极的状态;经营主体缺少必要的行业培训,在卫生防疫、食品安全、设备维护等日常管理方面,标准化规范性程度低,导致游客整体服务感受不佳。
多数经营主体国家政策导向判断能力弱、解读水平低、法律意识不强。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违法搭建、搞非农业(私家庄园、休闲度假)设施建设的情况时有发生,改变土地性质及用途进行商业经营而不自知,在大棚房专项清查行动启动后,前期投资全部浪费,经营热情受到严重打击。
各地要从国家战略和乡村全局的高度,提高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认识,充分发挥农业、旅游部门的牵头抓总作用,落实在乡村振兴总体规划、财政项目资金、税务征收、土地利用等方面政策措施,强化企业法律意识、增强其政策研判能力,有效指导产业整体良性发展,避免因认知模糊,盲目投资、违规建设而造成资本浪费。建立有效的合力推进工作协调机制,周密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强化统筹规划、协调调度等政务职能,帮助企业解决提档升级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瓶颈问题。
充分发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协会统筹协调的纽带桥梁作用,选取多家建设规模宏大、经济收入可观、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休闲农业企业,促使行业内部建立联盟。制定行业经营管理、服务标准制度。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等有关政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探索多元化的乡村休闲旅游人才培育模式,举办针对经营主体的业务培训,提高其运营管理能力,不断强化从业人员准入与考核,形成行业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体制机制。
按照地域生态特色,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园区休闲娱乐设施一体化建设。以村镇为重点,打造一批集群发展、布局优化、功能互补、客源共享的休闲旅游聚集村镇及乡村游精品路线,搭建资源开发、信息交流、网络营销、宣传推介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完善经营主体间的利益联结机制,相互促进、相互借鉴,持续提高其创新创意能力。积极引进工商资本进乡村,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入股合作项目,不断推动产业高效集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