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卓凡,刘 鑫,李小东
(吉林大学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2)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农业领域迎来极大地发展机遇,对于离乡打工的农民工而言,若能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返乡创业,不仅能有效地解决农民工就业和增收问题,更能促进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激发农村经济的潜在活力,对促进农业现代化、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一体化有重要作用。针对农民工返乡创业这一热点问题,本文通过查阅相关吉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资料并且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沟通,从制度供给的角度出发研究吉林省农民工的返乡创业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机遇。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也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将目光聚焦于农村,其中就包括在外打工的农民工。近年来,选择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人数日益增加,针对此现象,党中央及国务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提出要支持和鼓励农民工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确定进一步支持返乡创业的措施,激活农村资源要素促进乡村振兴。吉林省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外出打工的农民工众多。为促进和鼓励更多农民工返乡创业,吉林省积极行动、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措施。截至2017年10月末,吉林省全省新建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25个,扶持创业2315户,成效显著。
目前,欧盟以及澳洲的一些国家正在进行整体经济结构和制度供给政策的调整和改革,使得农业生产的效率以及整体农业创业模式发生了较大改变。因此引起了国内外很多学者的思考与研究,他们认为是农业经济政策环境的改变迫使农民工开始走上创业之路。农民工返乡创业是不同于城市创业的,政府必须提供不同的政策与服务来改善农民工的创业环境。鉴于我国与国外不同的制度和农业经济状况,我国相关学者针对我国独特的农业特点进行了制度供给视角下的分析。其主要分为三类:一是现代性视角,指的是农民工经过在城市工作生活,逐渐形成了与传统式农民不同的三观,同时对创业与风险有了一定的认识;二是结构性视角,指的是农民工与普通创业者不同的创业动机与强烈的意愿所产生的结构化约束;三是政策导向性视角,指的是农民工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制度供给给予其更多优惠,鼓励其创业。
制度供给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四大支柱”之一。制度供给是指制度供给在给定的偏好、环境等条件约束下,通过特定渠道进行正式规则创新的过程。所以制度行为人可根据各自的需求建立一套符合自身利益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通过这种均衡的制度结构保证制度行为人利益的实现。本文从制度供给的角度来分析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相关问题,主要结合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相关资料,并且结合各市州具体措施,具体根据《吉林省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来分析吉林省政府对于农民工返乡的资金管理情况。《细则》主要说明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应坚持突出重点、择优资助、公平公正、注重绩效的原则。其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返乡下乡的企业在乡镇地域内创办一定规模种养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经济实体,并带动一定数量的入驻创业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对于此类公司政府将采取因素法分配,综合考虑创业基地入驻企业数量、带动就业人数、财政困难程度、省委省政府重点支持项目等因素来计算与动态调整补助;二是初创企业(2018年1月1日以后,返乡创业农民工在乡镇地域内首次注册创办的小微企业),带动两名及以上农村劳动力就业将有不同级别的资金补助。《细则》的提出,有效地缓解了资金不足,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自2018年9月27日《细则》出台后,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数量有了一定的上升,制度出台前部分面临资金困难的问题企业也重新找到了生存与发展的新道路。
为研究关于返乡创业农民工的制度供给,笔者选取农安县春江堰家庭农场作为调研对象。农安县作为第二批吉林省国家级返乡创业试点地区,其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措施较多,成效显著,而春江堰家庭农场则是农安县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典型案例。根据笔者与农安县春江堰家庭农场负责人的交谈可以得知,现阶段企业想得到的相关制度供给主要集中在人才和资金两方面。这些已经回乡创业的农民工基本上在外积累了一定的资金与人脉,同时其在思维思想、创业模式、行业选择等方面都有一些独特的见解。其农场负责人在发展初期,由于是跨行回乡创业(从汽修到有机农业),制度需求主要为相关的资金配套支持与技术支持。通过不断的创新与发展,相关的制度供给需求也更加明确:一是人才缺乏,目前工人年龄结构普遍偏大,技术知识水平偏低;二是扶持力度方面,希望政府可以集中资金进行扶持。
由于地域因素、人文因素等原因导致吉林省乡镇区域发展不均衡,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推进村庄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公共设施建设,提高村庄的的绿化建设。保证农村的软硬环境都达到一个较为适宜的水平,吸引农民工返乡来进行未来创业园区建设。
因为我国的特殊农业发展结构,需要在近些年进行大型的产业布局转型和升级,努力创造新兴产业结构,以新发展力量带动整体农业劳动力以此提高农业效益和土地出产率,大力打造特色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现代农业。
加快社保体系建设,使创业初期的公司招聘更具有竞争力来避免农业劳动力大量流失进入城镇形成“就业荒”“待就业”等现象出现。同时政府应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家庭问题,包括赡养老人和子女上学等问题。
积极推进集中产业园区发展,通过建设产业园,设立各园区的龙头企业、区域品牌等类似的旗帜标杆起到拉动带头作用,提高整体农村创业园区的吸引力并且纳入更多更全面的带着不同新颖想法的返乡创业者来充实每一个园区。
近些年相关资金投入的成效已经逐渐显著,可以证明的是资金确实是返乡创业者前进道路上的一大块绊脚石,政府应针对此需求再进行制度的研究与制定以保证更多有一腔热血“想回巢的凤”不需要有顾虑的放手一搏为农村带来新兴冲击力。针对于创业中期的公司,相关技术型人才高学历管理者的缺失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政府可以创办技术培训训练基地,或者定向培养农业技术型人才来助力返乡创业事业。
多次调研结果显示,政府政策确实在为返乡的创业农民着想,但执行力度和文件清晰度应进一步加强。含糊不清的扶持政策在经历过一级一级的传达过程后,到达真正的受益者手里时已然信息失真。准确有力的政策信息下达将使返乡创业浪潮走上一个全新的层次。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对于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制度供给研究是十分必要的。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状况来看,“三农问题”、城乡差距依旧是我国农村前进发展面临的最大困难。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是解决这些问题的较好举措,而基于政府层面的制度供给研究对于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至关重要,关于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制度措施不应只是敷衍了事,更应从实际出发,落到实处,真正实现制度的有效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