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辛 波 田金玲 荣成市海洋发展局
食品安全重于天,最严监管促平安。水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常监管对维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县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最基层,也是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但监管对象分布于各乡镇,普遍距离市区较远,在日常监管办案时,很多程序须经市局审核、审批,执法人员需在市局和乡镇之间来回多次,执法成本较高。因此需建立更便捷化的办案审批系统,以降低执法成本、提高办案效率。电子化办案系统的推行恰逢其时,本文主要对电子化办案的必要性进行多角度分析,并对电子化办案的发展提出几点建议。
近年来“福寿螺”“大闸蟹”“多宝鱼”等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不仅危害到了百姓的健康安全,而且对执法部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造成了严重的打击,影响了渔业的发展,给养殖业户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对基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如何运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增强养殖企业和养殖业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能力,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成为监管部门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全面推进水产养殖业执法监管,落实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监测队伍和检疫工作建设,切实推动水产健康养殖,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
电子化办案是指依托电子化、信息化手段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主要由电子审批系统、电子公章、电子签名、电子案卷等模块组成电子办案平台。推行电子化办案的目的在于提高办案效率,规范办案程序,保证稽查办案质量。特别是对于处在偏远地区的水产品养殖业户的监管,电子化办案的实用性和高效性更为明显。
1.降低执法成本
基层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人员在办理案件时,须经过市局请示领导批准,还要到市局相关部门盖章,大量的时间消耗在路上,经常需要较大的人力物力。开发电子签名和电子公章的办案系统十分必要,执法人员只需在平台输入信息并提交,后续的流程都可以在网上进行,既大幅度缩短了审批时间,又提高了办案效率,信息化建设成为执法办案提质增效的重要手段。
2.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效率
当前我国基层水产品质量安全基础仍很薄弱,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仍时有发生,这导致水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理工作形势日益复杂。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发生时,电子签名和电子公章能够在第一时间发挥效能,能够在第一时间进行立案,执法人员能够及时有效地保存证据,对违法物品进行查封扣押。
3.对案件合法性进行约束
局党组、局领导、法制科能及时通过电子化办案平台,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办理进展,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违反程序或违法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从而能够有效保证案件的合法性。
4.实现办案程序的全程监管
立案、证据链、调查询问、处罚事先告知、处罚决定等环节在电子化办案中是有记录可追溯的,能有效避免执法过程中的人为因素。
1.提升执法队伍的信息化素质
对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层执法人员,电子化办案必将成为日常监督检查执法中的常态化手段,但目前执法人员的信息化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应制定电子化办案操作指南,开展专题培训,学习经典案例,强化责任意识、程序意识,提升业务素质。
2.健全电子化办案系统信息共享机制
目前的电子化办案系统存在关联性不强的问题,无法和信用、审批、卫生等部门实行信息共享,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案件信息掌控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百姓的消费观念已从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安全转变,全面提升水产品的质量安全,能够积极响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保障人民健康,提升我市水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电子化办案系统,依托5G网络技术的发展,通过便携式的、一体化的执法设备的研发、通过与征信体系的共建共享共治,探索新的便捷的监管模式,极大提升违法成本。通过不断完善电子化办案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开相关日常监督检查信息,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树立良好的执法部门形象,保障水产品源头上的安全,保障渔业的发展,保障渔民的收益,从而更大程度上保障人民群众的“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