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白璧镇农业服务中心 郭玉斌
目前,安阳县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20 家,涉及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沼气、农业服务等多个领域,其中粮食作物233 家,占73.8%;经济作物45 家,占14.2%;沼气9 家,占2.8%;农业服务33 家,占9.2%。全县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108 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 家,省级示范社6家,市级示范社52 家。入社会员2.5 万人,带动农户6.8 万户,注册资金4.53 亿元,其中注册资金100 万元以上的合作社有130 家,10 万元以上的合作社有146 家,1万元以上的合作社有40 家,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合作社232 家,产品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5 家。
安阳县政府部门始终坚持引导不主导、扶持不把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严格执行“民办、民管、民受益”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发挥农民在合作社中的主体作用,全县农业类合作社呈现出经济能人创办型、龙头企业带动型、科技人员领办型多种发展形式,表现出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单一的产前、产中等生产领域的合作,向流通加工、品牌经营等更宽广的领域合作发展,进一步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的综合效益,促进了农业的标准化、产业化发展。
完善操作标准,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活动,合作社建设不断规范。目前,全县农业类合作社已创建国家级示范社1 家,省级示范社4家,市级示范社32 家,县级示范社100 多家。
全县农业类合作社注册资金已达3.67 亿元,入社会员达1.2 万人,带动农户2.2 万户,入社农户较未入社农户每户年均多增收3500元。
自2018 年7 月1 日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安阳县把学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坚持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培训班,培养宣传骨干,指导全县农民学法用法;坚持不定期开展普法活动,不断掀起学法高潮;坚持建社前上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培训课,让所有社员明白加入合作社的好处,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坚持合作社学习制度,使每个社员时刻牢记依法诚实经营,维护合作社规范运行。
安阳县委、县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各业务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纳入全县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确保县、乡、村三级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适时出台政策,引导扶持合作社健康发展。每年县委、县政府都会根据政策要求出台适合安阳县特色的《关于促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意见》。专业合作社取得县级以上先进组织的,可适当享受一些补贴政策,优先申报农业财政扶持的项目。
1.完善登记备案程序。凡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社,必须在30 天内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否则不予备案,不能享受国家项目和奖补等优惠政策,不能参与优秀合作社和示范社等先进的评选。
2.加强合作社运行过程监管。实行乡镇每季度一调研、业务主管部门每半年一考核的制度,对调研和考核工作中发现不执行成员账户、民主议事、财务管理、业务培训、盈余分配、定期复评等制度的合作社,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否则清理出全县规范合作社库。
3.强化示范引导。及时总结一些先进经验,通过《今日安阳县》电视网络、现场会等形式予以推广;坚持开展优秀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活动,树立一批运行规范、经营服务好、示范带动力强的合作社,让全县合作社学习有标杆、赶超有目标。
1.在注册登记方面,简化登记注册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变登记管理为服务管理,确保手续齐全的一次登记成功,有关手续办理一步到位。
2.在生产经营方面,实行技术人员分包合作社制度,及时解决合作社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通过举办培训班,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3.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优先安排“村村通”工程和田间林路综合整治项目,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为合作社发展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