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晨
清康熙朝的陈廷敬曾历任经筵讲官(康熙帝的老师)、工部尚书、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刑部尚书、吏部尚书,《康熙字典》总修官等职。康熙在位61年,陈廷敬在康熙朝从政53年间,历经28次升迁,一直做到文渊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清朝不设宰相,大学士就相当于宰相了。
陈廷敬的功劳自不必说,这里要说的是他的别号——“半饱居士”。
何谓“半饱居士”?是陈廷敬家境贫寒,每顿饭只能吃半饱吗?非也。“半饱”者,乃“不贪得无厌,容易满足”之意。“半饱居士”别号是陈廷敬的门人给起的,这别号很切合陈廷敬的特点。
陈廷敬为官期间,廉俭居官,始终保持清廉的本色。他为官谨慎,知足,从不贪得。他深知,一个人胃口过大,贪得无厌,必为天理所不容,最终结果必然是自取灭亡。在担任左都御史期间,他曾向朝廷奏呈《劝廉贵先以俭祛弊务绝其源》的奏章,强调“贪廉者,治理之大关,奢俭者,贪廉之根底。欲教以廉、当先使俭”。并提出通过朝廷立法、重新严格制定衣冠服饰舆马乘车,器用婚配丧葬等礼制与办法,使人心尚俭,以挽日益奢侈颓废之风。
无论官居何职,陈廷敬都能提出革新除弊的措施,而且在执行中身体力行,走在前头。在官居吏部尚书时,陈廷敬曾严饬家人,有行为不端者、有送礼贿赂谋私者,不得放入。他到礼部上任,则立下规矩:“自廷敬始,在部绝请托,禁馈遗。”难怪扬州八怪之一的文学家金农写诗赞陈廷敬:“独持清德道弥尊,半饱遗风在菜根。”
时下,官场上时常出现这样的现象:一个省、市级官员出事了,贪腐了,一查,早在任现职的前两三个职务之前就开始贪腐生涯了。只是隐藏得好,没有暴露,或没有曝光。奇怪吗?不奇怪。原来,当初当小官的时候,他就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主儿。别说是“半饱”了,简直就是直吃得满嘴流油、脑满肠肥。没有法纪,没有约束吗?有的,党章,“四个必须”“八条规定”,可谓一样不缺,一条不少。可在他们看来,所有的规矩、制度都是用来规范和约束别人的,不包括他们自己,把自己当成了法制和纪律执行中的看客,置身度外。加之一度法纪执行不严,一边贪腐一边升迁的事情便堂而皇之地走上了台面,这才有了“贪腐追到几任前”的事。倘若为官能够像陈廷敬那样秉持“半饱”,别说几任,即便连续从政几十年,也不会成为贪官。再说了,如果在遵章守纪上能够像陈廷敬那样“自廷敬始”,自然也就更不至于“带病作业”若干年,最终被查得个屁滚尿流、狼狈不堪,落得个可耻的下场。
“半饱”,是一种居官的状态,也是官员的一种更高的追求。旧时当官,有官职在身,亦即意味着获得了护身符。别说是吃饱,就连温饱、小康也不算渴求。“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不是白说的,那确实是真金白银,而且数字可观。以“半饱”为标准,显然是把标准定在了廉洁上,把当官的准则界定在清廉上。因为欲求不高,欲望不奢,所以他能够廉俭居官。故而,陈廷敬的“贪廉者,治理之大关;奢俭者,贪廉之根袛。欲教以廉,当先使俭”是明智的,也是正确的。我们党在反贪反腐问题上,不但强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而且于2013年11月18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说明我们党的反贪反腐是注重了以节俭为基础的。有了这个基础,就意味着党的各级干部有了“半饱”的可能。党的干部若能够以“半饱”为常态,那么,不想腐就有望逐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