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迂夫子
有个笑话说,一闲汉看见大街上有一车祸现场,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水泄不通,他怎么也挤不进去,一时情急喊道:“让开、让开,我是死者家属。”大伙赶紧给他闪开一条缝隙,闲汉钻进来一看,地上躺着一头轧死的驴。
看客多好奇,爱扎堆,不管哪里围上一圈人,立马蜂拥而至,管他啥事,看看再说。个儿矮的只恨爹娘没给自己生一个高大挺拔的身材,只好发挥小巧灵活的优势,使劲往人缝儿里钻;个儿高的倒是侥幸占据了优势,却还想看得更清楚,照样往前挤。“认驴为亲”的闲汉便是众多看客的典型。
鲁迅先生当年以“看客”二字形容麻木的围观者,实在是再准确不过了。“看”者,即观、望、瞅、瞧……一切使用双眼才能完成的动作大概都可以归到“看”里。“看客”之“看”,便只与看有关。街上男人打女人,看客只看不管;公交车上女人惨遭咸猪手,看客只看不管;车辆剐蹭,司机大打出手,看客只看不管……总之,“只看不管”是鉴定看客的“硬指标”。当然,看客不是木偶,生理与心理需求会使看客看的同时伴有交头接耳、激动兴奋、鼓动欢呼等症状,但所有的行为仅限于“动口不动手”!“客”者,有客人、旅客、过客之意,总而言之,客是外人。是外人就不是主人,自然不会有主人翁意识。男人打女人、正妻打小三、咸猪手骚扰、混混斗殴、失恋者跳楼……都是外人的事儿,与己无关。既然事不关己,那就高高挂起,如此而已!
看客一多,聚集成群,人群一多,便形成“文化”。“看客文化”与众不同。某报载,有人跳楼,众人围观,有小贩(有经济头脑的看客)马上向看客兜售望远镜,据说生意好得出奇。“看客文化”的显著特征即围观者的冷漠麻木和示众者的孤独无助。
余秋雨先生曾经给文化下了一个可谓全世界最简短的定义:“文化,是一种包含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的生态共同体。它通过积累和引导,创建集体人格。”剖析余秋雨先生的文化定义,对比“看客文化”,实在为“看客”竟然能够成为一种“文化”而悲哀。
看客这一生态共同体只有围观起哄的“精神”,此外绝无任何价值可言。它创建出的集体人格,扭曲变形、丑陋不堪。而“文化”之所以能称其为“文化”,亦必是“人类之间进行交流的普遍认可的一种能够传承的意识形态”。“看客文化”不可能也不应该成为传承下去的意识形态,因为,我们想消灭还唯恐不及(虽然这种意识形态延续了千年,一直没有消灭)!
但是,“看客文化”始终没有消亡,反而有发展壮大的趋势。互联网大发展之后,看客围观开始从菜市口、大街转到了虚拟的网络。上至外国王子谈恋爱,下到平民百姓鸡毛蒜皮,借助网络的强大功能,都可以围观。坐在家里围观,既少了看人打架溅一身血的忧虑,又可以口诛笔伐大言不惭地指指点点——以前哪有说话的资格!指指点点的网络看客不但继承了路人的麻木冷漠,还开始“按键伤人”了。
其实,网络看客不过是在现实围着看的人群外面又多围了一圈而已,一样的冷漠无情。一圈一圈扩大的人群,蔓延开来,让“看客文化”不断”发扬光大”。在“看客文化”的洪流裹挟下,其实,每一个幸灾乐祸的看客,都可能成为被推出去的“猴子”,杀完一只,轮到下一只,只要还没轮到自己的头上,群猴是一直在笑看别的猴子被杀的,这才是看客及“看客文化”的最大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