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日本文化视域中的花卉、动物与人际观

2019-01-04 02:13
关键词:樱花动物日本

(浙江工业大学 外国语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3)

日本文化是基于岛国环境形成的,历史上曾受中国及西方文明影响,但在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这些最基本的文化元素上,其本土文化的影响力一直得以延续,在塑造日本国民性的过程中起到支配的作用。今天日本文化中很多世人不易理解的部分多源于其本土文化。本文即由比较的角度历史地分析日本人如何看待花卉、动物以及人与人关系这三方面,以期对日本文化的特质予以阐释。

一、赏花

(一)格调与神性

花为自然之物,不同风土,不同心境,人们赋予它不同内涵和寓意,便是不同的文化。

国人多无神论者,认为花本无情,但借物咏人,在注重社会道德指引的文化理念和形象表征下,花便有格调之说。中国国花曾有梅花牡丹之争,但梅花被赋以坚毅品格,为梅兰竹菊四君子之首,尤被推崇。时境变迁,国花所承载的、国人对梅花品格的追求是不变的。文人墨客多有对梅的歌咏,“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梅花超越流俗的格调和凌雪不屈的意志,向来深得人们的爱戴和崇敬,成为不畏强暴、威武不屈、坚强自傲的精神象征。

日本人多相信神道,认为万物有灵,花有神性,在注重个体情感表达的文化理念下,花便只有性情,无关格调。日本国花也有樱花和菊花之辩,但菊花贵为皇室象征;如本居宣长吟诵的“如果问什么是宝岛的大和心?那就是旭日中的山樱花”,樱花是日本国民性的象征[1]。时代不同,樱花所承载的精神寄托随国民精神状态几经反复。遣唐使废止后,曾效仿中国欣赏梅花的日本开始欣赏樱花。江户时代以后,樱花因其短暂灿烂后“凛然”凋谢的性状,被用来表现代表日本人独特性的武士道精神,成为日本民族力量和美的承载物。“二战”期间,在“像飘落的樱花一样为天皇而死”的极权号召下,樱花美学更成为当时日本军国主义殖民扩张的一部分。战后日本人一度羞于谈论樱花,直到经济腾飞之后,日本重拾民族自信,才又开始向世界宣传樱花,樱花转而成为可爱的日本文化元素,并在“酷日本”国家战略的推动下,成功地实现了赏樱产业化。

(二)烟火味的存在与抽离

儒家强调人性修养,《论语》里有“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荀子在《劝学》里进一步指出,“君子之学也,以美其身,小人之学也,以为禽犊”。读书是为完善自我,成为具有理想人格的人。所谓真善美,美与真和善应予统一。如果只有外表的美,而道德评价负面,仍会遭人唾弃,比如水性杨花这一表达。所以花被融入社会与人情,与人品相关。赏花的背后是人间烟火与喜怒哀乐,人在花中是中国人喜欢的场景。人们乐见“花开”,最欣赏“酒尝新熟后,花赏半开时”,半开的花是一朵花的黄金时期,送花则多送一束。见落花流水,认为是自然,花谢花会再开,少有感伤。除非“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与其说这样的情形表明中国人只看见花开美丽这样的表象,缺乏自省的能力和直面的勇气,不如说是应了那一句“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就是在认识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中国人欣赏庄子所谓的天地间的大美,讲究自在与怡然,拒绝过度的雕琢与修饰。这或是国人经历太多苦难后仍能笑看人生的一种坚韧和洒脱。人们喜欢鲜花盛开时的娇艳与繁盛;享受无事乐逍遥的闲适与愉悦;以花为“媒”,企盼生活的美好和祥和。

日本本土宗教是神道教,其自然观的基础思想是“万物有灵论”。神灵无处不在,强调人与“神”的沟通。但神灵是敬畏的对象,人与花神之间始终有一种疏离感。禅宗对日本传统美学思想影响巨大,日本人通过禅悟追求没有人间烟火味的形式美,花如在野、没有烟火气是日本人追求的境界。洒上几滴水珠于含苞待放的蓓蕾,意味在野。赠花则多赠一枝;流传甚广的历史故事中,茶圣千利休曾毁坏满园烂漫,只为留下茶亭中一支独秀,至今茶室壁龛里大抵仍只瓶插一枝。日本人赏花,更多赏“花落”,崇尚瞬间美和消亡美,欣赏落花在风雨中飘零、流水中逝去的凄美。于落花一瞬中,来感悟生命的逝去、人生的无常。十世纪前后,作为生命力与再生象征的樱花又成为死亡的象征[2]。后来禅宗传到日本,成了不怕死的哲学,并在对武士道的崇扬中得到彻底贯彻,凋谢的樱花被用于美化及颂扬武士和军人的死亡。对樱花凋零的大肆赞扬,对死的极端美感理解,对向死弃生的美化,反映出日本文化对生命的哀婉与漠然。日本人观花,情色皆美,独缺陶渊明式的悠然心情。渡边淳一等文人眼中有所谓樱花树下有尸体[3]。因此,日本人赏花多有一种底色悲凉的无常感,是一种对未来茫然的感伤。活在当下,把握最真切和细微的幸福,村上春树的“小确幸”哲学就是这种悲凉底色下的一抹暖色。

(三)情怀与情绪

日本人写荷花,《古今和歌集》中有《见莲叶露珠》,“莲叶素心真,污泥不染尘,露珠作白玉,何故也欺人”,是小中见美,细处出趣,透着日本人对美的感悟和对细腻的偏爱。国人写荷花,也有小处着手,但更多的如“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是大气壮丽之美,透着国人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生命的热情。

中国人赏花抒发的是情怀。情怀内含了人与社会的连接,这和理学思想的影响有关,侧重从道德上赋予花卉以内涵。梅兰竹菊“四君子”、松竹梅“岁寒三友”、兰的高雅脱俗、菊的独立寒秋,都透露一种情怀与境界。这种情怀沉淀为中国人的理想人格。中国文化强调道德教化,主流推崇高洁的品格,重视对个人的道德指引。面对恶劣的自然和复杂的生存环境,中国人历经劫难,培养了一种坚韧性。心里充满阳光,享受俗世生活,信奉活着就有希望。这一方面催生了“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的豪迈、乐生、好强、自信,在夹缝的日子也力求过得热气腾腾;当然也不可否认,另一方面也滋长过分自我满足,缺乏危机意识,缺少气节的人可能为活命而苟且。

日本人赏花抒发的是情绪。多以无涉中国“言志”的鉴赏方式,专注于风花雪月中性情的率直表现。日本人好花,武士也以花为家族标志,甚至驰骋沙场,都望花祈生,拈花向死。日本人感性而细腻,对于各时之美可谓感受至深。只是世间所有美丽都可能因地震等毁灭性的灾难转瞬即逝,逃无可逃是一种悲情宿命。时常感悟生命的残酷和残缺,无常感是日本人的日常,更是浸透日本人血液的生命哲学。江户时代摒弃了善恶观念,发展出独有的物哀审美,以纯审美的态度去感知风花雪月和世间人情[4]。周作人曾言:日本文化的一大特点是美之爱好[5]。美是日本人活下去的治愈力。但日本式的美包括悲剧的死亡之美、令人压抑的病态之美、残酷的暴力之美,且都兼具“残”与“美”的特质[6]。花开花落终是无常,不如以一种无我无执的禅宗修为去淡然面对一切命运,看淡自己的生命,也轻漫他人的生命。武士道时代对向死弃生的美化至今深刻影响着日本社会,相比苟且,玉碎更被推崇。“以死为美”的文化氛围下,活得压抑的日本人更容易放弃生命,但死得美无比重要,如樱花凛然凋零是自杀者最后的尊严。

二、动物观

(一)异类与同类

中国人以人为中心,将动物视为人类以外而又低于人类的客观存在。在中国,骂人话涉及到动物的特别多——“猪狗不如”“呆若木鸡”……,将不懂得知恩图报、为人冷酷无情的人骂作“人面兽心”。中国人绝少用植物骂人,把人贬低为动物是愤怒、鄙视等的意思表示,这反映出中国人对动物的居高临下观念,是中国儒家文化中所谓人文之物高于自然之物思想的体现,儒家的生命观认为人的生命是天地之间最为宝贵的,郭店楚简《语丛·一》有:“夫天生百物,人为贵。”

人和动物在日本是原始平等的关系。日语里常用植物骂人,如萝卜演员(蹩脚演员)、番薯气(土气)、青椒脑袋(脑子不好使)等,但很少用动物骂人。日本基础的生命观是岛国自有的原始泛灵观,即便在现代日本仍然如此。所谓万物有灵,日本神道号称有八百万神,现代日本人仍认为动物、植物甚至物品都是有生命的。动物甚至可以高于人的存在,许多动物都是神灵或神使,如日本掌管农业的稻荷神就是狐狸。从各种文艺作品中可看出日本人对动物尤其是弱小动物的关切和爱护。日本文化中不存在人文之物高于自然之物的思想——人与动物只是“各有天地”而共存于世界。

(二)教化与投射

中国的文艺作品中,妖怪多由动物化身而来,动物的定位多为配角,很少以动物为主角构建完整故事。儿童作品中动物则被赋予象征意义,利用动物给孩子讲道理。故事里很多动物都能化身为人,带有鲜明的人格特性,或正义或邪恶、或善良或卑劣,很少与伦理道德毫无瓜葛地孤立存在。中国的传统是人文教化,动物也是作为道德教化的媒介或工具而存在。此外,中国异类婚姻(人与动物结婚)的民间故事,结尾多是动物变成人类,很少出现人类变成动物的情况,更极少见到人和螳螂、蜈蚣等低等动物结婚的故事,这和人高于动物的传统是一致的。

日本有不少以动物为主角的名作,但少有教化之意,动物常被用来表现人类的生存现实。主人公经常认真地和动物聊天说话,就像对待家人,他们会在动物身上投射人类之间的情感,让读者忘记对方是动物。孤独的主人公渴望在人类世界之外找到真心的朋友,得到治愈,因此与动物或妖怪交朋友是文艺的常见主题,对动物的关爱甚至扩散到蛙、蝇、跳蚤等低等小动物身上。日本异类婚姻的民间故事里,人类会变成动物,然后与动物生活在一起。今天日本动漫、游戏中也有人和螳螂、蜈蚣等谈恋爱的故事。日本人对动物如此爱怜,但江户时代武士可以为试刀而随意杀人,却不会受到非议。在那等级社会对人命的鄙视和人与动物的原始平等的观念奇怪地并存。对于日本人来说,与其说动物是异类,倒不如说是同类更妥。

(三)贡品与神主

中国虽历经劫难,仍相信人的力量和人类至上的信念。所谓天人合一,人应与自然和谐共存,但以人的存在为最本质关怀,形成了以人为中心的思维模式。这种观念下,人为万物之灵,区别于禽兽,是因为灵代表精神和思想,是文化把人和动物区分开。对待动物应爱惜怜悯。儒家所谓的“仁”即“亲亲、仁民、爱物”。但为了生存畜养及食用动物与怜悯动物并不矛盾,古代统治阶级因为饱食鱼肉而被斥为“肉食者”,在祭祀时也要奉上“牺牲”(主要是牛、羊)。把动物视作人类的专属财产造就了中国人轻视动物生命的观念,因此,国人虽受惠于动物,但没有为动物建坟塚供奉的习俗。

面对残酷的自然环境,日本人对人类力量的信仰之心更飘摇,多是无奈和无常,所以强调顺应自然,认为动物是人类伙伴,有同病相怜的感觉,这使得日本人以平等的眼光看待动物,把动物生命的逝去和人的死亡同等看待。佛教传入后,日本人很长一段时间多吃素食和鱼类,视肉食为污秽。江户时期更一度严禁杀害一切动物生灵。明治以后学习西方又开始食用各种肉类。日本自古以来就有建“供养塚”的习俗,即把有恩于己的动物的灵位供奉起来,这是日本一个普遍的文化现象。日本的制药厂、动物园有动物慰灵碑,甚至肯德基店家每年都为鸡举行祭祀[7]。日本古老的彼世观下,死是万物的灵魂去往彼世,生是万物的灵魂来到现世,举行隆重的送往彼世的仪式是为了灵魂的循环[8]。

三、群体意识

中国的群体意识以儒家的“孝”和“仁”为基础,日本则以武士道的“忠”与日式的“和”为基础,这两种群体意识可以概括为中国是集体主义,日本是集团主义。

(一)松散与强制

中国推崇集体主义,更多作为文化意义上凝聚民众力量的纽带,具有号召性,缺少强制性。民众虽被教导“集体”的概念,但社会鼓励和支持个人的发展,总体上自我意识大于集体意识。由此带来某些人的公共意识缺失,不过,平时松散的中国人在民族存亡的关键时刻或遭遇大灾大难时会爆发出强烈的民族凝聚力。“9·18”之后的全民抗战和历次救灾都是中国人集体主义精神的生动反映。但因灾难而表现出来的集体主义不是为获取利益,而是发自内心的道德追求使然。当然也不否认,一旦危机消失,中国人往往恢复到自然松散的日常状态。

日本是海岛国家,群体意识具有强制性,主要表现为泛家族的集团主义。日本基于生存的文化观念,相较于中国强调文化指引而缺少强制的特征,通过文化的软约束和规则的硬规制彻底贯彻了强制性。这带来了管理的高效和秩序的井然,但个体的意志和自由可能被无视和抹杀。强调内部的一致性与协同性,集团利益的实现是实现个人利益的唯一通道和保障,每个成员都在纵向的服从中向着同一个目标努力,也唯此才会被当作集团的一分子。所以个体自觉或不自觉高度服从于集团。

(二)血缘与地缘

在中国,家是基于血缘的社会单位。中国历史上是宗法社会,个人基于血脉对宗族有强烈的归属感。孔子有所谓“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后来演变为儒家的亲亲相隐,血缘可以跨越历史地域界限,传统中国人集体意识的对象平时多难以超越宗族。因为重视血缘,孝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是极为重要的。中国文化传统中,基于血缘的宗族的重要性从来都大于学校、企业等非血缘集团,今天宗族共同培养学子的例子仍不少见。继承关系多建立在血缘基础上,收领养子也多考虑血亲,尤其是父系血统。庞大的家族成员往往关系非常紧密,各种经济社会活动中亲戚相帮是常见现象。中国的家族企业多以中小企业为主,和国人重视血缘的特点不无关系。“以厂为家”只是鼓励员工敬业的口号,但从未改变职工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生活。

在日本,家是偏重共同地域生活的社会单位。个体离开地域集团难以生存,这带来了国民对集团的高度依附。日本的文化传统中,不把血统视为家族命脉延续标准。从1232年施行武家法律《贞永式目》至明治维新的650多年的历史中,“父亲的继承人之指定权极其自由”。大体是以“家之存续”为目的,基于某种能力主义上的勤务评定来确定继承顺序[9]。为了家族事业的发展,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帮工或管家)都可吸纳作为养子或继承人[10]。因此对集团的忠诚被抬高到至尊的地位。继承不立足于血缘,而是能力第一,充分反映了日本社会文化的特点。这是日本百年老店特别多的原因之一,也是日本家族企业在明治以后很多成为跨国企业的重要原因。现代日本社会主流意识是企业第一、家庭第二,作为共同生活单元的家被实实在在贯彻、移转到企业等社会组织之中。

(三)和而不同与排除异己

在开放的集团意识下,中国人主张“和为贵”,同时主张“和而不同”,《论语》有所谓“礼之用,和为贵”“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并最终达到北宋张载提出的“和而解”。集体不强求完全的同一,而大部分人也是在满足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协同集体的发展。由于中国是一个道德至上的国家,是否按一定道德标准做应做的事成为评价行为高下的标准。为了集体利益牺牲个人利益,无私的奉献和牺牲成为一种榜样和标杆。善恶成为判断是非的关键因素的同时,变通也是解决分歧的必要手段,推崇在原则的坚持与措施的融通中取得平衡。现实社会中孤立的个体容易吃亏和受到伤害,一些人出于生存的需要加入某个帮派、挤进某个圈子以获得安全感的事例亦不鲜见,但文化传统中从来都不占据主流。

日本强调个人对集团的“忠”和日式的“和”。日本也主张“和为贵”,但不是“和而不同”,也没有“和而解”,日式的“和”就是“同”。日本辞典《广辞苑》中对“正义”的定义是:“社会全体の幸福を保障する秩序を实现し维持すること”,即实现并维持能保障社会全体的幸福的秩序。集团的利益是唯一的行为基础,而为实现利益所必须的秩序成为是非的外在标准,具体就是“忠”与“和”。善恶的判定局限于集团之中,道德是相对而非绝对的,耻感文化本身缺乏普世道德约束。成为和大家一样的人,不做标新立异的事是日本的行为规则及文化传统,与众不同就可能成为被霸凌的对象。相比追求成功,更强调不出错。集团是日本人的世界,背离集团决定或与集团唱反调,会被集团孤立、排斥,就是世界坍塌,甚至可能被迫自尽。日本历史上有村八分的传统,违背集团意志的人及家族会被村落孤立,只在遭遇火灾和亲人死亡时才会得到帮助,目的只是为了防止火灾和瘟疫蔓延损害集团利益。由于这种孤立行为是基于文化传统的集团成员的默契而非具体的管理规则或指令,所以不会有任何人需为自杀的人承担责任。相对于坚持是非原则,无条件地服从集团的规则在日本 的社会氛围中更为重要。

中日两国基于不同的自然社会环境,文化有着明显差异,也各有所长与局限。作为一衣带水、无法搬家的邻居,必须学会如何相处与交往。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社会的融合度明显加强,文化交流活动与日剧增。同时,日本文化本身也处于流变和完善中。对日本文化在内的任何一种文化样态,既要赞赏、汲取其优秀的部分,又要评鉴、预防其负面的部分。汲取精华,剔除糟粕,是文化研究和文化创造应当始终秉持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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