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书源
(河南省地质环境勘查院,河南 郑州 475000)
邓州处于河南省西南部南襄盆地中部偏西地区,物产丰富,资源雄厚,矿藏资源非常丰富。水泥灰岩储藏量13亿吨,溶剂灰岩2亿吨,黑墨玉大理石1 100万立方米,花岗岩储量600万立方米,还有多处优质矿泉水基地。截至2015年底,已开发的矿产有3种,主要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石料花岗岩等;已利用矿产地2个,占矿产地总数的50%,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全市共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5家,水泥用石灰岩矿山2家,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山1家。2015年度全市固体矿石产量为116.4万吨,工业总产值2 536万元,矿山开采主要集中于水泥用石灰岩,设计生产能力240万吨,占开采规模的81.91%。
随着矿业活动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系列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并且随着地表矿产资源量的锐减,矿产资源开采深度的逐步加大,矿产开采条件的日趋复杂,矿产开采所诱发环境地质问题的危害程度将进一步加剧。邓州市存在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有:
(1)地质灾害。邓州市矿山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在杏山开发区杏山村附近。区内矿山均为露天开采,产状近水平,垂直节理、裂隙发育,地形切割严重,常形成陡峻的临空面,地层被切割成大小不一的块状,多发生崩塌。
(2)地形地貌景观破坏。邓州市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地貌景观破坏方式主要为露天采场、废渣堆及工业广场,尤其是露天采场对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非常严重,同时也毁坏了植被和生态环境。矿区内千疮百孔,优美的自然景观不复存在,部分矿山对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地形地貌景观影响严重。不仅对矿区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邓州市城市经济的发展。采矿挖损破坏和压占破坏主要分布于邓州市的西部杏山开发区杏山村—董营村一带。
(3)土地资源损毁。邓州市土地资源的破坏类型主要有采矿挖损和压占两种类型。挖损剥离了原有土壤,使新鲜基岩裸露,土地失去原有功能,形成荒漠化。露天开采灰岩矿、大理岩矿采石场挖损压占土地类型一般为林地、草地,面积相对较大,且有些集中连片区可达数十公顷。矿山采矿产生的废石废渣一般堆于坡脚较为缓平地带,堆积压占土地类型以林地、草地为主,局部压占少量耕地,破坏等级严重。调查统计,邓州市采矿挖损破坏14处,面积达39.42 hm2;压占破坏4处,面积达8.93 hm2。
邓州市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重点对“三区两线”(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周边和公路、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危害严重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区实施了恢复治理,先后开展并完成河南省邓州市邓州水泥厂采石场矿山环境治理工程、邓州市朱连山一带采石场矿山环境治理工程。矿山环境治理工程消除了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恢复了矿山地质环境与地貌景观的同时,增加了耕地、林地等绿地面积,减少因矿渣堆放等引起的扬尘,避免堆积物氧化造成大气质量恶化,使矿山周边及公路可视范围内景观绿化美观,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效改善了邓州市矿山地质环境。
崩塌灾害主要分布在露天开采灰岩矿、大理岩建筑石料矿区的后缘及废渣堆前缘,规模相对较小。治理措施主要为卸载减荷、清理、排水系统等。对于规模较小的崩塌滑坡体由矿山企业在生产中进行及时清理,消除灾害体对生产的威胁。采用科学合理的开采布局,如:严格按照露天开采设计进行台阶式开采,放缓采面、坡面,限制采面、坡面高度等,对矿山废渣进行有序堆放等。对开采边坡及废渣场进行巡视监测,发现崩塌、滑坡迹象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治对象主要针对威胁矿山企业自身工作面、采场的灾害隐患点以及部分对周围居民点存在较大威胁的隐患点。
邓州市地貌景观破坏及矿山复绿措施主要为自然恢复和工程治理措施等。
(1)自然恢复。政府制定相关规划,关闭矿山,采用封山育林的方法进行地貌景观恢复。邓州市已经制定和颁布实施的相关规划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矿业权设置方案等。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中合理规划矿产资源开发的禁采区、开采区、限采区,禁采区范围内的采矿权到期后依法进行关闭,划定为封山育林区,让其自然恢复。邓州市驿城区老乐山景区周边的露天开采白云岩矿与花岗岩矿多半已经关闭,关闭时间长的矿山,除后缘陡壁处恢复缓慢外,开采区平台、渣场植被恢复良好,景观得到了修复。
(2)工程措施。工程措施按照符合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实施地貌景观再造措施,使破坏的地貌景观与周围达到再协调。对符合耕种条件的矿区,优先恢复为耕地;在城镇周边的,可作为建设用的,优先恢复为建设用地;对“三区两线”附近区域,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和生态环境恢复为主,突出环境美化;对有价值的典型矿业遗迹,采取保护措施,条件成熟的建设成矿山公园。交通及水利工程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地貌景观破坏,主要治理措施为废渣清理、回填、危岩体清理、植树绿化等;城镇周边的地貌景观破坏,主要采取废渣清理、回填、危岩体清理、植树绿化等措施进行治理;地下开采形成的地貌景观破坏,主要采取土地平整、地貌景观重塑等措施进行治理;风景区周边的地貌景观破坏,主要治理措施为危岩体清除、废渣整理、护坡、拦挡、道路、排水及生物绿化。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直接关系到矿山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应按照“以人为本”、“统筹规划、逐步推进”的原则来进行统筹部署,坚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城市经济建设相结合,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促进良性循环发展。
强化政府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主导作用,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建立完善的监督、监测、管理体制。从邓州市经济建设及矿业经济发展需要为出发点,结合地区资源分布、开发情况及矿山地质环境现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在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通过直接投资、贷款贴息、税收优惠、调控价格、政府采购和信息发布等手段,利用市场机制合理分担环境义务,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妥善解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资金问题。
根据邓州市矿山地质环境现状,结合邓州市整体规划布局,统筹安排,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加强综合治理,分期实施。应密切与治理区周边环境相协调,与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新型社区建设、小城镇建设、土地整治、矿山公园、地质公园建设等相结合,努力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综合效益。加强邓州市人口集聚区,“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消除视角污染,提高邓州市地质环境质量。优选对邓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起到推进作用的示范矿山重点突破,集中投入,带动和推进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的整治工作;坚持治理与保护并举、保护优先的方针,从源头抓起,避免出现新的破坏和污染;要尊重自然规律,注意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充分考虑社会经济条件,因地制宜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提高建设和治理效果,保证投入发挥最大的效益。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科学研究,着重研究矿业开发过程中引起的环境变化及防治技术,矿业三废的处理和废弃物回收与综合利用技术,采用先进的、绿色的采、选技术和加工利用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推广,增加科技投入,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产业化。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破坏治理率。引进和开发适用于矿区损毁土地复垦和生态重建新技术,进行矿区生态重建科技示范工程研究,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力度,在一些工作开展早、基础条件好的矿区,选择不同类型的矿山,针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所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以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发展绿色矿业,建立绿色矿业示范区。科学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合理设置采矿权。将城市发展与矿产资源开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有机结合。
建立数据共享、实时高效、管控有力、多方协同的监测长效机制。建立邓州市地质环境监测网,掌握地质环境变化动态规律。应建立包括矿山企业基本情况、采出资源量、废渣废水排放量及利用量、地貌景观破坏及土地资源损毁、治理工程治理效果、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地质遗迹保护情况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数据库与信息系统,同时加强对监测资料的研究,查明地质环境变化规律,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和治理等提供依据。
随着矿业活动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系列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应当政府监督管理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建立完善的监督、监测、管理体制,依靠科学技术,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