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 华, 吕利利
(延安大学 历史系, 陕西 延安 716000)
曾巩(1019-1083年), 字子固, 北宋建昌军南丰(今江西南丰县)人, 世称南丰先生, 是著名政治家、 史学家、 散文家, “唐宋八大家”之一。 曾巩出身于儒学世家, 一生勤学苦读, 笔耕不辍, 著述丰富, 文名享誉当世、 流传千古。 不过, 其在史学方面的成就被其文学的光芒所掩盖, 人们大多只知道他是一位卓尔不群的文学家, 不知道他还是一位颇有建树的史学家。
曾巩曾在宋仁宗嘉祐五年(1059年)经欧阳修举荐, 被召为馆阁校勘、 集贤校理, 负责搜集、 整理和校订古代典籍, 前后长达九年时间。 后朝廷因“曾巩以史学见称士类, 宜典五朝史事”[1]795召曾巩典修国史。 曾巩著有许多史论文章, 反映其丰富的史学思想。 本文拟结合曾巩史论文章对其史学思想作一简要探讨, 不足之处, 敬请方家指正。
借鉴历史经验教训治理国家的以史资治思想早在先秦时代就已受到思想家的重视。 如《诗》云:“殷鉴不远, 在夏后之世。”[2]1161先秦时期的以史资治思想为后世所继承和发扬, 如汉高祖刘邦曾命陆贾:“试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 吾所以得之者何, 及古成败之国。”[3]2699历史发展到宋, 宋代士大夫有感于唐末五代以来的社会动荡, 常感儒道沦丧, 纲常败坏, 而人君陷于无奈。 于是, 一批有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的文人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 力图帮助人君匡扶朝纲。 他们懂得从一些历史的教训中总结某种治世之道供人君参考。 曾巩就是其中一位, “盖史者所以明夫治天下之道也”[1]188, 他认为史学可以提供给人们治理天下的办法。 曾巩的以史资治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推崇先王之道。 先王即尧舜二帝与夏禹、 商汤、 周武王三王。 他认为历史自成康以后, 社会动乱, 直到秦才一统天下。 后汉虽代秦, 东西共历时四百年, 但大抵沿袭秦法, 有变革之处, 也是为维护汉朝的统治而变, 并非效仿先王之法。 汉亡之后, 强者分天下之地, 晋与隋虽曾统一天下, 但时间很短就灭亡了, 其余诸朝没有值得称道的地方。 值得肯定的是, 代隋而立、 更十八君、 垂三百年的唐朝, 尤其是唐太宗时期的政治十分清明。 然而即便是这样, 唐代也没能达到三代盛世的境界。 曾巩以能效法先王之道称赞太祖“上追唐虞三代荒绝之迹, 修列先王法度之政, 为其任在己, 可谓有出于数千载之大志”[1]437。 至于如何效法先王之道, 曾巩在给宋神宗所上奏疏中建议神宗借鉴《洪范》 《大学》中治国理政的经验。
二是重视对汉唐五代的借鉴。 曾巩虽对三代之治充满向往, 但并不排斥汉唐。 他认为自三代以后, 王朝之盛莫过于汉、 唐。 又自周以后, 人主中可传与后世者, 唯有汉文帝、 汉宣帝, 唐太宗, 因此, 汉唐自然有值得借鉴之处。 如曾巩在《请令州县特举士札子》中说到汉代在郡国实行察举之制, 结合当下情状, 可以参考使用。 又在《正长各举属官诏》中提到汉魏以来公府郡国皆是自行征召其属官, 而唐代陆贽也请使台省长官自择僚属。 曾巩在这里引证经典, 凿凿有据, 认为当下也可效仿前代, 令正长各举其属, 可以收得人之效。 曾巩在《唐论》一文中, 论及唐太宗之为君有“天下之志”, 有“天下之材”, 又有“治天下之效”, 但其在法度、 礼乐、 田畴之制、 庠序之教等方面仍有所不足。 曾巩明确指出其论唐太宗为政得失的目的在于“非独为人君者可以考焉, 士之有志于道而欲仕于上者可以鉴矣”[1]141, 说明作此文的目的, 就是供人君、 出仕者鉴戒。 除汉唐之外, 五代距宋最近, 亦有可借鉴之处。 如其在《熙宁转对疏》中谈及:“唐太宗即位之初, 延群臣与图天下之事, 而能绌封伦, 用魏郑公之说, 所以成贞观之治。 周世宗初即位, 亦延群臣, 使陈当世之务, 而能知王朴之可用, 故显德之政, 亦独能变五代之因循。”[1]433这是曾巩借唐太宗、 周世宗的事迹来称赞宋神宗纳谏之贤。
三是曾巩重视对历代各种制度的研究, 以为当世之用, 这主要体现在其《本朝政要策》一篇中。 在此篇中, 曾巩论述了各项制度古今流变之情状, 然后归结到北宋。 如驯兵之制的讨论, “战国至于汉唐, 兵法尤具焉。 自府卫废, 而执兵者皆市人, 故有天宝之败。 ……至周世宗高平之退, 遂收骁勇之士, 命太祖习焉。 取其尤者为殿前军, 而禁卫之精, 自此始也”[1]653。 《本朝政要策》一篇内容包括考课、 驯兵、 兵器、 宗庙、 贡举、 雅乐、 水灾、 刑法、 学校、 赋税、 水利、 边防、 义仓、 茶等具体措施, 几乎涉及到宋代经济、 政治、 军国大事的方方面面, 涉及到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内容。 曾巩此篇通过叙述各项政策的原委, 以便指导当下之决策。 正如苏轼所言:“试之策以观其所以措置于今之世。”[4]1424清人何焯评价此篇曰:“以上诸策, 皆真得其要, 而其文无不出入汉之西京, 此固五朝国史诸志之椎轮也。”[5]851
曾巩的史学思想还体现在重视道德教化方面。 唐末五代以来, 士风颓废, 儒道遭到破坏, 曾巩从士大夫个人的品质出发, 写了许多文以载道的文章, 尤其是一些序、 记、 墓志铭等, 都记录着曾巩所称赞的道德标准。
曾巩称其祖父曾致尧:“公于是勇言当世之得失。 其在朝廷, 疾当事者不忠, 故凡言天下之要, 必本天子忧怜百姓、 劳心万事之意, 而推大臣从官执事之人, 观望怀奸, 不称天子属任之心, 故治久未洽, 至其难言, 则人有所不敢言者。 虽屡不合而出, 而所言益切, 不以利害祸福动其意也。”[1]194他称赞其祖父“勇言当世之得失”之高贵品格, 认为直言进谏是做臣子的一种优良品质。 又曾巩作《抚州颜鲁公祠堂记》一文, 记述颜真卿以区区之地, 奋勇抵抗安禄山之叛军, 不惧生死, 多次直言不讳, 忤逆奸臣, 接连遭到贬斥, 仍不改初心。 曾巩在文中反复慨叹颜公屡次触犯奸佞而不悔的事迹, 以彰显颜公之不与奸邪小人同流合污的忠贞品质, 并表明写此文的目的是为晓喻当世, 为世人学习之典范。 《瀛洲兴造记》一文记叙了河北地震时, 谏议大夫李恭肃抗险救灾、 兴建瀛洲之事。 此文略记赈灾一事而详叙兴造之举, 是为体现李公勤政爱民之德。 《分宁县云峰院记》一文前半部分介绍了分宁县人勤于生计但又视财如命的乡俗; 后半部分叙述了云峰院僧人道常自给自足并乐善好施、 与世无争的性格。 曾巩描写分宁县乡俗目的在于衬托道常超然物外的精神法度, 其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以此激发乡民对于道义的崇敬与遵循。 曾巩通过对先贤的记载, 以此来感化世人, 使其知有可为有可不为。
曾巩有一种忧患意识, 这种意识主要表现为对于朝代、 国家的兴亡盛衰的关注, 以及对于社会治乱、 人民生活的忧虑。 北宋的积贫积弱, 使得曾巩的忧患意识更为明显, 关注社会民生, 从而形成济世安民的思想。
曾巩在《上欧阳舍人书》一文中说到古往今来, 没有民富且安而国家动乱的现象。 他认为社会之所以动乱是因百姓贫困, 现如今, 兵、 佛、 老食民之食, 导致百姓贫困, 不能安居乐业。 鉴于此状, 曾巩提出要裁抑兵与佛、 道之食, 给兵士土地, 令其忙时耕种, 闲时习武, 并限制佛道人数, 以为救民之务。 清人张伯行评此文曰:“裕民一段, 皆中当世切务。 子固留心经世如此, 已不得行而惓惓以望之当世者, 固圣贤之用心也。”[6]156
《救灾议》是曾巩针对熙宁元年七月甲申时于河北的地震和水灾所作的救灾文。 他首先指出现有赈灾举措之弊端, 说到开仓放粮只能解灾民燃眉之急, 从长远角度考虑并不能解决百姓灾后生计之本。 后给出自己的救灾之策, 提出通过赐钱贷粮之策, 此法既能保证灾民生存需求, 又能恢复百姓谋生之计, 于国于民皆是两全之策。 张伯行评云:“读子固此议, 下为百姓计, 上为公家计, 大要存破去常法而逮为之赈救, 深思远虑, 无微不彻, 真经济有用之文, 学者所当留心者也。”[6]206
曾巩在《越州赵公救灾记》一文中记述了熙宁年间吴越大旱, 知越州赵公救灾一事。 曾巩从赵公写信询问各县受灾情况、 可救济钱粮之事记起, 事无巨细地记载了赵公整个救灾过程, 无一遗漏。 曾巩详细的记载此事, 一为彰显赵公仁政爱民的品质, 二为将赵公的救灾之法推行出去, 后世救灾者只要熟读此文, 便可知应如何行事了。 曾巩心系百姓, 所书之事, 皆中当下之时务, 足可见其济世安民之思想。
古今通变思想是曾巩的又一重要史学思想。 他在《礼阁新仪目录序》中说到:“古今之变不同, 而俗之变习亦异, 则亦屡变其法以宜之。”[1]182这表明曾巩认识到历史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 曾巩的古今通变思想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损益的历史变化观。 曾巩自称“家世为儒”, 从祖辈、 父辈到他都有从政为官的经历, 从小在家庭中受儒学的熏染。 《论语·为政》篇载: 子张问孔子“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 所损益可知也; 周因于殷礼, 所损益可知也。” 在孔子看来, 夏商周三代是盛世, 但三代之中也有变化, 后世之人会在前代的基础上有所因袭变革, 这体现出孔子的一种损益历史变化观。 因而曾巩所说:“合乎先王之意”[1]182即是因袭之意, 又“何必一一以追先王之迹哉”[1]182则体现出变革之意。 曾巩的古今通变思想实质上是继承了孔子损益的历史变化观。
二是因时适变。 曾巩虽历来推崇先王之道, 但他也认识到时代在变, 习俗在变, 社会也在变, 因此, 不必固守先王之道。 正如他在《战国策目录序》中所说:“夫孔孟之时, 去周之初已数百岁, 其旧法已亡, 旧俗已熄久矣。 二子乃独明先王之道, 已谓不可改者, 岂将强天下之主以后世之所不可为哉?亦将因其所遇之时、 所遭之变而为当世之法, 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1]184现今距离三代已远, 三代之旧法、 旧俗已改变, 其制度、 习俗等也应发生相应的改变。 至于如何变, 曾巩也有所表述:“其所改易更革, 不至于拂天下之势, 骇天下之情, 而固已合乎先王之意矣。”[1]182曾巩认为变革要顺应天下大势, 符合历史潮流。 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 曾巩针对北宋的实际情况, 撰写《本朝政要策》一文, 提出了一系列礼制、 官制、 兵制等改革建议。
前人的历史经验教训要发挥它的借鉴作用, 需以文字作为载体, 在记录的过程中, 如何才能客观公正地将这些史实记录下来, 史家的修养就显得尤为重要。 早在唐朝, 刘知几就提出良史需具备“才”“学”“识”三长。 刘知几之后, 在史家修养论方面值得称道之人有宋代曾巩和清代章学诚, 其中曾巩的“明”“道”“智”“文”四点良史品质的提出, 更加丰富了史家修养的理论。
曾巩关于史学修养的论述集中体现在其作品《南齐书目录序》中。 曾巩在文中提到作史的目的是“将以是非得失兴坏理乱之故而为法戒”[1]187, 即史学的种种成果是前人历史经验教训、 可为后人借鉴的载体。 但如果所托非人, 则可能“失其意”“乱其实”, 或“析理不通”, 或“设辞不善”, 导致功德不显, 奸邪掩藏, 史学将不能发挥其功用。 因此, 曾巩对史家提出要求:“古之所谓良史者, 其明必足以周万事之理, 其道必足以适天下之用, 其智必足以通难知之意, 其文必足以发难显之情, 然后其任可得而称也。”[1]187这也就是说良史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其明察必定能遍及天下万事万物的道理; 其所持的道必定能够适用于天下; 其才智必定能够通晓难以理解的意思; 其文章必定能够阐发难以显露的感情。 曾巩关于良史品质的论述可以归纳为四点, 即“明”“道”“智”“文”。 曾巩所提到的“明”当属于史学范围, “文”当属于史才范围, “智”当属于史实范围。 曾巩提出的这些概念, 一是在理论上更加丰富了对史学的认识, 二是在史学与社会的关系上更加强调“适天下之用”。 他所提到的“道必足以适天下之用”一条, 有超出才、 学、 识“三长”的地方, 这是中唐以来史学经世致用思想的反映, 也就是要求史家要有积极的入世思想, 作史要适用于社会。 曾巩“道”的提出, 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章学诚对《南齐书目录序》一篇也极为赞赏, 认为“古今序论史事, 无若曾巩此篇之得要领者”[7]525。
此外, 曾巩提出作铭者需是“畜道德而能文章者”。 其中“畜”通“蓄”, 即作铭者既应是道德高尚且文笔不俗之人。 曾巩在《寄欧阳舍人书》中提到铭与史相近, 二者都有警劝后世的作用。 不同的是史作对于善恶无所不书, 以发挥其鉴戒作用; 而铭通常是后世为人子孙者因其先辈有功德或才行高洁, 因而作铭以记述其事迹, 以夸后世。 但有些人, 想要褒扬其先人而不在乎客观事实, 虽然其先祖品行不佳, 但仍伪造事实借以抬高家族地位。 因此, 作铭者需是“畜道德而能文章者”。 道德高尚则不为恶人作铭, 作铭时亦可分辨真假, 秉笔直书, 防止后人夸大事实。 同时, 作铭者的文采要好, 如若文辞不佳, 不能流传后世, 就不能发挥其警劝之功用了。 因史与铭相近, 作铭者所具备的品质也应是史家所拥有的。
综上所述, 曾巩继承和发扬了史家以史资治的优良传统, 具有重民爱生的意识, 从而形成道德教化与济世安民的思想; 还具有古今通变的眼光, 提出了“明”“道”“智”“文”的良史标准, 深化了刘知几“史家三长”的理论, 对后世史学思想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但是, 曾巩过分推崇先代, 即便他肯定司马迁是“隽伟拔出之才、 非常之士”, 仍认为自三代之后未有人能达到其“明”“道”“智”“文”的良史标准, 这表明曾巩还未曾从三代圣贤的笼罩之下走出来, 这实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