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柯 张宏程 宋阳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大学生;廉洁教育;理论;实践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19)01-0030-08
大学生廉洁教育的重要目的是帮助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廉洁价值观,从而预防并抵制贪腐意识的侵蚀和腐败行为的发生。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大学生是青年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对实现国家和社会风清气正、持久廉洁具有积极作用。在大学生廉洁教育过程中,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指导地位,这是大学生改造主观世界、抵御贪腐思想的重要理论保障。
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以“现实的人”为逻辑起点。马克思在对法国启蒙时期人道主义、青年黑格尔派思想以及马克思所处社会时代人的异化潮流进行尖锐批判的基础上,为了揭露人的异化并实现人的解放,逐步形成了以“人”为研究对象,以人性、人的本质、人的存在及人的活动与发展的一般规律为研究内容的理论,从哲学层面对“人”作出了整体性、系统性和深刻性的思考[1]。这一重要理论在改进大学生廉洁教育的理论架构、破解大学生廉洁教育的现实矛盾、指导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实践路径等方面,具有极强的时代意义与应用价值。
从高校工作的实际出发,推进大学生廉洁教育和贯彻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源泉与指向均是为了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关系着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2]这一根本问题。大学生廉洁教育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范疇,开展廉洁教育不是脱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另起炉灶”,而是要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完整体系中积极推进和全面渗透[3]。
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对大学生廉洁教育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从认识论的角度看,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推进了大学生廉洁教育的人学转向。近年来,思想政治教育的人学取向问题一直是理论界探讨和争鸣的前沿问题,其表现在思想政治教育对社会哲学范式和人学范式的取舍上,进一步说,这是一场对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基础、研究对象、概念界定、核心内容等“元问题”的一次“革命”,尽管该问题还处于激烈探讨状态,但对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组成部分的廉洁教育而言,只有做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才能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基础研究的进一步整合,进而推动这一领域的整体迈进。因此,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对于推动大学生廉洁教育的人学转向乃至其整体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理论意义。
从价值论的角度看,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重塑了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培养定位。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以社会哲学为范式,在培养大学生时,更偏向工具理性,使得价值理性式微。这一问题被直接带入到廉洁教育领域,表现为廉洁教育者或多或少忽视了其本应具备的价值理性与人文关怀。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一种有效思路,即从人的本质、主体性、现实需要等方面出发,努力实现人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辩证统一。从社会现状来看,较于传统价值,这种思路更符合思想政治教育“立德树人”这一中心环节的要求,实现了对廉洁教育培养定位的调整与重塑。
从方法论的角度看,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丰富了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实践路径。任何学科或理论都有其特定的方法与规范,同理,在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实践路径方面,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不是单纯地取代它,而是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其自身的依据、手段和载体。由于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出发点是“现实的人”,在具体应用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人的本质、特性、需要、价值、发展为主要考量,也就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直接契合“人”的本质的实践要求。因此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在具体应用中丰富和发展了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实践内容及其路径。
近年来,很多学者对大学生廉洁教育存在的问题及现实困境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诸如“廉洁教育出现了理想化倾向,脱离了客观实际”“廉洁教育出现了认知化倾向,偏离正确的运行轨迹”“廉洁教育出现了抽象化倾向,教育活动流于形式”等问题[4],这就需要对当前的大学生廉洁教育进行理论上的深刻省思。
(一)从人的本质特性出发,改进大学生廉洁教育的着力方法
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涵盖了自然存在、社会存在、精神存在等基本存在方式,表现出类特性、社会特性、自然特性和个性这几个不同层次的本质特征[5]。大学生廉洁教育作为一种教育范畴,主要对应并解决人的社会特性和个性上的问题。当前,大学生廉洁教育陷入了一种矛盾式境遇,一方面,国家和社会对廉洁文化的需求日益增长,另一方面,大学生对廉洁文化的需求却与国家和社会的需要严重脱节。根据宁夏的一项调查研究可知,从5所高校“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效果看, 47.7%的学生认为“形式主义严重,没有实效性”, 37.5%的学生对该活动表示“不满意”或“无所谓”[6],这从侧面说明当前大学生廉洁教育的着力方法不当,教育效果大打折扣,具体表现为在教育过程中,对所有人实行完全一样的模式和标准,不顾大学生切身感受而“强行灌输”,甚至“没有把受教育者看作是对象化实践的‘现实的个人,将主观臆断和感性体验所固化的理念、认识、观点等用于指导廉洁教育的实践,遗忘了社会实践中现实的人、具体的人,忽视了作为社会关系载体的‘人其本质是在现实生活中、是在具体实践中才得以体现的”[4]。针对这一问题,大学生廉洁教育应从两个方面改进着力方法。
一是深入考察大学生的社会特性。大学生作为“现实的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既是“剧作者”,也是“剧中人”,要深入研究和把握他们的特点。当前“95后”大学生构成了廉洁教育的主体,他们“可爱、可信、可贵、可为”[7],他们的代际特征蕴含着非常强烈的自我意识,敢于怀疑世界、挑战权威、求索真知。因此,在廉洁教育的着力方法上,要深刻回应他们对时代和社会的追问,敢于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斗争”和“亮剑”;要在他们对廉洁教育心存困惑的时候,引导他们通过主动深入的实践,进一步认识社会现象的本质;要激发他们对于事物刨根问底的求索精神,通过不断的学习体验端正自身的廉洁观。
二是深入考察大学生个体的独立个性。在具体实践中,大学生的代际共性里蕴含了不同的鲜明个性:有的大学生关心时政,可用政治话语与其直接进行交流,并在政治视野中展开廉洁教育;有的学生对国家大事关心程度较低,这就需要将“宏大叙事”转化为“生活话语”,关注身边发生的与廉洁行为相关的小事;有的学生善于表达,适合于以座谈、沙龙的形式促进廉洁认知;有的学生性格内向,需要通过细致交流和深入谈话逐步培养廉洁意识。总之,要充分关注大学生的个性特征,做到因人而异,因材施教,这样才能真正让廉洁教育内化为大学生的认知模式和内在观感。
(二)从人的现实需要出发,改良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内容供给
在一些应用学科的研究中,为了排除主观干扰因素,很多学者基于“理性人”假设,把人预设为一种没有感情、没有思想的抽象物,完全“趋利避害”,由各种规律所支配,其在理论研究层面有一定科学性,但对于廉洁教育而言,显然是不具备价值性的。然而,在实施过程中,相当一部分教育者存在类似的思维定势,认为只要提供知识、完善过程、强制要求,大学生就能或多或少地吸收、认同,殊不知长此以往,不仅会使廉洁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大打折扣,还可能引发反感,造成消极的反作用。
廉洁教育者只注重教育过程本身,忽视乃至漠视人的现实需要是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从作用的角度划分,马克思认为,人的需要可以分为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其中,生存需要是人最基本的需要,因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8]。当前,国家的经济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全国高校都有完善的资助体系以帮助大学生解決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生存需要已不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重点要考察的是他们的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因此,只要在内容供给上充分满足大学生的现实需求,就可以自然而然地实现思想引领,创造“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育人过程。
一是深刻理解大学生的享受需要。享受需要是人在满足基本生存条件的基础上,对于提高生活质量、优化生活条件所形成的一种需要。廉洁教育者要充分思考提供什么样的廉洁教育内容,可以让大学生乐于接受。首先,要注重廉洁教育内容的时代性。只有回应时代特点,才能回应身处这个时代的大学生的重点关切,如将廉洁教育材料与党的十九大精神、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的一系列反腐成果、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尤其是廉洁文化)的建设发展状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相结合,加工整理后进行传播教育。其次,要注重廉洁教育内容的学理性。尽管理论性的内容很容易让初学者产生枯燥、乏味的主观体验,但经过廉洁教育者的加工处理,也能“新瓶装旧酒”,让大学生享受理论思维运动的过程,促进他们“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思悟行践”。最后,要注重廉洁教育内容的趣味性。 “95后”大学生没有经历旧社会对人的压迫和摧残,也没有体验物资匮乏的生活艰难,对腐败等不廉洁行为没有基于生活经验的直接痛恨,因而不能沿用“教育者自身受教育”的老办法对他们施以完全相同的教育模式。此外,他们的成长伴随着新媒体的繁荣,多元化、碎片化、病毒化的内容获取方式与“鸡汤”“软文”“段子”盛行的网络宏观环境都对教育内容提出了更高要求。基于此,廉洁教育内容的呈现方式一定要注重趣味性材料的插入和融合,如图片、漫画、动画、趣闻等。倡导趣味性绝不等同于将大学生廉洁教育“泛娱乐化”,必须坚持廉洁教育的原则性、关键性内容,切忌“喧宾夺主”。
二是深刻理解大学生的发展需要。发展需要是人们为了自身的完善和文明程度的提高,为了增强人的自由个性而产生的需要[9]。具体到廉洁教育中,要探讨什么样的廉洁教育内容供给,能够促进大学生的发展。首先,要注重将廉洁教育和思想品德相结合。人与人之间建立社会关系的途径很多,但能否实现持久交往,取决于一个人的思想品德,而廉洁教育中的诚实、守信、公正、正派、廉明等要求恰恰对个人品质的形成起到了重要支撑,决定一个人能否在社会长远立足。其次,要注重将廉洁教育和专业学科相结合。要从大学生所学专业和未来工作方向上进行教育和灌输。比如对于土建类专业学生的廉洁教育,要使大学生认识到运营、施工、设计等方面易出现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犯罪行为的根源均是没有拧紧廉洁的“总开关”,这样就能让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将“廉洁”这一“上层建筑”和自己未来发展的“经济基础”紧密结合,让他们觉得廉洁教育“有用”。最后,要注重将廉洁教育和社会身份相结合。处在社会中的“现实的人”,其身份烙印必然是多元且长期的:从学校环境讲,会带上“校友”“学生”“老师”的烙印;从家庭关系讲,会带上“父母”“爱人”“孩子”的烙印等,这些社会身份的存在本身就是对不廉洁行为的制约。因此,廉洁教育者应当全过程、 全方位向大学生渗透:成为一个廉洁的人是处理好这些复杂社会身份的首要前提。
(三)从人的主体性出发,改善大学生廉洁教育的作用机理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8]在这里,尽管马克思对唯心主义进行了批判,但也肯定了唯心主义对人的能动性的发展,亦即对人的主体性的肯定。作为一种哲学关系的范畴,主体性是针对作为主体的人在实践活动中与客体的相互作用而言的,而人作为主体,对客体产生作用的过程,实质上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过程。从这一角度出发,在廉洁教育过程中,作为主体并发挥本质力量的首先应当是大学生,如果廉洁教育者仅仅把自身作为教育主体,把学生当作物化的客体,通过单一的理论宣教、知识灌输、内容呈现、强制活动等方式,将廉洁教育的政治观点、价值观念、道德要求等强行“主体客体化”,其结果必然是廉洁教育流于形式,作用机理严重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