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悬赏“一错千金” 法院判其支付一万八

2018-12-31 00:00:00
文萃报·周五版 2018年28期

2012年3月,张义通过南方出版社出版发行其新书《带三只眼看国人》。随后,其通过腾讯微博发布:“为推广和普及中国地域文化知识,让14亿华人更了解中国各省人不同性格特点,兹郑重承诺凡挑出拙作《带三只眼看国人》1个错者即奖赏1001元……”

微博发出两天后,张义再次通过腾讯微博发布称,对于也曾表态“一字千金”悬赏但“死不认账”的前辈作家阎崇年,自己绝不步其后尘“当可耻的老赖”。北京律师严水星说,张义的悬赏更具诚意和法律效力。

而后,当年曾给阎崇年挑错的山西大学文学院白教授,从《带三只眼看国人》一书中挑出172处错误,并据此起诉索要悬赏奖金172172元。这172处错误包括一般政治性差错1处,叙述不符合事实27处,表述逻辑差错1处,用词不当57处,词语搭配不当1处,错别字19处,病句17处,表述不当24处,标点失误19处,排版失误1处,多出文字2处,漏字1处,汉语拼音书写失误2处。

对此,张义认为,该悬赏广告目的在于推广和普及中国地域文化知识,让14亿华人更了解中国各省人不同性格特点,因此悬赏挑错范围仅限于知识性错误。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义通过其个人微博发布悬赏广告,广告中并没有明确特定期限,且发布该广告的微博至诉讼中仍可查看,说明悬赏广告仍然有效。至于广告中所称错误的范围,法院结合广告原文文义、整体内容,认定错误范围应仅指知识性错误。

综上,朝阳区法院一审认定,《带三只眼看国人》存在知识性错误18处,并按照张义悬赏广告中的承诺,按照一错1001元的标准,判决张义向白平支付18018元。 (摘自《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