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央高层决策始末

2018-12-31 00:00:00庞清辉
文萃报·周五版 2018年28期

朱镕基提出“三先三后”原则

1996年我(注:南水北调办第一任主任张基尧)调到水利部工作,当时水利部内部在南水北调怎么调水的问题上诸多分歧。一部分人建议先建设东线,一部分人要求先建设中线。东、中线的争论持续了多年,主要原因是当时国家的财力有限,不可能两线同时建设。

记得1997年有一次在京西宾馆开会,那时候国务院成立了南水北调规划审查委员会,时任副总理的邹家华是主任。他主持会议,会上两种意见争执不下,最后不了了之。

到2000年6月,经过数十年研究,南水北调工程总体格局定为东、中、西三条线路,分别从长江上、中、下游调水。

2000年9月27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中南海主持召开南水北调工程规划座谈会。就是在这次会议上,朱镕基提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三先三后”的总体指导原则,即“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这成为南水北调工程规划、建设以及运行调度一以贯之的重要原则。

2003年2月初,时任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副主任刘江以及水利部部长汪恕诚等32人联名给温家宝写信,请求尽快成立南水北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筹备组。不久,温家宝批示同意成立,提名我负责筹备工作。

整村搬迁与开发性移民

南水北调工程作为特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占地规模很大。根据东、中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永久占地面积约100万亩,临时占地面积约50万亩,涉及7个省市100多个县,38万人需要搬迁,50多万人需要进行生产安置,平均每年需要搬迁约8万人。

南水北调工程库区大部分移民原来都住在比较僻远的山区,和外面的世界接触很少,如果国家把将来安置的地方建设得比现住地生活、生产条件好,不用动员,他们都愿意走。

国务院确定的南水北调征地移民的工作方针是:坚持开发性移民,使移民安置与资源利用、经济建设结合起来。据此,我们制定了一套科学合理的移民体制和移民政策,并在执行这些政策时既保证其严肃性,也体现出灵活性。

首先,提高了南水北调征地移民的补偿标准,补偿金额由原来的当地前3年农业平均产值的5倍到6倍,提高到16倍。

另外,在规划中,一是对置地进行了详尽的基础设施规划:首先是建村盖房、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视,让移民的居住条件有极大的改善。二是打消移民的顾虑,实行集中安置。以前移民工作中采取将移民分散到各个村子的办法,使移民有陌生感,认为自己是外来人。这次我们采取尽量整村搬迁。使他们有了安全感、亲近感。三是生活、生产并重,实行有土安置。确保每个移民拥有最基本的土地,有了土地就是有了生产资料。有了基本的生活保障,既保护了群众的利益,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摘自《财经国家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