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子婵(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科技成果登记是科技管理的常规基础性工作,也是科技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1]。安徽省科技情报研究所自承担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以来,不断规范登记程序,改进登记手段,拓宽登记渠道,登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特别是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自2017年12月底上线运行以来,成果登记工作实现了全网络化办公,极大地简化了成果登记的手续和流程,成果登记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据统计,仅2018年上半年,全省共登记科技成果402项,超过了2017年全年的登记总量,是去年同期的2.72倍。根据2018年上半年登记数据分析,科技成果登记呈现十分鲜明的特点。
在2018年上半年登记的402项科技成果中,应用技术类成果394项,占成果登记总数的98%,软科学类成果7项,基础理论类成果1项,分别占总数的1.74%和0.25%。应用技术类成果在全省科技成果中占据主要地位。
2018年上半年登记的科技成果中,自选课题项目登记成果287项,占成果总数的71.4%,位居首位;财政资金支持的计划内项目登记成果115项,占成果总数的28.6%,位列其次。自有资金是科技研发投入的主要来源,计划内项目执行情况良好,为科技成果的产出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
2018年上半年登记的科技成果中,企业、独立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医疗机构作为科技成果完成主体分别登记科技成果327、29、20、15项,占成果总数的 81.3%、7.2%、5%和3.7%,其他机构登记成果11项,占总数的2.7%。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得到体现。
2018年上半年登记的394项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中,实现产业化应用的有259项,占成果总数的65.7%,小批量、小范围应用的有81项,占20.6%。其中,321项成果共实现转化收益874.9亿元,分别为自我转化收入865.3亿元、合作转化收入9.6亿元、技术转让与许可收入0.004亿元。未应用成果的原因主要集中在资金和技术问题方面,说明还要加大产学研合作的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引导,促进科技成果的进一步转移转化。
通过对科技成果登记信息的分析,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安徽省科技创新发展情况,在财政资金的支持下,产生了各项科技成果,并通过成果登记得到广泛集成,形成可供全社会共享的成果信息。成果登记一方面有利于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另一方面也鼓励了科研人员研发的热情和积极性,巩固了科研人员的社会地位,为进一步的创造性劳动提供一定保障。在成果登记工作发展趋势良好、成果登记数量在快速增长的同时,还存在上报的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急需改进。
在《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印发实行之前,许多成果管理部门和成果完成单位都未将成果登记作为最终项目结题的必要环节,事后强制登记的时候才登记。成果登记工作本身具有一定时效性,登记的成果时间较滞后,就不能及时有效地反映科技投入的产出绩效,统计分析的科技成果信息结果也不够客观全面,不能为科技管理部门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撑。
通过科技成果登记,并对科技成果进行统计分析,不仅可以及时掌握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成果应用状况,还可避免重复立项,从而为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宏观管理服务。在现实工作中,许多成果完成单位及个人未充分认识到成果登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甚至许多科研人员不知道成果登记的概念,经常与成果鉴定、成果评价等混为一谈。自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上线运行以来,成果登记采取网上直报的方式,安徽省政府也将科技成果登记数纳入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工作方式的改进和政策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成果登记数量的大幅增长。但也出现一些只注重登记数量而忽视登记质量的问题。上报的成果数据中,出现许多内容填写不正确、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况,集中体现在成果水平选择有误,成果来源、立项单位、资金投入填写混乱,评价方式、评价单位概念分不清,附件上传不完整,成果简介内容填写得过于简单不能有效概括成果的基本信息。各地市的推荐部门在审核时把关不严,许多有问题的数据进入终审环节,必须要反复退回修改,给成果终审部门带来很大的工作量,成果登记工作效率不高。
新形势下,成果登记分析如果只停留在总量汇总、领域分类等一些浅层工作上,已不能满足科技成果统计分析工作的需要。没有高效深入的信息挖掘,何谈成果的转化推广。只有充分合理地把成果登记数据资源利用起来,把握行业科技的创新方向,不断促进和推动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开展,建立社会共享共通的成果数据资源平台,才能为成果的转移转化、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提供符合本省省情的特色服务。
应制定相关的政策,完善制度建设,引导成果登记工作走向规范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计划项目必须登记,否则视作未结题完成,将成果登记融入项目管理中,使之成为项目结题的最终环节。同时,重点关注一些有影响力的重大科技成果,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跟踪登记,随时掌握后续的产出成果以及发展态势。在每年申报省级科技奖励的过程中,应以各地市为单位,根据上一年度登记的成果数量,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申报的名额,从而能够使登记的成果数量覆盖全省不同地区和各个领域,客观公正全面地体现全省科技成果的总体水平以及分布特征。
以现有的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为基础,加强人员的配备和资金的投入,不断完善系统各项功能,特别是统计分析功能,建设成为集科技成果信息收集、加工、服务为一体的系统,使成果统计数据更加全面、真实、快捷、有效、实用。不断加强系统与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安徽省网上技术市场系统的对接,实现登记一批成果、发布一批成果、向全社会公开一批成果的目标,不断拓展和延伸成果登记的工作范围,使成果登记数据能够面向企业服务,为其提供信息的交换平台,通过公开信息、宣传展示、检索匹配等各种手段,解决技术供需双方的信息交换问题,加大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转移转化[2]。
要加强对科技成果登记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使“成果登记是科研管理的必要环节”这一观念深入人心。定期组织学习培训,特别是对各地市分管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人员培训,如学习管理办法、明确登记的范围、熟悉登记流程、加强成果上报数据审核、学习撰写成果登记统计分析报告、了解各种科技成果评价方式和内容、掌握科技发展的前沿动态和重点方向等,使分管工作的人员具备高度的专业性,从而提高科技成果管理效率。同时还要加强与兄弟省份特别是发达省份的经验交流,定期开展工作调研,学习对方的先进管理经验,取长补短,结合本省实际,把创新的工作思路和先进的工作方法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不断把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推向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