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光炜
生命以质量为先?抑或以长度为重?此乃见仁见智的议题。
日前,偶见北大29岁女博士娄滔罹患渐冻症的报道,她的遗言:“一个人活着的意义,不能以生命的长短为标准,而应以生命的质量和厚度来衡量”是她2年来与病魔作了顽强的斗争,饱受了难忍的折磨、经历了漫长的求医之路后选择平静而庄严地离去时悟出的生命意义。
阅后,深感当今医学之无能,除癌症外,尚有诸多病症令医者无策,致使这位来自深山土家族的年轻才女,在学业将成、壮志未酬之际,抱憾离世!令人扼腕之余,不禁忆及我的两位挚友,他们均是医界翘楚,曾在医疗一线经历诸多助患者与死神作搏斗的医师,但当他们自身罹患心、脑血管意外面临死亡时,竟事先留有预嘱,放弃作心肺复苏等任何有创伤性的抢救措施,选择平静地离去。其实,在医者同道中不乏此例,即使非同行的台湾名作家琼瑶也有类似预嘱。
医者由于长期的职业环境使然,虽已被训练在从事医疗实践中避免表露个人情感,但医者终究也是人,当然不会轻易放弃自身生命,何以一生从事救死扶伤的医务工作者,当面临死亡威胁时,居然不利用“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有利条件,而放弃唾手可得的医疗资源为己服务,选择平静地离去,岂非令人费解!
其实,正由于医者长期从事与死神作斗争的工作,因此不但对现代医学的局限性有深刻的认识,而且在漫长的医疗生涯中亲见了太多的生离死别,几乎每人均有过各种“无效治疗”的经验,都曾在一些已病入膏肓或奄奄一息的病人身上采用过各种先进的医疗技术以延续其生命,诸如气管切开、插管连接呼吸机做人工呼吸、静脉内置导管持续输液、灌注各种维持生命所需的各种营养液及药物。在重症监护室中,几乎每一位患者均是如此。诚然,采用这些抢救措施对某些急症抢救或外科术后的患者予以短期的施救后,常可助其渡过难关,使其转危为安而获新生。但对于不少患者,尤其是年事已高、患有不治之症或其他重症的患者,这些抢救措施并不能改变其结局,而这种损伤性较大的抢救过程对病人来说无异是一种痛苦的折磨,岂非是“无效治疗”!尤其当某些“幸运儿”,即使暂时战胜了死神,但往往会遗留各种严重的后遗症,生命质量显著下降,常需长期在各种药物或器械的支持下,籍他人之助,勉强维持生命的延续,这种“苟活”的生活状态岂能被智者接受?这些经历已根深蒂固地存在于医者的脑海中,深刻地感受到“在痛苦和孤独中死去是最可怕的”,因此选择平静中离去自在意料之中。
既然如此,不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吗!何以“无效治疗”仍充斥于市?岂非医生“有罪”!其因颇为复杂,固有医生之责,但实有难言之隐,既有医患间认知的差异,更有社会因素和传统文化影响。
试想当你在家属簇拥下面临一重症患者,众多家属的焦虑情绪可以想象,他们一致的要求是不遗余力地予以抢救,盼能施以最新的技术、最好的药物,费用在所不惜,在旁的单位领导往往也全力支持家属的意见,要求医院组织力量施治,即使仅有1%的成功率也不要放弃,力促其成为100%成功的现实。面对如此强大的压力,尤其在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形势下,医者岂能坚持己见而不顾其他?即使就病情稍加解释,处于焦急又迷茫情绪下的家属也会误认为医生推卸责任、抢救不力,从而不耐心听取医生的建议。须知医患间对患者病情的认知是存在固有差异的,理应进行充分地沟通与交流,遗憾的是在现实情况下这种交流常常难以正常进行。医者为免除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即使明知是“无效治疗”,也常依家属之所求而行。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国人之医疗消费主要集中在生命的最后一年,恐其中不乏“无效治疗”或“过度治疗”之过。更令人深以为憾的是,这一痛苦的施救历程,常在患者“不知情”或“被动”的情况下,在他人安排下开始的。行笔至此,使我想起多位享受特殊医疗照顾的老者,在其生命后期,已意识全无且丧失自主呼吸功能,但由于家属坚持,仍籍各种先进的医疗技术在医院经年维持生命体征。相信患者本人如有知,定会愤而斥之的。
在分析上述现象时,也不应忽略“好死不如赖活”的传统文化对人们的影响。长期以来,国人缺乏对死亡的正确认识,不但不能“视死如归”,反之将其视为畏途,以致从来就习于追求生命的长度而忽视其质量。“长命百岁”是人们对幼儿的祝福,也是人生的追求目标。人们追求长寿,甚至寻仙问道、遍找长生不老之药,即使“赖活”也然,自易理解。然则现今人民的平均预期寿命已向80岁迈进,已进入追求美好生活的“新时代”,社会上已遍见耄耋老人, 追求并享受美好的生活乃是众心所向。人们深知“生、老、病、死”仍是无法改变的自然规律,即使日后随着科技的进步及环境的优化,人活百岁也可预期,但人们追求的是健健康康地迈入百岁,无质量的生命无异于“行尸走肉”,岂非应予摒弃!生命的质量与长度,何者为优,已不言自明。人们应追求生活质量,将生命质量放于首位,优于生命的长度才是正途,人生尚且如此,医者岂能不遵此道,本人认为应将“优活、善终”视为今后众人应奋斗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