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北北
一
每一首诗的不完美构成了诗人及诗歌本身意义上的某些缺憾。这里指的是雷武铃的短作《夏季之歌》。或许标题有误导之嫌,因为不完美并不等于不好,而且,无论从美学还是语言的角度看,带缺憾的作品,有时反而能带来更多的个性和启发。《夏季之歌》是雷武铃的少作,全诗如下:
上午和下午手拉着手,一起
步入夜晚。
在港口、夜市、公园
和海鲜街,
紫色、黄色的李子手拉着手
睡在三座城市的箩筐里。
围墙间的路和村边坐着农妇的路
手拉着手,走进玉米地。
饱含汁液的内心
沉浸于宁静,像船
停泊于水的浮力。
夕阳把毛茸茸的影子递过来
从地平线以下,从梦境渲染的南方。
汽车和火车手拉手,一起
奔赴海岸。
左边,太阳紧随大雨
把明亮的水珠,久违的欣喜
端到眼前。它拉着右边
无边的绿意枕风飞驰。
村子的墙壁让瞌睡的旅客醒来:
“不交农业税是危险的。”
星光和海浪手拉手,一起
走进睡眠。
苦涩的海底溶入黑暗
海水展开眼前的无限。
瞧!未来沉睡在未来
阳光照耀现在。
瞧,那俩人被同一个救生圈拉着
正往深海里游去。
被遗忘的律令和时钟手拉手
走向晚餐的笋炖排骨。
射出去的箭,在别处没入虚无
在此处,说出的话
反射回心里。
啊,灼热的灰尘扑打无知路人的脸
街头黄昏的杂乱和离别
手拉手,送走一生中这个夏天。
趁着抄录的工夫,又把它“感受”了一遍。一首题材不偏不倚、用词准确,也不失自律的抒情诗。也许是一种苛求吧:诗的最后一节,“律令”“时钟”和“笋炖排骨”的对应显得张力过大,而“啊,灼热的灰尘扑打无知路人的脸/街头黄昏的杂乱和离别/手拉手,送走一生中这个夏天”则是那种显见的处理结尾的写法,谈不上草率,却破坏了前面营造的静谧、“无限”的氛围。指挥家巴伦博伊姆说,声音总有一种逐渐消失于无声的倾向,如果《夏季之歌》也是一首歌的话,考虑到前面几节已经写出某种寂静的品质,结尾就更应该守护住这品质,并尽量引向语言的空阔之境。而“啊”,还有“手拉手,送走一生中这个夏天”,读起来却更像是歌曲的断唱、断奏效果,是刻意的停歇,因此难免突兀。
类似的写作现象在诗人们那里其实屡见不鲜。雷武铃说:“在探寻那些幽深隐晦的‘应该怎么写’这金子的学诗道路上,我们通常能明确抓住的只是‘不能怎么写’这些沙子”,“但艺术之道又在于点石成金”——点石成金是诗人在语言范围内应该做的事,此处举例这首诗“沙子”的一面,则是因为它或许已经显示出某种“金子”的可能:如果诗人不是“饱含汁液的内心/沉浸于宁静”,就不会写出这首诗大部分的好句子,从而,也不会遭遇后面那个难题。可以读出,诗人的感受力是极其敏锐的,视野开阔,最重要的是通过语言来呈现什么时的那份耐心——直到它因超出诗人的能力而被迫中止。结合诗人后来二十几年的发展,我想我有理由认为,这时年轻的雷武铃,已经习得了一种难能可贵的写作上的“忍耐”精神。这种精神,想准确地追根溯源颇有些困难,不过作为技艺来讲是值得提倡的;而我凭着有限的阅历,最先想到的,是里尔克在《给青年诗人的信》里的一段话:
让你的判断力静静地发展,发展跟每个进步一样,是深深地从内心出来,既不能强迫,也不能催促。一切都是时至才能产生。让每个印象与一种情感的萌芽在自身里、在暗中、在不能言说、不知不觉、个人理解所不能达到的地方完成。以深深的谦虚与忍耐去期待一个新的豁然贯通的时刻:这才是艺术地生活,无论是理解或是创造,都一样。
抛开德语诗歌神学式的背景,这段话依然很有借鉴意义。所谓“豁然贯通的时刻”,《夏季之歌》某种程度上已经做到,但还未做好。也是带着这份自遗憾深处流露的期待,我翻阅雷武铃近年的诗,发现他在“忍耐”方面已走得更远,据作者说,2001年写出《平原印象》《山沟》等诗,“我的骨骼就初步长成了”,随后,《雨》《白云》《与杨震坐在香山塔后身村上面山腰一处突伸的岩石上》等诗的出现,更是证明了“忍耐”的精彩和重要。
在中国诗坛,冯至是公认的里尔克承习者,里尔克在雷武铃的阅读史中恐怕也没有扮演引路诗人之类的角色,然而恰恰就是雷武铃,对“忍耐”做了技艺层面的内化处理。《夏季之歌》还是相对简单的“印象”,或“情感的萌芽”,而读他后来的诗,却能明显捕捉到一种写者通过语言来“观看”的本领,即:写者忠实地记录下经验所得,并期待于语言自身的“发酵”中领会生命的真谛,实现心灵的舒展。听起来,这好像没什么出奇的,莫若说这正是写诗的基本功夫,可是当把这种功夫发挥到极限,诗人的风格也开始独异于众人。
二
读雷武铃的诗,一个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对“看”的注重,以及由此带来的语言踏实感、可信感。“这些诗句见证,我有过那样的时刻:清晰,确定,洞见并抱住了那个田野或山岭中的时间和世界。”
有一个信息或许须要介绍给读者,那就是雷武铃对大自然近乎天性的热爱。就像当年里尔克离开时代中心巴黎,将自己放逐到田园,雷武铃也更容易对自然环境中的风物产生亲切感,他这样陈说自己:“地理迷和树木迷,对观看的、客观真实的可见事物的描述,都感兴趣。”他的诗的确如此,光从题目上,就能读出作者这份“不加掩饰”的追求:《平原印象》《黄昏出门看雪》《看山》《远山》《冬天的树》《湖边》……在着迷自然和诗中“看”比例的上升之间划上等号,显然是不够公允的,不过也得承认,四时、物象的诸多变化,除了给身心带来震撼力,也容易让一首诗的细节变得具体可感,且充满律动韵味。比如他在《白云(二)》里这样写道:
它在空中近乎不动。它的大片投影
像黑色丝绸,抖颤着从明亮的山体斜掠而下。
有一阵,消逝不见了。然后,出现在前面的岭头
从那里飘下,顺着河谷的东侧向南滑行。
现在,它高出了青色山体的背景,它的雪白
被天空的湛蓝映射,亮得几乎透明。
少年的我被惊喜充盈,它真的如我所愿向我飘来。
我惊异远处过来的云影那超然的神秘:
它不择道路,不避高低,被非凡的力量推动
无视稻田、山坂、河岸、田埂的差别,径自向前。
巨轮般压到一切又轻盈如蝴蝶,梦一样
染暗白亮的阳光像风吹皱粼粼波面。
初读这段文字时,我的注意力就像诗中“我”的目光,不自觉被白云牵引着,仿佛“它真的如我所愿向我飘来”,并“惊异远处过来的云影那超然的神秘”。这样的阅读体验在中文诗中其实是久违的——作为一首朴素之作,它不再急于向读者叙述或表达什么,而是忠实、现象学式地映照那跟语言对称的外部景观,并由此触发身居其间的心灵感应。如果说这首诗的确有所“表达”,那也是“被非凡的力量推动”,是自然选择的结果。
雷武铃师承写乡野出名的爱尔兰诗人希尼,是那种愿意“反复写这条河”,而非一味求新求变的诗人,因此我们可以在他多首诗中延续这种物象扑面而来、心灵居于奇境的体验:
那震动我的第一印象我一直未说出:
中午,久旱的天空闪着湿润纯净的蓝光
白云低低坐在绿色村庄上
麦地茂盛的青黄色填满剩余空间。
(《平原印象》)
鸟声在我身后、周围、下面,看不见地响起。
你的箫声低低吹起,那么柔弱的美,贴在我耳边。
我感到自己病后的身体像一根羽毛向高空飘飞。
无云的天空越高、蓝色越深。在于山峰交汇的最高处
黑蓝色天顶划出一条明亮的光虹。
(《与杨震坐在香山塔后身村上面山腰一处突伸的岩石上》)
雷武铃用了三个方位词写鸟声:“身后、周围、下面”,这是一个具体化的进程,然而又因“看不见”而有点自我取消的意味。在力求精简的诗歌语言中,这类写法其实是奢侈的,而这恰恰也是诗人态度的传递:透过不厌其烦、事无巨细的语言摹刻,彰显事物和心灵的多个维度。“观看”在这里兼有具象和抽象的两面性,一方面,它确保能写出“世界上一个真实存在的地方”,如一块山顶石头、一片河谷,也能同时写出“我”的瞬间感受——如同一根羽毛向高空飘飞,请注意,这仍然是有“看”的因素在里面。读者大概不难由此联想到庄子的物化美学,想到古代的山水诗,不同的是,雷武铃的书写往往有某种明显的被动、等候,因而也延迟的姿态——“那震动我的第一印象我一直未说出”,此句出现在诗的倒数第二节,事实上,也只有出现在这一节才合适——毋宁说,这种“观看”,首先就是基于肉眼的向外察看,随之是一定的消化、转换时间,这与诗的内部时间是同步的,换句话说,每首诗都相当于一起正在发生的“观看”事件。
“观看”因此转变为语言的肯定性力量。我们知道,现代生活通常是在极端混乱的情境下展开,而现代艺术又以加倍的极端和混乱来回应,这个怪圈未免使人感到厌烦;其间,诗歌语言呈现为多样化的风格,这除了是可能性的拓伸,也造成了严重的意义损耗,不见得是健康的写作生态;“观看”是建立在对造物、生活事象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所以当作为文字写下来,也就意味着心灵的初步醮取。雷武铃有句话,可能会让很多同道心有戚戚:“我自己也厌倦了诗中表达的痛苦”,是啊,并非表达痛苦就一定不对,只是诗歌有时候也需要正面的伦理建设,而且,被不精准、惯性语言裹挟的所谓痛苦通常流于浮泛,这对写作者来说只是一种自我蒙蔽罢了。“观看”在此是对局面的扭转:“诗就是要恢复人具体的感性历程。要看见、要具体感觉到这个世界,并由此恢复与这个世界的联系。”
“观看”在最根本的意义上参与自我的构造,写诗即是对自我的唤出。雷武铃并不是一时受到缪斯启发就写出这批诗,从《夏季之歌》到后来的成熟之作,有一个缓慢的演变过程,因此,“看”作为或隐或显的意识,也出现在他不同时期的诗歌字面上:
我心乱如麻。为看见而不能深入
为土地,历史、平原生活所化出的女人形象
似乎通过她才能抵达看不见的意义。
(《平原印象》)
我喜欢它的悠远,目光信任地
顺着土地延伸,然后,它在远处升起来
如友谊,如远离的生活,不觉孤寂也无压迫。
(《远山》)
在两排并行的楼和葱郁的紫叶李之间
我骑车。抬头。猛然看见
透彻、柔和的视野在高处笔直向前、弯垂
几乎盈满我的怀抱。
(《“像礼花在黑暗的空中绽放、落下……”》)
《平原印象》还对“看见”与否有所焦虑,《远山》已经卸下了担忧,觉得所观之物“不觉孤寂也无压迫”,《“像礼花”》则把这门诗学做了形上而又形象的文字处理,美感清新。如果仅止于此,这是写作历史视野探视下的优秀文本,可实际上雷武铃对“看”字眼、看的动作强调得特别多,几乎每首都能找到相关的踪迹——难道“看”的诗就一定要这么写么?又或者,这是作者的有意为之?
昆德拉在谈现代小说的喜剧性时举过一个例子:《情感教育》中的弗雷德里克与心上人共度良宵,之后他回家,在镜子前站定:“他觉得自己很英俊——用了一分钟来看自己。”昆德拉认为福楼拜这个句子妙极,因为越是“一分钟”的精确计量,场景的荒谬感就越突出,当主人公沉醉在抒情自我的“看”时,叙述者也在一边“看”着他,因此整个细节喜剧性十足。如果以此来比较,诗却显然不太可能发挥这种叙述上的间离效果,在一首诗中,“看”一般只意味着看本身,又或者说,诗想追求什么效果,都只能付诸语言,而没法在外围策略上讨巧。若是从这个角度衡量,雷诗频繁地写“看”大概不算一个好现象。雷武铃自己提到,他在自然面前有着类似宗教的体验,这是他写现代自然诗的一个优势,而“看”——无论被重复提到多少次,自然也是真诚的(宗教即真诚),所以只能说,这种出现在具体诗句中的“看”的同义反复,乃是作者的技艺欠成熟导致。——这一点,与《夏季之歌》有缺憾的结尾意义相当。
三
至今,雷武铃仍在“忍耐”精神的观照下,不断调试他的技艺。雷武铃自己最满意的是《白云(二)》,因为“它真正写出了一片河谷”。我则更留心他的《雨》《魂,或空濛的致意,辞别旧年》等几首较长的诗,这些诗可以明显读出希尼的影响,即以记忆中的事件作为起点谋篇,然后在拉开的空缺中慢慢注入经过沉淀的感受。在我看来,这几首可算是“看”的诗学的进阶,以《雨》为例:
恐惧又让我醒来:我意识到我是在离家很远的峡谷
睡着了,我怎么回去?我想起回村的路:石板路向上
走出峡谷,稻田变成阴暗的树林,转弯,接上公路
又是幽深的山冲。——雨雾中,家好远啊,像在天外。
(第3节)
隐隐的车声最后也消失了。我知道它还在向前——
那些雨水洗刷的山岭,那飘带一样的湿亮的路面。
我仍然站在原地,看着空落的世界:田野收割了
尽头的大山水雾蒙蒙。雨点打在屋顶、树叶、泥地上。
(第4节)
篇幅所限,这里只引了最能说明问题的两小段。其实读完整的《雨》,会感到它的叙事性颇强,第1节写“我”在山中躲雨时被爸爸抱起来飞奔,第2节写为了躲开大队的追捕,母亲抱着家中的大黄狗回了娘家,后两节,事件性稍弱,但还可以零星拼凑出来:找鸭子,嗜睡而不能回家,操场上人声鼎沸的送别……与前面那些诗纯粹又专注的外向视角不同,这一首是不同视角的混合体:“我”因雨而起的童年回忆;“我”在山中生活时对自然景物的感知;多年以后,“我”认为“我”在当时情境下,尤其是在下雨的情况下,对那些自然景物应有的感知。
《雨》显然提供了一种文本内部的较量:究竟是叙述者(如果可以这么叫的话)的“看”更重要,还是把事件的原本、点滴的感受记录下来更重要?自然,这二者有重合的地方,但我们还是读出明显的倾向性:第3节,“我”在担心自己回不了家,这时强烈的内心渴望转变为印象式的看,“向上”“走出”“转弯”“接上”,十分具体;第4节也以看为主,除了汽车开在“那飘带一样的湿亮的路面”,后面那两句其实也含有多年后“我”的想象成分,属于想象式的看。而无论是哪一种“看”,从整首诗的骨架来说,我们读到了“看”对诗歌叙事的支撑,而在细节处,又能分明读出它对它的取消,或曰置换——后者是雷武铃这首诗在实验意义上的一个成果。
这似乎是悖论的:当诗人一五一十地把所见——无论何种意义上——记录在案,就必然是一种描写,如果他记录的是事件,则会成为叙事,这是诗歌文本形态无法逃避的逻辑,然而雷武铃却告诉我们,当语言被“看”的意识总体统摄时,诗歌叙事性的在与不在可以同时并存。叙述者的“看”/事件的原本这对矛盾,在《白云(二)》那样的诗中并不能成立,这说明是《雨》的特殊构思为它提供了基础,毋宁说,《雨》起于回忆,所以它自觉或不自觉地会更多要求诗人“向内看”,正因为这是记忆、经验、想象力一同浇筑的内在视力,才让这首诗有了叙事的分层。
到底来说,“看”是诗人的内在视力?我不想贸然下这个结论。内在视力这种说法,从创作经验判断,诗人、评论家们应该不会太陌生,但它的定义终究有些模糊,像某种诗话的衍生词语,此处也只是借来一用。如果觉得雷武铃的诗不够说明问题,可以再看这两首:
我从来没有注意过它们
直到有一次我开车开到一辆卡车的后面
在一个飘雪的下午
这一次我看清了它们的眼睛
(而它们也在上面看着我)
那样温良,那样安静
像是全然不知它们会被带到什么地方
对于我的到来甚至怀有
几分孩子似的好奇
我放慢了车速
我看着它们
消失在愈来愈大的雪花中
(王家新《田园诗》节选)
在公园晦暗的内部,脚步苍老的速度
并不一样。那些低飞的星体,贴近地面,
在燃烧,人们视而不见。一种顽固的修辞
犹如谎言覆盖了铁栏。道路上没有呼吸。
午后,我漫步在空旷里。枯萎的寂静
落满一地。有人面对树木,剧烈抖动
灵魂。一个无法收服的躯体却正在离去。
一切将会终止,包括这湖水、雪松,
迟疑的大门正在关闭。一辆自行车
持续地停顿,石鹤消失于薄雾,
在凝视的过程中,我稀释了自己。
(胡桑《松鹤公园》节选)
《田园诗》同样是一首强调“看”的作品。它的精到之处在于,我们无法,也无需分清人和羊眼的对看是内在还是外在,因为两者都有。《松鹤公园》的风格特征更明显一些,胡桑是一位擅长征用词语的诗人,诗的第一句就指明,这是“在公园晦暗的内部”,所以这首诗的“看”主要投注在词语上面,是内在的精神目击。“看”由此组织起词语的合奏和变奏。如果说雷武铃诗歌的“看”具有某种典范意义(细节、具体、以肉眼作基础),这两首则证明,“看”的诗可以有很多种写法,毋宁说,“看”就是多种多样、变化多端的写作探视才能。
我想区分“看”的内与外并不是最要紧的,更重要的是,“看”作为一门可通行的技艺,能否在某种更开阔,同时也更追求精确的限度上,对一些写作的现象进行指认?换句话说,许多已发生或未发生的写作问题,是否可以在“看”的范畴中得到新的理解?前文已经提到诗歌的叙事性,这也是1990年代诗歌公认的一大特征,而今再回顾这一特征的生成,实质是诗人们出于对事物细节、生活进程进行笔下观照的需要,叙事性之“叙事”,是文本形态的落定、风格的输出,而“看”的欲望,其实才是它们背后的本源动机;1990年代的另一特征是语言及物性,这个问题相对复杂些,因为“物”指何物,终究是可以在不同层面上探讨和辩驳的,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胡桑那首诗,如果出现在当年的氛围中,将被归入“不及物”的阵营,而实际上,胡桑作为时过境迁的八零后诗人,已可以从容地坚持和开拓自己的诗风,并且不乏“看”——不可能完全不“及物”——的特性,这一方面有语境时差提供的便利,另一方面也足以说明,专注于“看”,可以释缓语言及物性的焦虑,可以稀释由这些专有名词织构的诗学迷津;进入新世纪以来,诗坛众说纷纭,其中被讨论较多的一点是诗歌主题的及物与否,比如诗人能否通过写诗,对生活中的大事件,如重要庆典、社会冲突、自然灾害等进行回应,答案据说以不满为主,比如学者一行就写过一篇《尚未到来的地震诗歌:一个反思》,提醒人们,现有的“地震诗歌”还远远不到位。确实,那些诗的写作策略要么是抒情,要么就是以反抒情导入某种凝重,确实很少有作品能在语言层面直视灾害带来的痛苦,试想,如果有人像雷武铃写一片白云那样,细致地捕捉、“抄录”灾难的现场,那么那种震撼性、有效性估计也足够让读者另眼相看了。
“看”会引出诗学的许多新老话题,不仅是反映论的,也是语言自身的;但首先,如前所述,“看”乃是语言的肯定性力量,当诗歌、语词试图完成对世界的命名,“看”作为技艺中带有伦理属性的那一面,则时刻准备对这命名进行纠偏。总的来说,“看”是减轻意识形态叙说(如叙事性、及物性)对一首诗造成的压力,并使它们在语言之内融会贯通、浑然相成的东西。事实上,不但外部对诗歌的评述,就连诗歌的写作本身也可能是一道陷阱、一种自我误读,坚持“看”,恰恰可以帮助诗人找回雷武铃在《黄昏出门看雪》中自述的那种状态:“我站立,聆听,走动,观看——,无须顾忌。”
或许不应该说,雷武铃的诗歌有多么特殊,但至少他提供了一种纯正的诗歌目光,他的诗也是有风格的,只是不那么“像”风格而已。雷武铃的例子向我们阐明一点:他的全部写作史,就是“看”的学习史。“以深深的谦虚与忍耐去期待一个新的豁然贯通的时刻”,里尔克这句话始终很重要,而在这个意义上考察,大多数诗歌,都注定会有一个不完美的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