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箭容 王子敏
摘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支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经历了起步阶段、鼓励发展阶段和系统发展阶段。随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步入到发展的第三阶段,我们需要把握从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回归的理念之维、从自由探索导向向市场需求导向转变的方法之维、从单向鼓励向系统规范演变的制度之维等三个改革维度,进一步强化政府顶层设计、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推进高校强化创新动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运行机制,形成符合创新驱动战略要求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关键词:创新驱动战略;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改革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我国在新时期确立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继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后,十九大报告又继续将其纳入进来。高校作为新产业新技术发展的前沿阵地,能有效激发科技创新原动力,有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具有关键性作用,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 创新驱动战略视角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功能保障
追溯“创新驱动”这个概念,最早是由著名管理学家、哈佛大学教授迈克尔·波特提出的,他在《国家竞争优势》中,将经济发展划分为生产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创新驱动和财富驱动四个阶段。本世纪以来,从日本的“科学技术创新综合战略2014”、德国基于“工业4.0”的创新战略,到美国“创新战略”系列计划和法案,创新驱动已作为各国保持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心剂,让大家感受到移动互联、新能源、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业对人类生产生活带来的重大影响。从发达国家的既有经验来看,“创新驱动体系”内含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个体、从理论到实践的创新全过程、包容并蓄的协同发展性,而高校作为创新、科技、人才的重要结合点,内含创新驱动体系的基本构成要素,在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中,具有独特且不可替代的作用。
1. 高校在创新驱动战略中的功能构成。美国创新经济学家理查德·R·尼尔森曾说过:“大学在技术进步中扮演着一个极为重要的角色,不仅是培养产业科学家和工程师的地方,而且是与产业技术进步密切相关的研究发现和技术的来源”。随着科学发展进入到了大科学时代,高校的基础研究在科技创新体系中的源头作用愈加突显,有效提升中国的原始创新能力,更好发挥了科技创新引擎引领作用。
一是高校具备较为完善先进的科技创新与技术研发体系。自有高校以来,科研便与高校办学活动密不可分,即便是教学型的大学,基本的科研设施建设和科技研发活动也成为其辅助教学的必要手段。我国高校发展至今,已形成了以研究院、大学科技园、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平台为基础,涵盖科学基础研究和技术应用研究,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创新体系。
二是高校是创新人才的主要来源。建设科技强国,关键是要有一支创新人才队伍,而高校以培养人才,为国家各行业创新发展服务为根本任务,同时拥有一支具备教学科研能力的优质教师队伍,具备了创新体系赖以生存的智力资本、人力资本,发挥了其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是高校对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大。高校是国家科学技术奖三大奖的重要获奖机构,据统计分析,2017年,全国共有113所高校作为主要完成单位共获得157项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三大奖通用项目,获奖数占216项通用项目总数的72.7%。其中,有64所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获奖项目数为114项,占通用项目授奖总数的52.8%,同时,还获得本年度仅有的两个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之一。高校创新成果多,2017年,高校专利授权量为13.6万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7万件,超过全国总量的五分之一。
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三个发展阶段。有研究指出,“高等教育系统有其内在的秩序,而这一秩序的形成则是基于对其自身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理性选择的组织化过程”,因此,高校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一定要符合高等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符合教育价值理念,这是第一要务。在此基础上,对接科技发展和市场经济发展需求,既不能将高校等同于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也不能只局限在象牙塔里做研究,孤立的自我发展。因此,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应当客观、科学地反映出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综合情況,根据国家及区域科技产业发展需要,通过科研载体、科技平台等科技创新系统的有效运行,将科研成果进行开发、应用,推动科学技术成果向企业生产力的有效转化,切实创造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改革开放40年来,随着教育、科技、经济的和谐互动发展,人才和科技政策的变迁,追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历程,可以初步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1)起步阶段。主要以国家提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为标志,以促进科技和经济的结合作为发展方向。1978年的全国科学大会明确提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1982年党的十二大首次将发展科学技术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结束了科技工作与经济工作相对脱节的历史状态,从而迈入了互促共赢、协同发展的共生恢复期,并最终凝练出“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在此期间,国家制定科学技术发展长远规划、科学技术进步法、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等一系列政策法律法规,出版涉及12个领域的技术政策蓝皮书,形成较为完整的技术政策体系。但是,高校人才仍因原有计划经济的深度影响,特别是高校教师都是传统意义中的“编制内”的人、科研成果均为职务成果属学校所有,由此个人科研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高,高校所具有的知识、人才和市场之间未能充分互通互融。
(2)鼓励发展阶段。以“科教兴国”成为国家战略方针为标志,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价值的规定,这是从体制机制方面着手的创新性改革。1993年颁布《科学技术进步法》,鼓励企业联合高校开展科技研发,明确规定对在科技进步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给予适当的奖励。1996年颁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一步规定了企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标准。1999年颁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其中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高校成果转让、许可或自主实施时,可以提取或奖励的形式和比例。这一系列规定是高校科技人员分配政策的重大改革,极大地调动了科研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并赋予兼职兼薪的合法性。
(3)系统发展阶段。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列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为标志,以世界科技强国为国家奋斗目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进入系统发展阶段。2006年,國家召开了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发布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将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重大战略任务。2013年,党的十八大正式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写入大会报告。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为主线,加强创新驱动系统能力结合,打通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通道,将高校放在企业、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所在的创新链中,“一盘棋”地解决好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科技评价制度,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系统性的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
二、 创新驱动战略视角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改革之维
随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进入第三阶段,在取得成果转化突飞猛进的成绩,获得经济社会发展长足进步的同时,仍然存在科技成果处置难、评估难、收益难等一系列体制机制问题,产生了高校科技资源与经济发展结合不够紧密、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不足、主导产业的技术支撑力度不强等现象。为进一步提高创新驱动战略下的科技成果转化效果,应当从理念、方法、制度三个维度,进一步深化改革。
1. 从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回归的理念之维。创新驱动战略下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企业技术进步,形成多元协同性创新的根本理念。因此,应当充分发挥高校自主研发的基础性作用、政府投入的主体性作用、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协调政府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关系,引导高校及利益相关者广泛参与,建立风险分担和收益共享机制,激发多元主体的参与活力,形成多元参与、协同创新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保障体系。
2. 从自由探索导向向市场需求导向转变的方法之维。当前,国家对高校投入大量科研经费,高校科技成果丰硕且与日俱增,但实用性偏弱、产业化率偏低。例如专利的运用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17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中显示:我国高校有效专利实施率、产业化率分别为12.9%和2.9%,远远低于企业的59.2%和44.5%。高校专利运用能力不足,阻碍了高校专利价值的实现。究其原因,主要是专利权人专利研究的方向性问题,闭门造车的多、与市场接轨的少,缺乏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甚至有的为了获得晋升、荣誉,申请“问题专利”“垃圾专利”。因此,需要突破研究方法的瓶颈,将高校应用性研究从自由探索导向往市场需求导向转变,真正将技术价值和经济价值、社会价值融合到科研成果中,在遵循教育科学研究自身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升高校科学研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匹配度和贡献度,形成经济与科技互动共赢的良好局面。
3. 从单向鼓励向系统规范演变的制度之维。创新驱动战略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与政策体系和法律法规保障具有紧密关联性。强化制度建设,首先应当理顺科技成果转化的多元协同机制,明确各主体之间的责权利分配;其次应当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构建投入、研发、转化、收益中涉及到的科技创新规划体系、多主体联合创新体系、市场调控体系、科技信息服务体系等全过程全方位的制度体系,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方法,提高创新动能。2012年至今,国家连续颁布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为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奠定了制度基础。但科技成果转化实践表明,仍然需要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高校内部制度上加大改革力度,突破思想瓶颈,为科研“松绑”“助力”。
三、 创新驱动战略视角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路径选择
实施国家创新驱动战略,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应当清除影响创新主体的制度障碍,改革科研管理机制、扩大高校科研自主权、推进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建立激励创新的容错机制,形成系统的满足创新驱动战略要求的政策导向和大学自身发展的改革之路。
1. 政府——强化顶层设计,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1)加大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着力支持高校教师创办科技型企业,制定留岗创业、贷款优惠、创业降税等金融、人才、税务优惠政策,对高校新建创新创业载体、依托国家重大项目等重要纵向项目开展的成果转化给予资助补贴,全面支撑高校教师、科研人员的创业项目。
(2)加大科技“放管服”的推进力度。教育主管部门应进一步扩大高校科研自主权,下放科技成果转让的审批权,由高校对校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审核,真正实现由高校对科技成果的自主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同时,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承接主体的责、权、利,形成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连贯衔接机制。鼓励成立多样化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沟通企业、高校的行业协会,强化宣传推广、法律咨询、市场调研、纠纷仲裁等专业功能,形成“纵向联结省、地市、区县等管理部门,横向联结高校、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中介机构,融合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体系,集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于一体的立体式、多元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3)加大财政经费的优化力度。进一步完善投入方式和投入结构,在确保用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财政科技经费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同时,对经费预算、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加大优化力度,如可设立高校创新基金,对科研成果大、产业关联度高、市场前景广的重大成果转化项目有针对性的进行资金扶持,将经费花在刀刃上。
(4)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对滞后的内容进行及时修订完善,在制度修订中注重对高校知识产权归属与激励导向的倾斜。同时,提高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聚焦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使用的风险点,加大保护实效性,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 高校——加大创新动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运行机制。
(1)整合创新要素,建立科技资源共享机制。一是高校应建立以大型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科技创新资源共享互用的应用机制,提高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二是拓展校企合作形式,企业聘请高校教师担任技术顾问,高校引进企业技术专家做访问学者、企业教授等,建立以重大科研任务为牵引的校企研发人员互聘流动等多层次、全方位的校企对接机制,提升人力资源的合作绩效。三是完善科研成果收集、筛选、跟踪机制,建立涵盖高校科研成果库、专家库、人才库、企业需求库等在内的校企供需交流信息平台,成立综合化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以及培养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等,全面集中转化高校科技创新成果,做好技术评价等服务业务。
(2)加大政策支持,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收益体系。一方面,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环节的资金投入和风险分担机制,“一项成熟的技术成果成功地应用于社会生产,其研究开发、中试、成果商品化三者资金投入需成倍配套,比例约为1∶10∶100”。因此,政府、高校、企业可针对进入中试阶段的科技成果,设立专项资金参与投资,形成以政府、高校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撑、其他方式为补充的科研成果转化融资体系,增进产业资本、风险资本和智力资本的互融。一方面,高校建立以资源贡献度和纵横科研同分成的分配机制,以提高科研创新积极性的角度出发,制定并落实高校教师开展科研转化等服务经济的奖励力度。
(3)深化科研管理改革,为服务创新驱动提供正向激励和政策支持。在学校内涵建设指标中,增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标,推动科技创新由自由探索为主的导向向市場需求导向转变;推动科研项目管理改革,完善科研成果验收审查与专利评估机制,建立科研成果诚信档案,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以及实施多主体联合验收。建立开放型的分类人才评价和考核机制。建立基础研究以同行评价为主、着重评价成果的科学价值,应用研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着重评价目标完成情况、成果转化情况、对产业发展的实质贡献等,避免技术创新目标的学术化倾向。
(4)强化创新理论研究,提升高校引领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高校作为科技和人才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应当强化创新理论体系研究与战略规划。试点科技成果转化专职研究机构,瞄准本校实证研究、他校调查研究、国家地方政策与制度研究。注重开展高校科技创新的战略规划研究,为推动国家创新驱动战略,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源源不断地发挥着关键性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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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014年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号:2014SJD104);江苏现代信息服务业决策咨询研究基地项目(项目号:NYJD217008)。
作者简介:朱箭容(1982-)(通讯作者),男,汉族,江苏省如东县人,南京邮电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讲师,研究方向为教育行政管理、行政法、教育法;王子敏(1981-),男,汉族,山东省淄博市人,南京邮电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为信息产业经济与管理、创新经济。
收稿日期:2018-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