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
摘要:本文以舞蹈编导为切入点,在概述舞蹈编导进行艺术创作基础上提取了艺术创作最重要的四个部分:审美、哲学、情绪、本能进行分析,重点探讨了舞蹈编导在针对不同的欣赏者时不同的心态和结构方式,把单纯的自我艺术创作和针对大众进行的艺术创作做出区别分析,旨在帮助舞蹈编导在创作过程中减少迷茫,明晰创作意图。
关键词:舞蹈编导 艺术创作 审美
中图分类号:J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8)18-0069-02
纵观国内所有艺术形式,舞蹈的普及率在所有艺术形式之上,但到头来舞蹈比赛和演出的观众依然最少。观众少并不代表着作品不好,因为艺术家的创作往往是不去考虑观众的,但可笑的是自笔者学习舞蹈编导以来老师每每在提醒我们要考虑观众是否看得懂?我们的情绪是否能够感染到观众?创作者想传达的情绪是否能够正确的表达?到头来学习舞蹈编导的笔者发现那些需要我们考虑的所谓的观众似乎就只是一群同行以及评委。经过一系列的反思,从舞蹈编导创作作品的初衷以及对其他热门类艺术项目演出及展演的研究,笔者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音乐、话剧、电影甚至美术都开始屈服于商业形式的今天,舞蹈创作者们尤其是体制内的舞蹈创作者对自己的创作目的产生了迷茫,这种迷茫并不是说在选择一个艺术题材进行创作时的迷茫,而是一种对创作出的艺术作品所针对的对象的迷茫。换句话说,这其实更像是手工业者生产出一样东西,既花费了心血也投入了创意,但到头来不知道是为谁而作的。他们没有诗人的胸怀,也缺乏商人的头脑,但他们确确实实投入了极大的成本去完成这件他们心目中的艺术作品!
艾布纳姆斯在《镜与灯》中提出艺术涉及世界的四个要素:世界、作品、艺术家、欣赏者。笔者认为舞蹈创作者们现在最应该搞清楚的问题就是谁是欣赏者,然后再根据自己所要针对的欣赏者进行针对性的创作,这个欣赏者可以是自己,也可以是社会细分的某一阶层,当然也可以是面對所有人。有了这个清楚的认知之后舞蹈编创者在进行创作的过程中将会省去一系列的麻烦。
在搞清楚我们的作品是为谁去创作的时候许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这绝对不是只适用于舞蹈编导。作为艺术家如果你的创作目的是为了记录当时的灵感,或是想表达一个你所想表达的核心,那么欣赏者哪怕只有你自己一个人又何妨?更何况高山流水总有遇到知音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创作艺术作品排在最重要的位置的一定是创作者的审美。审美具有独特性,创作者的审美又是由创作者本身的生活经历,学习到的各种内容所融合铸成,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审美,创作者赋予作品本身的审美是除了既有的在过去所形成的审美基础上再将此时此地的灵感融合后的产物,这才是赋予一个作品灵魂的最重要部分,即创作者的审美,更是艺术作品的核心。在创作当中,我们主动能够添加的是灵感,而审美会自然而然的化入我们创作的作品中,蕴含在作品的每一个细节和角落。排在第二位的,是哲学。一个作品所蕴含的哲学是这个作品的高尚之处所在,也是我们在辨析和鉴赏一个作品时候最看重的一部分。尤其是文学作品和表演类艺术作品,一个艺术作品的哲学内涵足够丰富那么这个作品所能承载的社会价值以及对于鉴赏家和评论家而言的艺术价值也就更高了。而无论是文学作品还是表演类艺术作品中所蕴含的哲学,都不是像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那样用白纸黑字直观描述的哲学,更多表达的是一种作品的内在思想。它一定是通过一定的媒介来传播的,这个媒介往往就是人物形象和人物关系。所以在艺术作品的创作过程中,塑造一个人物形象和清楚的表达人物关系是极为重要的,决定着整个作品的高度和深度。第三位的是情绪。情绪相当于美术作品当中的色彩,它能丰富一个作品给人感官更清晰更具有刺激性的感觉。善用情绪能够引导欣赏者理解作者想要表达的哲学部分并在审美部分引发共鸣,但在纯粹艺术的领域当中情绪是非常廉价的,每个人都有七情六欲,通过视觉和听觉传达的情绪的感染是最直接的,而情绪给人的感染力也是本文所提到的四点当中最强的。饱满的情绪能够让原本乏味的作品变得激动人心。情绪就好像一种廉价的填充物,如果哪里空洞了就放肆的往里面塞情绪,情绪饱满了,此处也就不空洞了,但滥用情绪只是饮鸩止渴。过度使用情绪是一种错误的做法,尤其是在艺术作品当中,这就好像在烹饪一道菜时加入大量的味精,在原材料不够新鲜,烹饪手法也乏善可陈的人做一道希望别人称为山珍海味的菜的时候,这个方法简单粗暴,短期效果极好的。排在最后的是本能。本能是作者对诸多细节的处理中表现出来的点点滴滴,也是每个人都共有的,人所固有的对种种外在刺激的反应。比如音乐节奏的变化,比如对某些感官刺激的反应,比如色情比如暴力。读书人往往认为本能低俗,但人的天性往往趋向于本能,不可否认,本能比情绪更直接,更简单粗暴,更能引发人们的共鸣。每个人都拥有对旋律、节奏、色彩、形象以及文字的本能反应,这些反应是完全不需要经过大脑思考的,这种反应跟理性完全没有关系,所以它更多的是一种基础性的东西,在每个艺术作品当中都合理存在,但并不能作为作品的核心。
笔者认为这样以自身为欣赏者创作的作品是最典型的艺术品,这个作品当中所蕴涵的最多的是作者自身的审美,其次是哲学,再其次是情绪,最后当然就是本能。
但如果我们作品的欣赏者是广大群众,那么这个顺序可能完全颠倒过来,我们首先要往作品里面填充的,当然应该是本能,排在第二位的就是情绪,第三位如果有什么高尚的哲学那当然是好的,如果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内涵那么评论家会告诉你只要有思想就有内涵,但在这种作品当中创作者的审美就完全不重要了。由于一些外在因素,在创作欣赏者是大众的作品时不但不能在作品中掺杂自己的审美,还要尽量忘记自己的审美,去迎合大众审美、时代趋势、审美潮流。针对大众的作品更像一个消费品。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被更多人所接受,所以才会把本能排在首位,情绪放在其次。这两者都不需要花费太多时间去思考,但是由于本能的局限不能作为一个用来承载艺术作品价值的核心,这个时候情绪就成为了整个作品的核心。但欣赏者是大众的作品也有好坏之分,分别就在于本能和情绪以外其他两者的比例,以及处理本能时的手段。那些最叫座的大片往往并没有多少深刻的含义,但绚丽的特效造成的视觉刺激,帅哥美女肌肉男和种种暗示,以及披上了爱国主义甚至世界英雄外衣的暴力,这些才是吸引绝大多数人去看的原因。但是作为一个好作品,想要电影在票房高的同时被观众所牢记拥有好的评价,在这些充斥着色情暴力以及烂俗的东西背后一定蕴藏着一段感人至深或者发人深省的故事,这个故事才是蕴含了作品核心的哲学和审美的。这些哲学和审美往往只是点到为止,电影的极大篇幅一定还是在本能和情绪上,这就是针对大众的作品,不能用低级或高级去评价它。
电影由于高度的商业化所以在针对大众去创作的时候是有极大的借鉴价值的。如果我们在创作舞蹈作品的时候确定自己创作出来的作品所针对的欣赏者是所有人,那么一定要从本能入手,再充分的去渲染情绪,最后把核心落在某个哲学的点上。这三者之中本能的比例最大,情绪次之,哲学最少。而现在大量舞蹈作品尤其是高校和歌舞团的舞蹈作品由于没有搞清楚欣赏者到底是谁,于是把几者的比例乱放,这就出现几种极端。最常见的就是在晚会当中,或者作为某个音乐类节目或者朗诵类节目的伴舞,这样的作品千千万万,过目即忘。还有一种强行调动演员情绪,确实挺令人震撼,毕竟20多个女演员冲到舞台最前冲你哭的眼泪鼻涕都流下来,再加上伤感的背景音乐,观众即便是不明所以也难免被这种表演牵着情绪走,这种手段是很低级的。记得前段时间有一个在地铁上的测试,一个人在车厢里莫名其妙的笑,紧接着有第二个人跟着他笑,很快,整个车厢就被传染了。由此知道传播情绪是很简单的,甚至可以很粗暴,但如果我们这样简单粗暴的为了渲染情绪而传播情绪那么整个作品就空洞无味,观众回到家要么是马上忘了,要么就回味作品时感叹作品莫名其妙。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舞蹈作品创作出来,都一定要参加比赛和演出,针对不同的观众我们要明确自己创作时该侧重哪些方面,如何在自己的作品中适当比例的安排审美、哲学、情绪、本能。这几者没有高下之分,每样用的精妙都是点睛之笔,舞蹈作品中有很多优秀的广为人知的作品,由衷的希望这些作品以后会越来越多,关注舞蹈的人也越来越多。
参考文献:
[1]艾布纳姆斯.镜与灯[M].郦稚牛,张照进,童庆生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2]道茹娜.试论舞蹈创作中内心情感的重要性[J].科技信息,2010,(23).
[3]罗成芳.论舞蹈创作中编导的心理机制[J].艺海,20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