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对个人而言,是家,是依靠,是希望;对政府而言,是保障之本,是社会和谐之根基。当下,我国的大多数人已经不再会为温饱而奔波,但仍有不少人在为住房而忧心。
民生所指当是施政所向。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这49个字为新时代房地产何去何从奠定了战略方向和政策基调。
“房住不炒”,突出住房的居住和公共品属性,体现在新的住房制度中,就是实现商品房、租赁房“两条腿走路”。“租购并举”是继1998年“房改”后我国住房领域又一次重大的制度变革。
如果说,1998年“房改”时,我国住房需求的主体是长期计划经济时期被“短缺经济”压制的广大城镇居民的住房需求,那么,新时代住房需求的主体,则是迫切希望融入城市、并“扎根”城市的新市民的住房需求。
新时代新定义,开启中国住房新模式。一线城市加速降温,二三线城市交易增速有所回落,房价总体趋于平稳。无论是官方统计,还是民间调查,无不诉说着同一个事实:“房住不炒”新定位正在逐渐发挥成效,中国房地产市场逻辑正在重塑。
变革的路上,从不缺少起承转合。先是东北小城丹东被浙江炒房团“占领”,成都再现了7万人疯抢1000套房子的空前盛况。一片火热之后,紧随其后的便是住建部约谈热点城市,调控加码,政策收紧。接着,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个别媒体将之解读为“国务院下令取消限购”,理由是这份通知中明确提出将“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企业和居民不动产交易等民事主体财产权利行使的规定”作为清理重点之一。消息在朋友圈疯传后,很快,专家学者出面辟谣,称之为“政策误读”。
其实,主管部门的态度非常明确且坚定。针对近期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苗头,投机炒作有所抬头等情况,住建部在5月19日所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不仅重申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而且明确强调,各地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认真落实稳房价、控租金,降杠杆、防风险,调结构、稳预期的目标任务,支持刚性居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安居,从古至今都寄托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扎实推进以“房住不炒”为总体定位的住房制度改革,人们有理由期待更多家庭不再“望房兴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