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邑县监委与县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工作办法(试行)》,积极推动职务犯罪案件调查、起诉两个环节深度衔接,进一步保障案件办理质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检察院提前介入机制、县纪委监委延伸跟进机制、职务风险联防机制。成立大邑县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协调小组,开展“模拟控辩”,对双方纪律、监督原则作出详细规定。《工作办法》的制定加强了监委与司法机关的衔接联系,促进了职务犯罪案件依法、高效、规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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