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苑简讯

2018-12-26 06:48
学苑教育 2018年24期
关键词:名校资助学生

青岛:推进三个主体协同治理小学化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教育局印发《青岛市学前教育“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提出,通过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专项督查等措施,推进幼儿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三个主体的协同治理,迅速遏制提前教授学龄前儿童小学课程内容的突出问题,建立科学的幼小衔接机制。

《方案》强调,坚决纠正小学一年级“非零起点”的违规教育教学行为,缓解广大家长“输在起跑线上”的焦虑,从源头上去除学前教育“小学化”的“内在动因”。要求各小学严格落实山东省“零起点”教学等方面的规定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严禁超前教学,向社会公示教学计划,接受社会监督。

《方案》特别指出,坚决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培训活动,净化外部环境,去除学前教育“小学化”的“外在推手”。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公益课堂等名义向学龄前儿童开展培训业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开设学前班、幼小衔接班以及其他形式的以学龄前儿童为培训对象的半日制或全日制培训班。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语文、数学、英语等小学课程为内容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活动。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时间相冲突。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的宣传广告进入学校和幼儿园,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在学校和幼儿园大门口散发宣传广告。

《方案》进一步明确,坚持幼儿为本,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违规办园行为。禁止幼儿园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幼儿园不得布置幼儿完成小学课程内容家庭作业,不得组织小学课程内容的有关考试测验。坚决纠正幼儿园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或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解决教师资质能力不合格问题。

本次专项治理,将通过公开检查、匿名调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监测家校网上联络群等方式进行明察暗访,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将幼儿园“小学化”治理和小学一年级教学规范情况与全市各区市教育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校长职级制考核、文明校园评选和教师评先树优挂钩。

广西:普通话普及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记者日前从广西教育厅了解到,近年来,广西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全国率先完成了所有三类城市的语言文字评估工作,比国家要求的期限提前了6年。广西的普通话普及率从2000年的56%、2010年的80.7%,提高到2017年的84.7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提前3年达到了国家要求的区域普通话普及率。

为有效促进贫困地区普通话推广,助力推普脱贫攻坚工作,推动乡村振兴,打赢广西扶贫攻坚战,广西开展了一系列推普脱贫攻坚活动。从广西县域普通话普及调研的数据分析看,尽管广西普通话普及率较高,但是基层群众的普通话水平仍然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县区的乡镇还存在普通话普及率低于70%的情况。对此,广西积极开展“六个一”系列行动:组织一期推普公益课程、开展一次主题文化下乡活动、发放一套普通话培训教材、策划一次推普脱贫攻坚主题宣传、开展一次扶贫帮扶调研、搭建一个推普网络平台。

杭州江干:投资千万元建青年教师公寓

两室一厅一卫一厨,空调、热水、餐桌一应俱全……新学期伊始,杭州市建设职业学校的青年教师免费入住了“新房”。

为缓解青年教师的暂时性居住困难,今年杭州市江干区投入1000余万元,为辖区学校的青年教师量身打造集体公寓。这些青年教师集体公寓通过保留、改建、新建等方式建设,实行准物业化管理,配置消防安全、基本生活设施和青年教师学习空间,实现“拎包入住”。

为了给教师营造家的感觉,各校在装修时动了不少脑筋。杭州市建设职业学校设了休闲吧,教师可以去那里看书喝咖啡;丁信小学投建了智能洗衣房和自助健身房;钱江外国语实验学校打造母婴区域,为有身孕的教师解决后顾之忧。

据悉,江干区教师只要符合“工作3年内青年教师,非杭州户籍,未婚,在杭州无房产”等条件即可申请免费入住。目前已有911名青年教师申请,100%解决了3年内单身青年教师的周转用房需求。该区目标为到2021年,能100%为工作5年内未婚教师安排集体住宿。

河北实施“老校长下乡”计划

为充分发挥退休老校长优势资源,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育扶贫力度,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河北省日前启动实施“老校长下乡”计划。

根据计划,河北省按照“省级统筹、市县实施,精准帮扶、注重实效”原则,由石家庄市、唐山市等6个设区市组建21支支教团队,对口帮扶隆化县、围场县、张北县等10个深度贫困县的农村学校。各支教团队由各市城区优质中小学校的退休校长和退休特级教师组成,同时从当地师范院校选拔大学生志愿者,每位支教老校长配备一名大学生志愿者,共同开展支教工作。每个支教团队原则上每月深入支教学校一次,每次3至5天。

河北明确规定,每位支教团队教师成员在支教服务期间的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省级财政为支教团队专家及助教学生列支专门经费。

据悉,首批支教团队已分赴对口帮扶贫困县农村学校开展工作,原则上支教时间为2至3年。

教育部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支持湖南省“双一流”建设,汇聚多方力量推动高等教育发展,近日,教育部、湖南省在长沙签署《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协议》。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湖南省委书记杜家毫,湖南省省长许达哲出席部省座谈会,并见证双方签署协议。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湖南省副省长吴桂英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根据协议,教育部和湖南省将支持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3所重点共建高校“双一流”建设,带动湖南省其他省属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落实内涵发展要求,积极推进区域内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教育部将对3所高校在综合改革、一流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方面给予政策指导;在国家级一流专业点建设、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在“卓越拔尖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中优先考虑学校需求。

辽宁:学生资助实现各学段全覆盖

在新学期,辽宁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用担心上学的费用问题,全省学生资助体系已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各个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在学前教育阶段,辽宁省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发放入园资助金。其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儿童每人每年1200元,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儿童每人每年2400元。

在义务教育阶段,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在高中教育阶段,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还可获得2000元资助。

在高等教育阶段,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到时可通过学校“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缓交学费和住宿费。入学后,所在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予以资助。

上海:实施公办初中强校工程

记者日前从上海市教委获悉,新学期上海将推动实施公办初中强校工程,为116所实验校配备名校长名师或优先把实验校校长教师纳入名校长名师培养对象,构建优质资源带动的紧密型学区集团,并启动针对强校工程的增值评估。

据了解,强校工程与“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紧密结合,通过配备和培养,让每一所强校工程实验校都拥有一名市级名校长、两名名师。目前,116所实验校都配备了一名前三期市级名校长或已申报第四期“双名工程”领衔人或学员;名师配备也在加紧进行,其中,25所学校已拥有特级教师或前三期“双名工程”成员。同时,强校工程由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优质品牌初中学校领衔组建紧密型集团或学区,支持实验校建设。

山东实施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

记者日前获悉,山东将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并首次建立职业农民职称制度,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山东明确,自2019年起,面向在乡镇基层工作或创业的高校学生,每年遴选1000名基层管理人才、1000名基层专业技术人才、1000名基层创新创业人才,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库。2019年到2022年,确保每年每个乡镇有两个岗位用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并在“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中设立乡村人才专项,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

山东还首次建立职业农民职称制度,将“农民”作为一项职业纳入职称评定范围,职业农民参加职称评审不受学历、所学专业等限制,重点考查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建立乡土人才技能等级评价制度和乡土人才以赛代评机制,每三年举办一次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大赛,对前十名授予“山东省乡村传统技艺技能大师”称号。

西安组建66个“名校+”联合体

日前,西安市全面启动“名校+”工程行动计划,今年首批组建66个“名校+”教育联合体,到2021年,该市将组建“名校+”教育联合体140个,以缩小市域内城乡、区县和学校间办学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发布的《“名校+”工程行动计划(2018—2021年)》,该市将通过实施“名校+”工程,运用一长多校(一所名校校长兼多所薄弱学校校长)、委托管理、兼并融合、结对提升等4种管理模式,做到6个统筹,即统筹组建“名校+”,统筹改善办学条件,统筹配备管理团队,统筹配置教师队伍,统筹开展教育教学,统筹施行质量监测。

在管理团队配备上,跨区域、跨体制的“名校+”中,校长一般由学校举办者聘任,副校长及中层干部试行“双校任职”,实行一体化管理。“名校+”教师则由“名校+”校长统筹管理、合理调配,交流教师比例不低于20%。

“名校+”还将在实施计划、课程安排、备课教研、教学进度、教育活动、教师培训上实施“六个同步”,使“同上一节课”成为常态教学模式。同时,全程“捆绑”监测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实现名校和“+校”教师队伍同发展、学生成长同进步、教育质量同提高、学校文化同繁荣。

新疆建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统计局、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建立自治区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并通过门户网站公布每年度全区教育经费统计情况和各地(州、市)、县(市、区)年度教育经费执行情况。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工作,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质量。

新疆要求,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规范教育经费统计行为,建立制度规范统一、流程分工合理、数据质量可控、数据公布及时、结果有效运用、保障措施有力的教育经费统计工作体系,严格依法做好教育经费统计工作。

新疆明确,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根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审核、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履行教育经费统计职责。任何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或授意他人修改统计人员依法采集、整理的教育经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浙江:考入外省高校贫困生纳入资助

为确保不发生一起因贫失学、因学返贫现象,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日前将考入外省高校的经济困难学生纳入高中学校资助统计和调查范畴。

目前,浙江省各地各校正陆续组织全面排查浙江籍考入外省高校就读的新生,重点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情况和受助情况,对尚未落实资助政策的学生,将帮助其及家长商定对策,做到“一人一策”,落实资助措施,妥善解决其学费、住宿费和在学期间的生活费等问题,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

浙江曾率先在全国开创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省内高中毕业生无论考入本省或外省高校均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标准为本专科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万元。

广西规范助困资助经费管理

广西教育厅、财政厅日前制定了《广西高等学校助困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规范助困资助经费的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提高助困资金使用效益。

《办法》规定,广西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要按5%的比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校要按4%的比例,从教育事业收入总额中提取助困资助经费,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按5%的比例从学费收入总额中提取助困资助经费,专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贫困学生家庭慰问和资助育人及宣传,以及贫困生参加求职考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专业技能培训、外出实习、访学交流等活动支出。

广西助困资助经费的资助对象是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和预科生,不含成人教育学生。助困资助经费应优先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老少边山穷地区贫困家庭学生以及学生患重大疾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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