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初中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实施全省统一考试,初中会考成绩供学生毕业和升学使用,高中会考成绩是评价学校教学质量和学生获得毕业证的依据。1984-1988年实行全省高中毕业会考兼顾高考预考,1989-1993年实行全省范围高中毕业会考。该项工作的学科考试标准的制定、考试复习用书的编写、考试的命题都由湖南省教科所负责。由于工作的要求,我省开展了系列有关数学考试评价方面的研究,组织编写了《初中毕业考试指导—数学》《湖南省高中会考标准》《高中毕业辅导丛书—数学》等书。同时,一些研究成果在全国也有交流。比如,湖南省教科所周华辅老师写的《关于高中毕业会考数学科学化命题的探讨》《高中毕业会考教学导向性探索》先后在全国第五届、第六届数学年会上交流;《高中毕业会考中的命题与考试的质量分析》在中南六省教研会交流。
我省在高考数学命题方面的研究成果在为高考选拔优秀人才、引导中学数学教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4-2015年,湖南高考实行分省命题。十多年来,湖南数学科命题在继承中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对湖南数学教育发挥了良好的导向作用。
由于2004年是湖南第一次组织高考命题,无任何经验照搬,所以这一年力求稳定,力求继承好全国卷的命题风格。命题思路方面,坚持五条基本原则,即抓纲扣本,注重基础;注重在知识网络的交汇点处命题;淡化特殊技巧,强调数学思想方法;突出新增内容的考查,正确引导改革方向;体现概率统计知识的应用。在试卷结构方面,2004年数学卷的结构完全采用全国统一数学命题的试卷结构,即文、理卷都由22道题组成,分选择题、填空题和解答题三种题型。其中选择题12道,每题5分,共60分;填空题4道,每题4分,共16分;解答题6道,共74分。
2005-2009年是湖南高考命题特色的形成期,在这期间的试题,应用意识的考查一枝独秀。其中理科数学卷对应用意识的考查,尝试设计“两大多小”的模式,“两大”中的一道与概率、统计内容相关,另一道为传统应用题;文科数学卷则采用“一大多小”或“两大一小”模式。湖南高考数学试卷注重对新情境问题的考查,特别是从引入新概念或新符号、考查探究问题的能力两个方面着力,逐渐形成了符合湖南实际的命题思路,数学试题的命制较好地处理了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知识和能力的关系,坚持知能并重、以能力立意的命题指导思想,既注重考查考生的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数学思想方法,又注重在此基础上考查考生的数学能力及其对数学本质的理解;二是不同数学能力之间的关系,在较全面地考查各种重要数学能力的同时,突出考查创新意识和作为数学核心能力的思维能力;三是数学与现实的关系,数学试题不限于考查课本知识,还考查考生对现实问题的数学理解,考查考生的数学应用意识;四是文、理科之间的关系,考虑到文、理科考生的实际差异,文、理科数学试题的设计“异”大于“同”。在试卷结构方面,2005年在保持三类题型不变的情况下,总题量减少1道,由22道变为21道,并将选择题由原来的12道减少为10道,填空题由原来的4道增加为5道,解答题数目不变。2007年作了一次微调,将填空题由每题4分改为每题5分,相应地,解答题的总分则由后来的80分降为75分。2009年,湖南高考数学试卷的结构再一次作了调整,将原来的10道选择题减少为8道,原来的5道填空题增加为7道,解答题数目不变,分值分布仍为选择题、填空题每题5分,共75分,解答题75分。经过以上三次调整,湖南高考数学试卷的结构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虽说这种变化在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也难免有某些难以控制的影响,但实测数据说明,试卷的区分度及信度良好,同时也受到了中学师生的欢迎和好评。
2010-2015年是新课程改革的实践期。为了实现高考“平稳过渡、稳中求进、务实创新”的目標,2010年考试内容有改革,强调以能力立意,侧重体现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尤其是知识的综合和灵活应用。主要在以下方面有突破:1.从促进考生练好数学基本功的角度,考查考生对“三基”把握的能力;2.从培养学生数学素养的角度,考查考生的数学思维能力;3.从促进考生学会学习的角度,考查考生的学习能力;4.从培养考生创新意识的角度,考查考生探究问题的能力。在这一阶段,命题主要采取如下措施:加大基础题的分量,试卷中的基础题以课本中的例题、习题为素材,通过变形、延伸或拓展来命制;分散设置把关点,有效调控试题的绝对难度,注意文、理科卷的差异。同时,采取三项举措与全国卷接轨,包括:调整试卷结构,删除传统应用解答题,尽力构建“形式优美、叙述简洁;通性通法、内涵丰富;测量目标明确、合理有效”的试题。
可以说,12年来的湖南高考数学分省命题,按照三个“有利于”的高考命题方针,积极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关理念,遵循数学科的特有属性,发挥了数学培养理性思维的价值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工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