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荣涛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保障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事关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始终秉承执政为民的责任担当,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首要的政治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特别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始终牢记和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依靠广大人民的磅礴力量,共创中华民族复兴伟业。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遵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这些论述和目标都体现了党和国家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我国自2014年开始,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全国扶贫日。设立全国扶贫日,体现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也是促使其成为更具影响力、号召力公益性活动的重要举措,将助推扶贫脱贫工作有序进行。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进入新世纪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国家经济实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升。按照世界银行标准统计,我国从2010年开始已经从中低收入国家转变成中高等收入国家。这些有目共睹的成绩,与我国全面扎实地推进扶贫脱贫工作分不开,得益于党和国家不断改善边疆贫困地区面貌,提高贫困群众生活水平的各项决策部署。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相关部门统筹规划、协同合作,在全面深入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全力找出全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病灶、病根儿,力求有的放矢,深入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以最精准、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来消除贫困这一顽疾。2017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要针对深度贫困地区、特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重点问题,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的十项措施,着重解决产业发展、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义务教育等问题。具体内容包括: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设立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基金;激励广大贫困人口脱贫的积极性,建立脱贫攻坚“以奖代补”激励机制;扩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涉牧资金范围,由试点推开到全区57个贫困旗县;以加大扶贫贷款贴息等政策,提高金融扶贫精准度;推行就业帮扶和精准培训,以转移就业扶贫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以高校入学资助、提高办学条件、营养改善补助、优化师资力量为抓手,实行教育扶贫政策;强化医疗救助有效保障;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补贴力度;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等提升性工程,加大对全区2834个贫困嘎查村的资金投入;大力推广资产收益扶贫模式,依托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
同时,聚焦深度贫困精准发力。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推进方案》的要求,加大对15个深度贫困旗县、258个深度贫困嘎查村、11.1万深度贫困人口的精准帮扶力度,从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等九个方面实施重点倾斜和政策支持。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扶贫脱贫工作成效显著。2017年,全区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支出121亿元,增幅达到112.9%,城市新增就业26.1万人,共计实现减贫脱贫约20万人。内蒙古自治区集中力量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对深度贫困地区精准发力。累计减少深度贫困旗县、深度贫困嘎查村的深度贫困人口约6.64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经过持续努力,我区贫困人口减少到的37.8万人。2018年,自治区计划减贫20万人、9个国贫旗县和13个区贫旗县摘帽。到2019年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深度贫困嘎查村全部退出,深度贫困旗县全部脱贫摘帽;2020年巩固提高,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广大基层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活动,严禁调查调研和验收考核工作走过场。更重要的是,要全面提高法律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深入落实验收考核标准,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扶贫脱贫工作提供可靠保障。同时,扶贫攻坚工作中还需警惕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现象,科学精简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实事求是,杜绝扶贫数据注水,有效监管保证扶贫成果的真实性,实现脱真贫、真脱贫。
为确保2020年实现现行扶贫标准下低保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目标,内蒙古自治区深入研究脱贫攻坚任务现状,制定农村牧区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方案,保障深度贫困旗县农村牧区低保补贴标准达到国家扶贫标准。
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推进扶贫攻坚力度。内蒙古自治区全面落实中央国家各级机关定点帮扶、京蒙对口单位帮扶政策,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区直机关定点帮扶、企业结对帮扶等工作模式,广泛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加大扶贫攻坚工作。
增加扶贫资金投入,积极落实扶贫政策。内蒙古自治区协调金融机构提高扶贫贷款额度,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支出增幅明显上升,拨款专项资金20亿元设立扶贫产业基金,近50亿元作为扶贫攻坚涉农涉牧资金。并提高边民补助标准,每人每年边民补助达2000元。这些措施将帮助农村牧区贫困人口早日实现脱贫。
完善督导监管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垂直化管理,层层落实每项工作和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专门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级贫困旗县攻坚工作指挥部,由39位省级领导以一对一形式,与39个贫困旗县结对子开展扶贫帮扶工作。同时,每个国贫旗县都有常驻督查督导组,驻村干部也由原来的1.1万人增加到4万人左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等,都能够在第一时间被了解掌握,并得到有效解决。
拓宽扶贫领域,提高贫困群众收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创新扶贫脱贫工作模式,把产业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易地扶贫、光伏扶贫、健康扶贫等作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自治区各部门统筹协作,不断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强化和巩固贫困群众技能培训指导,为实现脱贫目标不断探索新方式、新方法,切实提高贫困群众的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