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地理环境和地理环境决定论概念的重新认识

2018-12-18 19:34雷源
世界家苑 2018年12期
关键词:决定论概念人类

雷源

摘 要:本文尝试重新认识地理环境、地理环境决定论的概念与基本观点,并重新认识人与自然地理环境的关系。

关键词:地理环境;地理环境决定论

一、对地理环境概念的重新认识

我们以前在历史唯物主义教材中学习地理环境决定论时,不太重视地理环境的概念、地理环境决定论的概念及其基本观点,一味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机械地加以辨证式的评判,对地理环境决定论的时代性意义反思力度不充分。因此,本文试着重新认识地理环境决定论。

在哲学界和地理学界,不少同志在何谓地理环境这一基本概念性问题上存有分歧。定义表述不一,内涵不尽相同。通过本人阅览各种定义和观点之后,认为在对各种地理环境的定义的阐述上,曹诗图同志的定义较为全面,在其《地理环境概念辨析》一文中:“地理环境是指环绕并影响人类社会、地球表层空间范围内的自然界,以及在自然环境基础上改造形成的人化自然,及与自然环境有着内在联系、具有地域分布规律的部分人工环境……地理环境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它既具有自然的外在性,又具有社会的属人性,是两种属性的统一,它应作为人类社会的物质基础的‘自然(含人化自然)来理解。总之地理环境必须具有有一定自然属性或地理属性,并是具有地域分布规律的有形的客观物质实体,地理环境是相对人或人类社会这个主体而言的。”

这说明,传统的二元论、二元对立思维统领下的地理环境定义是有缺陷的,应该把人、社会与地理环境的关系放在整体性思维、构造性整合思维的框架下来理解。这和对“天人合一”的理解是一样的,是一样不能犯思维上的问题的。真是:尽日寻春不见春,芒鞋踏遍陇头云。归来笑拈梅花嗅,春在枝头已十分。在《论语》中,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万物生焉,天何言哉?”北宋大儒张载的四句教,首句就是:“为天地立心”,讲的是天人合一之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大原则、大思维。古人讲的“天”的概念或“天地”的概念,其中有时指的就是地理环境。人与地理环境合一,就是要尊重、保护地理环境和自然环境,不是战胜、破坏地理环境和自然环境。人要主动,积极理性的主动不等于消极盲目的主动。

二、对地理环境决定论的重新认识

而说到地理环境决定论,事实上,孟德斯鸠并不是地理环境决定论者。因为西方历史发展到了近代,一批优秀的思想家对地理环境决定作用不再只限于生理、心理和精神气质上,而推而广之去解释人类社会及其发展动力。孟德斯鸠所处的地位正是这种承上启下的作用。他在《论法的精神》中,认为“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于人民的性格、感情有关系,法律应该考虑这种因素”。并把地理环境之作用归纳为三种关系:自然条件(尤其是气候)与人的生理特征关系;自然条件(尤其是气候、土壤)与人的心理素质、情感的关系;自然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与地方法律及国家政体的关系。这三种关系真正概括了孟德斯鸠地理环境决定论思想的合理性。

同时,德国著名地理学家拉采尔(Ratzel,1844—1904)是地缘政治学(gelpolitics)之父,他深受进化论影响,创立了社会达尔文主义,其代表作《人类地理学》、《政治地理学》全面反应了地理环境决定论。他在《政治地理学》一书中把国家比作属于土地的有机体,并着手去论证:“一个国家必然和一些简单的有机体一样地生长或者死,而不可能停止不前。当一个国家向别国侵占领土时,这就是内部增长点的反映。强大的国家为了生存必须有生长的空间。这种说法离‘生存空间概念,即优等民族可以侵犯劣等民族来扩展它的生存空间的概念,只是一步之遥了。拉采尔自己从来没有赞成过优等民族与劣等民族的思想。但是后来一些地理学者利用了‘生存空间概念,来支持本世纪三十年代的德国民族政策”。这也造成后来极力批判甚至全盘否定地理环境决定论的重要原因。其实,拉采尔时常检讨过自己的结论,并未把地理环境决定论极端化,他仍考虑到其他因素的重要性。

那么,以何种语词来定义地理环境决定论?这也是学界重大分歧之处,众说纷纭。相比较而言宋正海先生对这一定义的表述较全面、客观,认为所谓的地理环境决定论是指“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历史发展有着一定的决定作用,这不仅在生理特征、性格、心理、生产、经济上,而且在文學艺术、风俗习惯、地方法律乃至整体上有着深刻影响。”

历史唯物主义及其教材中的观点,总是认为地理环境决定论只强调物的因素,而忽视人的因素,强调物对人的作用,而忽视人对物的作用,这种思维方式就是片面的、形而上学的,仅仅把二者在时间上变化的长短和快慢来衡量二者的差异;又把二者对立化、单一化,未看到人与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复杂作用的关系。地理环境在作用于人类社会之前,已经不是纯自然的地理环境,而是包含有人为、人化成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无时无刻不刻有地域性的烙印。本文开头阐述地理环境概念之缘由即在此。

三、重新认识人与自然地理环境的关系

人与自然地理环境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原则。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教极为重视人与自然这一原则。人与自然和谐的法则只能是:“天人合一”、“道法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认为,人要效法天、效法地、效法道,遵循道的自然法则,进而达到和谐共生的目的。维护自然界的和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前提。如果要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就首先要确保天地、自然环境的平安。

在伦理学上,不应只局限于人与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而应把我们的伦理指向扩大到自然层面,要求我们尊重、爱护自然环境,确立新的伦理观念。就是说爱动物、爱植物、爱空气要和爱人一样重要。伦理学的范围应该扩大,践行素食主义伦理学、非人类中心主义伦理学。

道教认为,人与自然应该互相尊重、和谐共处。《黄帝阴符经》称:“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可见,人与天地可共生、共宜、共安。《太平经》又称:“天气悦下,地气悦上,二气相通而为中和之气,相受共养万物,无复有害,故曰太平。”也就是说,自然界的万物只有“相受”、“中和”,才能“共养”、“太平”。

传统的自然地理环境观念是建立在二元对抗、两军对垒的思维框架上的,认为社会的发展就是不断征服自然的过程,物质生活越提高,就越向自然征伐、获取,进而人类历史与文明程度越发展。由此必然导致人类勘天役物,而放马难收、欲壑难填,最后资源枯竭,生态急剧恶化。事实上,从“天人合一”的思想出发,自然界中的万物都是一个的大系统,人类从来就不是处在此大系统之外而安然无恙。因此,要达到二者和谐相处,我们就应当懂得尊重和保护自然,甚至敬畏自然。从自然中索取必须保持适度即止、适可而止,节俭生活。

在工业革命后的人类时代,由于生产力迅速提高,物质财富激增,在生产者看来,制造“供过于求”的虚假现象可以使之继续扩大生产,进而满足那么“琳琅满目”的消费需求。消费刺激生产的价值观也就在全社会各阶层大行其道。这种价值观把人们的精神需求完全构筑于物质消费之上,如每年双十一网购之“剁手党”现象,实际上消解着人们应有的人文关怀与追求。

所以,建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要求我们将人生价值奉献到自然地理环境中去,和谐消费、理性消费、节俭生活,践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伦理学,倡导天人合一、效法天地的生活。

(作者单位:广州工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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