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禄
祁志祥教授关于中国美学理论和美学史的研究独步古今,堪称“一个人的美学江湖”,颇具学术传奇色彩。新出版的《中国现当代美学史》再次证明了这一点。该书在保持其原有写作风格基础上,又带来了新的美学因子。整体上看,这部美学史视野开阔,史料翔实;线索清晰,有主有次;写法灵活,个性鲜明;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与时下美学界一些人以西为宗,炫耀性的晦涩写作之风形成了鲜明对照。故而,无论是美学研究者,还是美学爱好者,阅读这部新著都会有亲切的感受。
作为“第一部完整的中国现代美学学科演变史”,我以为,该书的出版可视为美学研究史上的“事件哲学”。按照巴迪欧对事件哲学的理解,“为了开启真理进程,必须要发生一些事儿。目前已有的———知识的情境———不能生产任何东西,除了重复。对真理,要确认其新奇,必须有所补充。它无法预料、不能计算。它超越了自身。我称其为事件。在它的新奇中,真理显现了,因为事件的补充打破了这种重复”。祁志祥教授的《中国现当代美学史》作为“一件事情”,开启了对于中国现当代美学入史的“进程”,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诸如中国现当代美学史写作之类的教材和专著会不断涌现。无论未来美学史的写作会以何种进路呈现美学的真理,祁教授的这本书都是绕不过去的存在,或许这本书可以引发该如何写现当代美学史的理论与实践的思考。
美学史是美学研究主体面对一定历史时代在美学领域发生的美的现象、审美活动和对美学研究思维成果等按照既定的理论模式和写作法则而形成的史学成果。显然,每一部美学史著作背后都有撰写者的美学观、历史观和美学史观等,进而是上述观念综合支配的稳定的美学史理论模式和形态构想。不管美学史家有无这种史学理论和操作意识的自觉,它们总是客观存在的,历史上就先后出现了比较成熟的进化论模式、认识论模式、人本主义模式和文本中心论模式等。显然《中国现当代美学史》突破了一种进化论模式。虽说也分出上、中、下三编,采用了“古代美学向现代美学转型的过渡”“现代美学的登场”“中国美学的自我创建”“定型与新变”等表述,但也不属于认识论、人本主义和文本中心主义模式。那属于什么模式呢?初步认为它是一种以流派和思潮为基本形态的类型模式的美学史。
类型学是近年来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兴起的新研究范式,它主要是在纷繁芜杂的对象世界中,按照一定的分类原则确定有价值的具体研究对象,然后考察各类研究对象的演进轨迹,即它们从孕育到成形到成熟再到衰落或新变的过程,从中试图把握其作为一种类型存在的基本规定性和表现形态(形式)与价值意涵。其次,从其正体形态和变体形态之间的比较中探求其变化的内外因素,从而把对对象的内部研究和外部研究、形式研究和价值研究、美学(文学)研究与历史研究等结合起来的研究模式。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该研究的一个基本价值就是把类型的成规与创新用实证的方式能很好统一起来。对象之所以能在历史上留存下来,一定是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有价值的形态(形式)———成规,这个成规恰恰是研究该类型的重要参照或尺度,有了这把类型之尺,就能方便检阅其他的创新与否了。因此,类型学显示了作为人文社会研究的科学性优势,受到历史学、宗教学、语言学、电影学、法律等学科的青睐,但在文艺领域相对冷寂。韦勒克、沃伦在那本著名的《文学理论》中谈到他们心中理想的文学史应该是类型学史,并把这个愿望留给了未来。鲁迅先生的《中国小说史略》虽说总体上是进化论模式,但也部分受到司马迁的《史记》和日本学者岩谷温《中国小说史》的影响,部分尝试了类型学模式。陈平原先生的《千古人文侠客梦———武侠小说类型研究》和《20世纪中国小说史》(第一部分)均采用类型学研究,并获得较大成功。那么美学史可否以及如何采用类型学的写作模式呢?祁志祥教授做了率先的摸索,其美学史框架体例大体可以概括为:以时间为经,类型为纬,经纬交织,突出名家,自成一体。在时间划分上,它有自己“独特的看法”,分为“近代”“五四前后”“1928—1948”“20世纪50年代”“20世纪八九十年代”“新世纪以来”六个时间段,这种独特的分类和表述形式,就是自然时间形态,不是有意味的时间标记法,这为类型研究留下空间。除了“近代”和“五四”部分,各种美学观念和理论处于引进和萌芽状态,不宜用成熟类型界定,只好用“美学家”作为单元展示。而其他基本采用了类型分类方式,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20年的主观论美学、客观论美学、唯物主义美学三派;20世纪50年代的主客观合一派、美在客观派、唯物论的主观派、唯心论的主观派和实践美学派美学五派,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实践派美学、方法论美学、心理学美学、意识形态美学,以及新世纪的存在论超越美学、实践存在论美学、生态存在论美学、生命体验美学、“意象美学”和乐感美学六派理论。现在看来,基本上囊括了中国现当代美学的主要流派和基本理论,可谓蔚为大观。在梳理美学理论流派时,鉴于流派本身以及流派之间可能存在的错综复杂的理论关系,祁教授则借鉴了司马迁写《史记》的办法,以卓有成就和影响的理论家为叙述单元,做到化繁为简,保证了部分和整体之间分合自然,分之则成篇,合之则成书,清清爽爽,不拖泥带水,这恐怕是个人治史写作中比较实用的办法。这样一来,把流派和流派中的美学家勾连起来,构成了研究对象的有家有派,有派有宗,加上大量史料的佐证,既能體现美学史演进的线索,又能清楚各自理论的自我脉络和核心思想,不失为一种实用的尝试,构成了类型美学史形态的一种可能。
按照类型学理论,每种美学流派在纵向上类型演绎的历史脉络,比如实践论美学,在中国经由了认识论—实践论—当代实践—后实践—超越实践论演进的逻辑,是历史事实,众所周知。横向上的类型涉及总类、分类、子类和兼类等种属关系等绕不过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我们从祁志祥教授的这部著作上,看到新世纪以来的存在论超越美学、实践存在论美学、生态存在论美学和生命体验美学等形态。那么,它们是实践论美学基础上融进了存在论美学而形成的一种兼类美学形态呢,还是说它们是中国式存在论美学的四个子类也未尝不可呢?该书以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哲学观在上述四位学者美学思想发展中本体论地位的剖析,为我们提供了这一判断的依据。或者以此为分析线索,通过差异和共性的辨析,有助于我们打通美学理论和时代社会思想、文化政治之间的复杂关系,增加当代美学史研究的时代感和现实性,走出美学史仅仅是学术史、知识史的误区等。
类型史模式写作难度很高,陈平原等试图用自觉的类型史模式编写《20世纪中国小说史》的工程最终不了了之,个中原因自然不得而知,但这从一个侧面也证实了类型史写作模式的实践难度。在这方面,祁志祥教授做出了可贵的探索,这将进一步促进学界对中国现当代美学史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