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首席专家、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本刊特约专家 李锦
分析国企混改12种典型模式,有些共同的经验,也有共同的教训。其他国企在选择混改模式时,需要注意以下10个方面的问题。
国有企业存在很多问题,如产权不明晰、治理结构不完善、激励不到位等,如果没有股权结构乃至治理机制的改革,许多改革可能无疾而终。国企改革是解决很多国企病的根本可行路径。当然,引入民资过程中可能遭遇一些障碍,如民资入股条件过高、持股水平受到限制、退出方式遭遇门槛,但对于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仍将带来很大示范效应。特别是可明确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市场化属性,剥离国有企业的行政与社会功能,提升混合所有制改革公司治理,从而让更多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形成改革的有利局面。
例如,云南白药控股虽然国有股权的比例下降了,但是企业拥有的现金一下子增加了很多,200多亿元的现金对企业的发展后劲非常有利。初步估算,新华都集团注入的现金能为云南白药控股撬动1000亿元以上投资,将带来新的资源整合能力。同时,这次改制也让云南白药控股可以充分借助国有资产和民营资本的优势,以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向着打造千亿级企业目标进发。
虽然国有企业拥有丰富的市场和产业链资源,但创新能力不足,倚重资源型、重化工的产业结构遭遇“天花板”。据统计,美国高利润率的企业主要是高科技企业和服务行业,而中国高利润的企业主要是银行业、港口服务业、制造业等,创新力不足。国有企业存在严重的产能过剩,大概102户央企中,近2/3面临问题,并且产业结构单一、产业链条欠缺、缺乏创新创业环境等问题严重。
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时,要积极学习民营企业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在引入战略投资者时要积极发挥战略投资者的优势,提高创新能力,把握新技术新动能,在国有资本整合过程中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使产业结构向多元化方向转变。
在央企带动下,地方国企员工持股将焕发更大的热情,面更宽,幅度更大。不过,目前在持股比例方面,相当多的国企偏于谨慎,将员工持股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持股比例太低,对于激发广大员工积极性、使其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的效果不太显著。
2016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的相关意见,将员工持股占企业总股本的比例上限定为30%。未来国企进一步放开手脚还有很大空间。适当放宽员工持股比例,对员工持股作用的发挥非常重要。
政企不分主要表现在用人方式上,不通过市场选聘的方式而是根据政治需要进行行政任命,国资委既管资产又管人,不断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政企不分也造成了国企的强势地位,国有企业拥有政策、资源、市场等优势,导致垄断和不公平竞争,不断排挤民营企业。
例如,一是“玻璃门”,凡是政策没有禁止的行业,民营资本都可以进入,但是在实际进入中却困难重重,受到很多无形的限制;二是“弹簧门”,民营企业进入行业之后,由于缺乏政策上的支持,可能因税负繁重等非市场因素而不得不退出。国企的盘子一般比较大,民企即使投入大量的资金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仍显得微不足道,很难有话语权和管理权,仍会受到政府的干预,不利于维护民营企业的利益。
引入职业经理人、管理层持股等配套措施,对于激励管理层可以形成巨大的推动力,增强管理层、社会公众以及投资者的信心。
一是要引入职业经理人。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求混改后的央企交给专业人士进行市场化运营,全面推行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培育一批真正意义上的职业经理人,建立相应规则,明确高管层责任、权利和义务,严格聘用期管理和目标考核,畅通退出机制。职业经理人应通过市场以竞争方式由董事会选聘,在激励约束方面,以市场化的经营业绩为标准进行考核,采用市场化的薪酬结构和水平。二是要建立公平、科学、有效的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管理层持股可以增强社会公众和投资者对企业的投资信心,有助于稳定管理团队,从而建立有竞争力的企业结构。考虑到目前国际上已较少采用期权激励的方式,对于持股和股票期权这两种激励方式,建议采用管理层持股方式。
万达董事长王健林曾经说过,与国企合作,只要不控股,就不参加国企混改,因为不会有话语权。这一点,是民间资本共同的担忧。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民间资本对国企改革的诚意还是存有一定疑问的,对参与国企改革后的前景是不太看好的。
对其他所有制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来说,“钱”不是问题,“权”才是根本,没有话语权的改革很难吸引投资者。实际上,话语权分为所有权、经营权与分配权,这三方面都有空间,也都有差距。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尤其给民企在经营权方面以充分的话语权,是非常重要的。
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应竭力避免利益输送,注重业绩提升。国有企业在品牌、资源、市场、政策方面有优势,民营企业机制灵活、效率高,国企和民企双向选择、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国企应选择有技术支持、品牌有实力、有上下游产业链关系的民营企业,民企应选择资产质量较好、债务负担较轻、有产业链联系的国企。
在改革过程中,要承认各种所有制性质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各类资本的放大功能,同时政府要制定相关法律规范和制度,为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民企提供制度保障。通过利益关系的整合,激励和约束各参与主体的行为,以共同致力于业绩的提升并实现利益的共享。部分国有企业存在效率低下的问题,国企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都有所增长,但三者之间呈现“三级落差”的现象,资产规模增长幅度较大而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较小,不相匹配,说明部分国企投资拉动式的增长方式难以为继。
一种情况是审计制度的缺失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一部分民营资本进入的同时一部分国有资本退出,在国有资本退出过程中,由于被少数政府与企业高管控制着,利益寻租空间较大,出现暗箱操作的行为,国有资产被严重低估或没有经过评估而转让出去,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另一种情况是产权界限不明,使民营企业有利益输送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嫌疑。在国资和民资首次融合时,国有和非国有的产权界限是明确的,但这类企业进行对外投资时,特别是经过多次投资之后,因转化成了“混合资本”而难以区分产权性质,从而出现疑似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这样会使民企同国企、政府的关系趋于紧张,容易出现纠纷。
混合所有制落地困难,往往涉及国资监管体系。不管国企一方还是民企一方,都表现出对股权结构是新一套而国资监管还是老一套的担忧。长期以来,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对国有资产管理采取的手段是行政管制和行政干预,这与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地位是不相符的,也与未来我国实行更高程度的对外开放的政策要求不相符。此前实行国企混改的企业很多,但很大一部分是换汤不换药,其根源就是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决策干预太多。
老一套的国资监管,实际上阻碍了混合所有制改革顺利落地。中国国资监管体系改革的基本方向,应该是去行政监管,行使股权。为此,混改后的国有股权管理,要从管企业向管股权转变。
由于国资委没有把市值作为考核国企的指标,所以国有企业不注重对市值的管理,市值管理绩效不容乐观。最近几年,地方国企市值管理的绩效低于民企,并呈逐渐扩大的趋势。2014年5月9日,国务院公布的“新国九条”,明确提出“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有了政策层面的支持。因资本所有者与管理者是利益共同体,促使管理层大股东更关心股价,更有动力提升公司业绩,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同时,公司还可通过资产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促进市值提高,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要建立市值管理制度,首先通过把市值纳入国企绩效考核指标的方式使国企大股东增强控股意识,把市值管理和股东回报重视起来;其次,监管部门要履行好职责,对于市值下降的企业可以采取措施进行惩罚,如利益处分、经营层改组或出售股份等,若市值下降严重且在一段时期内不能提高,可以降低管理层的薪酬待遇。
目前,我国大部分央企涉及的领域关系国家安全或国计民生,且这些央企在产业内都处于领头地位,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央企的混改虽已开始试点,但还是以审慎、稳重为基调。笔者认为,地方国企对于国家安全和经济走势的影响稍小,与各地民企的关系也更为紧密,改革推行速度更快,尺度可以更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