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 盟 方 平 赵晓冬
习主席指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首先要让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使全军官兵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强化全军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是习主席依法治军战略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的根本保证。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应注重在把握科学内涵、认识实践意义、明确时代要求3个方面下功夫。
法治,是主张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国家治理最有效的方式。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提出,法治应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二是大家所服从的法律本身应当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法治追求效率、秩序的价值,但不能“视法为器”,而必须内化为精神、升华为信仰,使法治成为自觉和习惯。法治信仰是对法治的情感认同、自觉意识和精神力量,它作为一种主观心理状态,是人们对法治生活方式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集中体现了法治认知、情感与行为的有机统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2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只有内心尊崇法治,才能行为遵守法律。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法治思维,是以“法”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和处理事务依据的思维,是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其实质是一个以合法性为起点,以公平正义为中心的逻辑推理过程。法治思维是长期积累的结果,说到底是一种习惯,就是思考问题、指导工作、解决问题,首先想到的是“法”的要求。强化全军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是新时代坚持依法治军、推进治军方式根本转变的本质要求,具有丰富的时代内涵。其根本目的和实质,就是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实现强军目标的要求,大力培育法治精神,让法治真正入心入脑,引导广大官兵把法治内化为政治信仰和道德修养,外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思考问题,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培塑良好的军事法治文化和军队法治生态。
我军提出依法治军已有20多年,对于军事法治的认识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深化。1988年,中央军委提出,全军工作以正规化建设为重点,从严治军、依法治军,运用思想教育、法规制度、行政管理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理军队的松散乱现象。1990年颁发的《内务条令》明确规定:“坚持从严治军、依法治军。”依法治军作为军队建设的基本要求,被写入军队基本法规。1991年军委制定颁发《“八五”期间军队建设计划纲要》,把依法治军作为军队建设的一项重要方针确立下来。1997年,依法治军作为军队建设的方针,被写入《国防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3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进一步上升为党的意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鲜明提出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强调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明确指出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强化全军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并就军事法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阐明了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的重要性,抓住了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点和首要环节,为转变治军理念指明了努力方向和实现路径,为新时代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军,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②《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5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当前,国防和军队建设已经进入新的时代,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在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强化官兵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提高官兵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基础和保证,对于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少数官兵法治观念淡薄、法律素养不高,一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够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强化全军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就是要求把法治当作开展工作的“方子”、检验对错的“尺子”、反思工作的“镜子”,真正把依据法规作为一种信念来坚守、把维护法规作为一种责任来履行、把遵守法规作为一种习惯来养成、把贯彻法规作为一种素质来培养。
一要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领导干部作为全面从严治军的带头人、领头雁,作为军队法治化建设的开拓者、示范者,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应当自觉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大力提高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的能力素质,坚决杜绝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问题发生,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理念和行为方式,真正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二要全面推进军事法治教育训练。把法治教育纳入部队教育训练体系,增加法治基本理论、应知应会法律常识和依法维权等内容,充实完善官兵履行职责、执行任务必备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训练内容,普遍开展法律知识教学,抓好事故案件预防工作;专门安排一定比例的政治教育时间用于进行法治教育,紧贴人员实际、敏感时段、大项任务,增强教育时效,提高教育质量,引导官兵真正接受法治理念、植入法治思维、孕育法治精神。
三要广泛开展法治军营创建活动。将创建法治军营作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要抓手,纳入部队全面建设统一部署落实,广泛开展群众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活动,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大力培育具备较高法律素养和较强办事能力的法律骨干队伍,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形成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建设人人遵章守法、处处依法办事的法治军营。
四要强化法律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强化法律实施是强化官兵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的重要保证,必须通过严格的军事执法,树立军事法规的威信,增强军事法规的生命力,促进执法常态化、规范化;通过严格的军事执法,在全军范围内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执法责任主体和运行流程,完善执法制度规范,坚决根除执法乱象,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严格的军事执法,使官兵在敬法尊法中塑造军事法治精神,强化官兵守法的全体性、平等性,提升官兵参与军事法实施的自觉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