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素萍,李文全
(韶关学院 法学院,广东 韶关 512005)
随着著作权侵权问题不断凸现,云计算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工作得到高度重视,但云计算环境下著作权保护评价工作还相对薄弱,目前国内尚无系统的、相对成熟的著作权保护评价体系,无法对云计算平台下著作权的保护现状与发展趋势进行评价。针对当前现状,笔者结合云计算环境的实际业务流程特点,对数字化作品风险因素进行研究,拟构建云计算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评价体系,为著作权保护评价提供参考。
在云计算环境下,数字化作品的创作、存储、传播和使用都是通过云平台实现的。云平台中存在诸多著作权风险因素,这些因素相互关联,并与环境相互作用共同决定著作权的保护水平。在保护评价因素分析时,为了建立起一套更加科学、更加合理、更加可靠的著作权评价指标体系,参考一系列网络信息资源著作权、数字图书馆资源著作权保护评价文献,尽可能全面地分析云平台著作权保护的影响因素。因此,在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原则的基础上,结合传统网络信息资源保护评价指标和云计算平台的实际业务流程特点,从环境因素、信息资源因素、管理因素三个方面构建云计算环境下著作权保护评价指标体系。
1.环境因素的指标构建
环境因素是指在云计算环境下,能与数字化作品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因素,既包括云平台运营的内部因素,也包括网络、法律和社会等外部因素。不同的因素以不同的方式和程度影响着著作权的保护情况。由于外部因素具有复杂性和不可预料性,属于不可控制的环境因素,通过对云平台管理的业务流程分析发现,决定云平台中著作权保护水平的因素主要有技术水平、维护水平和运营水平。
技术水平是指云平台运营商所具有的资源、条件和能力。技术水平越高,对著作权的保护能力越强。决定云平台的技术水平因素有计算能力、存储能力、资源调试能力、负载均衡能力、服务能力。数据化作品在云平台中的上传、传输、存储、分发、管理中的每个环节都与云平台的开发能力、数据处理能力和数据服务能力密切相关。因此,结合数字化作品的著作权特点,选择平台研发、数据处理、云服务质量为技术水平的评价指标。
维护水平是指在云平台运行过程中,为了消除著作权风险或满足新的著作权保护需要而对平台进行局部性修改与完善的能力。衡量维护水平的因素有平均间隔故障时间、数据恢复能力、侵权行为的追踪能力、侵权事实的处理能力。云平台越稳定,可靠性越强,著作权侵权的发生概率将越小;侵权行为的精确追踪和及时处理,决定了客户满意程度的高低。因此,选择平台稳定、服务质量、客户满意为维护水平的评价指标。
运营水平是指云服务商的经营运行能力,它间接地影响着著作权的保护能力。营运水平越高,说明云服务提供商盈利能力越强,权利人可以更放心地在云平台中创作、存储、传播和利用数字化作品,云服务商也会减少对侵权作品的使用。为了保证云平台的盈利能力,云服务商也将加大对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力度。云服务商的盈利能力与著作权保护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正相关性关系。因此,选择与运营水平相关的经营性质、从业经验、市场份额因素为评价指标。
本文提出基于最小生成树的K-Means算法划分脑区或ROI。利用隐马尔科夫模型揭示了大脑不同网络之间的转换不是完全随机发生的,这种非随机的大脑网络序列本身是有层次结构的,呈现出两个不同的亚稳态网络系统。基于SVD算法计算出网络内聚力的大小,全面分析当前大脑状态动力学的有关研究。
2.信息资源因素的指标构建
著作权法规定受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学、艺术作品以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在云计算环境下,这些作品主要以文档、图片、音频和视频等数字化形式在云平台中创作、组织、管理、传播和使用。从信息资源角度出发,加强信息资源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括信息资源的复制权保护、信息网络传授权的保护和出租权保护。
复制权是以某种方式将数字化作品存储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它是著作权的基础核心权利[3]。在云计算环境下,云平台的分布式算法将数字化作品的复制件分发到数据中心的不同节点上。当用户访问作品时,一旦数据中心连接失败或节点失效后,云平台将从缓存区或按照一定算法就近读取作品的复制件给用户。从著作权角度看,数据分发与数据缓存都是对原有作品的复制,都需要对其保护评价。因此,决定数字化作品复制权保护水平的因素有直接复制、临时复制、数据分发、数据缓存。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4]。它是著作权中财产权的重要内容。信息资源网络传播的保护评价主要判断网络是否安全、作品版权是否明确,传递作品是否授权。因此,在云计算环境下,决定信息资源传播权保护水平的因素有平台的授权机制、追责机制、版权追踪机制。
出租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享有许可他人临时使用数字电影、PPT、图片、录音录像等数字化作品的权利。数字化作品的出租权保护评价主要判断在出租过程中,作品是否受权利人许可、是否支付费用、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因此,在云计算环境下,影响出租权的因素主要有平台的出租机制和有偿使用机制。
3.管理因素的指标构建
在云计算环境下,管理是指以人为中心,对所拥有的资源进行有效地计划、组织、协调、控制,以期实现既定目标的行为过程。作品在云平台上的创作、组织、存储、传递等每个环节都存在管理。有效地管理能够防止著作权侵权事件的发生,保证数字化作品合法使用。影响数字化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管理因素主要有规章制度和管理机构。
规章制度存在于云平台的日常管理的每个环节,它为树立平台形象,实现平台的正常运营,促进平台的长远发展具有重大作用。完善的规章制度有助于实现科学管理,保障云平台合法有序地运营,能够降低或规避作品的著作权风险,最大限度降低著作权纠纷。影响数字化作品保护的制度因素主要有信息制度、人员制度和安全制度。
管理机构是为了有效地配置资源,对人员配备、制度制定等按照一定规则进行的责权结构安排和人事安排,其目的在于为云平台的管理提供服务。完善的管理机构有利于著作权的保护。一般来讲,管理机构越完善,存在的著作权风险越低,越有利于著作权保护。在评价著作权保护中,影响数字化作品保护的管理因素主要有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素养。
对云计算环境下数字化作品著作权保护影响因素进行综合梳理、归类分析,著作权保护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表1 著作权保护评价指标体系
云计算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评价体系是否合理,需要对保护评价体系进行有效性检验。本文采用效度系数来描述评价指标的有效性。指标的效度系数越小,说明各专家在评价目标时对问题的认识趋向一致,则该指标的有效性就越高。反之,效度系数越大,说明各专家对问题认识存在分歧,则该指标的有效性就越低[5]。一般认为,指标体系的效度系数低于0.1时,该指标体系具有较高的有效性。
设著作权保护评价的指标体系为U={U1,U2,…,Un},参加指标评价的专家人数为S,建立专家对指标的评语集V={V1,V2,…,Vn},各评价等级对应的测量标度向量为G={5,4,3,2,1},根据专家的打分评价,得到各指标的评价矩阵P:
设Ti为指标Ui的最优值,也就是当前指标所得的最大值;x¯i为指标Ui的评价分数的平均值。则定义指标Ui的效度系数Vi:
评价指标体系U的效度系数V:
为了验证评价体系的有效性,邀请了10位计算机和法学行业专家,按照上面提出的方法,依据评价等级对应的测量标度对各指标进行打分,分数越高表示专家对指标的认可程度越高。通过对专家的评价数据进行整理,计算评价指标体系的效度系数,结果如表2所示。
评价结果显示,评价得分较高的前三个指标分别是直接复制、授权机制、有偿使用,说明三个指标的权重相对较高。
表2 著作权保护评价体系的有效性系数
首先,得分最高的是直接复制指标,平均分为4.8,说明在云计算环境中,数字化作品的数据存储在云存储系统中,著作权人对作品无法有效控制,也很难发现作品是否遭受非法用户的随意篡改和非授权使用,但云服务提供商作为云平台的管理者,由于工作便利,可以很随意地进入服务器,直接复制存储在服务器上的作品数据,云服务提供商也可以轻松地对数字化作品数据进行非授权地修改、删除,甚至以盈利性为目的将数字化作品以某种形式提供给用户使用,严重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利益。云服务提供商的直接复制行为是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行为,并且这种侵权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难于及时发现和追踪,缺乏制度监管。避免此类行为的发生,仅仅依靠行业和道德自律,但在利益驱动下,这种自律往往显得苍白无力。因此,在著作权保护评价时,专家们一致认为直接复制行为是影响著作权保护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
其次,得分较高的是云平台的授权机制和数字化作品的有偿使用机制,得分为4.6。它说明在云计算环境下,作品的传播和使用方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所有作品的创作、存储、传输、管理和使用都在网络上进行,网络中的海量作品信息,使得使用者很难确定真正的著作权人,并且高昂的交易成本和复杂的授权过程,导致云计算环境下的许多作品使用行为并未获得授权许可,也未向任何人支付报酬,严重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利益。对传统的先授权后使用的授权机制和有偿使用机制构成严重威胁,它是著作权保护评价的薄弱点。因此,专家普遍认可应强化云计算环境下的作品授权机制和有偿使用机制,切实保护著作权人的财产利益。
最后,得分最低的是人员制度,仅得分2.0,说明对此指标的保护评价,专家之间的意见存在分歧。部分专家认为人员管理制度的完善与著作权保护是正向促进关系,制度越完善,员工行为也将越规范,越有利于著作权的保护。而有的专家却认为,著作权的保护更多的是依靠员工素养和技术,与人员制度的相关性不大。
从效度系数看,获得专家认可度最高的是直接复制,分数为0.064。直接复制行为普遍存在云端用户的日常操作中,是最容易造成直接侵权的行为,它是评价著作权保护水平的关键要素。其次,效度系数最大为从业经验,分数为0.128,说明专家们对云平台运营商的从业经验存在较大的争议,主要原因是部分专家认为从业经验对著作权保护没有直接影响,从业经验丰富不代表云平台就采用了有利的著作权保护措施。最后,通过计算和分析,得到云计算环境下著作权保护评价体系的有效性系数为0.090,小于0.1,说明上述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的有效性较高,可以用于对云计算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水平的评价。
云计算技术的快速发展,给著作权保护带来新的挑战。本文从云计算的环境、信息资源和管理三个方面分析了影响著作权保护水平的因素,并对影响因素进行综合梳理和归类分析,构建了云计算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评价体系,同时,采用了统计学中的效度系数和有效性检验原理,验证了评价指标体系的有效性,为云计算环境下的数字化作品著作权的保护现状与发展趋势的评价提供理论基础。为了使本文提出的评价指标体系具有更好的普适性,应进一步结合云计算环境的特点对其进行优化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