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韦社会习俗

2018-12-10 10:40徐婷婷

徐婷婷

摘 要:20世纪以来,对室韦社会、政治、经济、习俗等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近年来,随着田野考古工作的不断深入,东北地区考古工作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促进了室韦考古学研究向着一个崭新的方向发展。在中国东北地区考古发掘中,辨识出属于室韦的遗存越来越丰富,此前对陈巴尔虎旗岗嘎墓地、西乌珠尔墓葬以及海拉尔的谢尔塔拉墓地等的发掘,为了解室韦的社会习俗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关键词:室韦;社会习俗;谢尔塔拉墓地;岗嘎墓地

中图分类号:K2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8)09-0028-05

室韦是中国古代北方少数民族,室韦一名于北齐天宝五年(544年)始见于史[1]。20世纪以来,关于室韦的研究成果颇丰,学者们主要从文献入手。对室韦的研究涉及室韦的源流、民族、地理、经济问题等方面。如对室韦源流研究的文章有张久和先生所著《关于室韦的来源》[2]、林树山先生的《东后贝加尔地区的室韦文化源流及其成份》[3]及孙进己先生的《室韦的起源》[4]。还有对室韦的社会经济及社会状况等的研究,如张久和先生的《室韦的经济和社会状况》[5]、冯继钦先生的《魏至隋唐室韦的经济类型和社会性质初探》[6]等。近年来,关于室韦遗存资料不断被发现,丰富了室韦研究资料,本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利用考古发掘资料,就近年来发掘的东北地区墓地出土室韦遗存进行探讨,分析室韦社会习俗。

一、室韦遗存发现情况

(一)西乌珠尔墓地

西乌珠尔墓地位于距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约80公里的西北方向,额尔古纳河之南,哈拉尔河之北的台地上[7]。由于风力侵蚀严重,墓葬逐渐裸露出地表。1986年和1995年对此地进行了两次抢救性发掘,发掘墓葬共6座。198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对86MCXM2棺木样品进行测定[8],其年代为距今约1200—1350年。1993年,在内蒙古东部地区文物工作会议上,将西乌珠尔墓葬确定为室韦遗存[9]。

(二)谢尔塔拉墓地

谢尔塔拉墓葬的文化内涵与西乌珠尔墓葬存在较多共性,应属同一考古文化,当为谢尔塔拉文化晚期遗存,而西乌珠尔墓葬,则为该文化的早起遗存,共同代表了7—10世纪活动在呼伦贝尔草原的室韦遗存[10]。谢尔塔拉墓葬分布范围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位于海拉尔市东北,海拉尔河南部。由于风蚀及干燥的自然原因以及人为的原因,墓葬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地面甚至暴露了一些人的尸骨以及随葬品。1997年秋抢救性地清理了1座墓葬。1998年秋,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等组织、机构联合对谢尔塔拉墓地进行了正式发掘。清理出不同规格的9座墓葬。经过科学的测定与研究,确定谢尔塔拉墓地墓葬的年代应为公元9—10世纪[11]。

(三)岗嘎墓地

岗嘎墓地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呼和诺尔镇东部的一个依河台地上,海拉尔河干流南部,呼伦贝尔市区西部。墓地位于气候干旱、地面植被稀疏的沙丘地带,已有墓葬裸露于地表之外。2013年抢救性清理已裸露出地表之外的6座墓葬。2014年7月至10月,由呼伦贝尔联合考古队对岗嘎墓地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科学的考古发掘,取得了丰硕的发掘成果。岗嘎墓地的随葬品丰富,属典型的游牧民族文化遗存。棺木样品经碳十四测年,经过测定其年代为公元8—10世纪[12]。

二、室韦社会习俗研究

岗嘎、西乌珠尔、谢尔塔拉墓地是室韦不同时期在东北地区活动所留下来的遗存。由于气候干燥,墓葬大体保存良好,出土各类随葬品按质地分主要有陶、木、桦树皮、金属、玻璃、毛麻等。根据使用功能的不同,分生产及生活用具、骑射用具、装饰品等类。这些遗存对研究室韦社会习俗具有重要价值。

(一)丧葬习俗

从现已发掘的墓葬看,三个墓地的葬具主要是独木棺、木板棺以及桦树皮葬具。

独木棺多是将一段树木中部凿空,并保留树干的两端头(图1)。分将人和随葬品直接放入和用树皮或兽皮包裹后放入两种。岗嘎墓地发现木质葬具共有15座,其中9座为独木棺。西乌珠尔墓地第一次抢救性发掘出土3座墓葬,均属于独木棺。谢尔塔拉墓地较为不同,已发掘的10座墓葬中,2座已遭到破坏,另外8座墓葬的葬具均为木板棺,没有发现独木棺。

木板棺三个墓地均有出土。岗嘎墓地出土有6座(M8、M12、M16、M17、M19、M21),但木板棺葬具基本全部腐烂,从仅留有腐朽的痕迹可看出,木板棺的两侧棺壁较长,两端棺壁较窄,略超出两侧棺壁。西乌珠尔墓地第1995年发掘出土的木板棺2座(M1、M2),整体为长方形,头部比足部宽,四面各立一根凿有长方形卯孔的方形木柱,棺壁板两端各有突出的榫头,插入卯孔。谢尔塔拉出土的木板棺8座,整体为长方形,棺壁多由立置的木板组合而成,棺盖板多为木板横向或纵向拼對。M6和M10有所不同;M6(图2)1棺1椁,除此外,均为单棺;M10(图3)较长棺板由两端略加修整的圆木组成,中部粗,两端细,较短两侧棺壁嵌入较长棺板凹槽内。

桦树皮葬具属于最简陋的形制,尸体直接以桦树皮包裹。西乌珠尔墓葬中1995年发掘的M3为桦树皮直接包裹,M2墓主人头上包裹两层麻织品;1986年发掘的西乌珠尔墓葬M1墓主人身上裹着麻、毛织品。除此之外,葬具比较特殊的是岗嘎墓地的M8、M17和谢尔塔拉墓地的M1、M7(图4)、M10,棺木上都留有桦树皮的痕迹。岗嘎墓地M8,木板棺内底部铺有一层桦树皮;M17棺盖上铺一层桦树皮。谢尔塔拉也有三座墓葬的木棺棺盖上方覆盖桦树皮。

从7—8世纪的西乌珠尔墓地、8—10世纪的岗嘎墓地到9—10世纪的谢尔塔拉墓地,葬具从以独木棺为主逐渐演变为以木板棺为主。三座墓地墓葬形制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葬式以单人葬为主,仅发现两座双人合葬墓,已发掘墓葬多数为仰身或侧身屈肢葬。其中岗嘎墓地有极少数墓主人为仰身直肢葬,其余均为屈肢葬;西乌珠尔墓葬都是仰身屈肢葬;谢尔塔拉墓地,除M9墓主人为俯身屈肢葬以外(图5),其余均为侧身屈肢葬。另外直接以桦树皮或毛、麻织品包裹尸体等,也属于室韦民族埋葬习俗中的一部分。

另外从三个墓地随葬品的功能和特征看,表现出了室韦社会中男女性别之间的差异。

陶器是主要的生活用具,以罐、壶为主要组合,男女墓葬均有。谢尔塔拉墓地出土陶罐、陶壶共8件,均出土于墓主人头部周围。其中比较特殊的是M6头部周围放置一组生活日用器,除陶器外还有木杯、木盘、木箸、铁盘。西乌珠尔墓地M1、M2、M3出土陶器共7件(图6)。有3件陶罐,用采集于M1墓葬周围的陶碎片修复而成,1件陶壶置于M2死者左侧棺底,其余均出土于墓主人头部周围。岗嘎墓地发掘的墓葬中陶器数量较多,也多位于墓主人头部、足部和两腿之间。

男性墓葬的随葬品中多为实用性器物,如弓箭骑射类用具,其种类和数量丰富。有镞、箭囊、弓、弓囊、马鞍、马衔等。

三个墓地出土的镞和箭囊均置于墓主身体周围,其中镞为铁质,箭杆为木质。很多都已被腐蚀,有的甚至只见镞不见杆。谢尔塔拉墓地的镞及4个箭囊(图7),分别出土于M4、M5、M6、M7墓主人的身体周围,箭镞朝外,箭杆置于箭囊里。西乌珠尔墓地M2出土镞及1个箭囊,镞置于箭囊内。岗嘎墓地镞出土于M20、M22,箭囊三件,出土于M7、M9、M20。其中M20镞与箭囊为一套。谢尔塔拉墓地出土4件弓,外部均包裹一层桦树皮;分为实用性弓(图8)和非实用性弓(图9)两种;其中3件属于非实用性弓,结构相较实用性弓简单且不适宜射猎。西乌珠尔墓地M2墓主人右侧出土1件皮弓囊,保存较完整,弓囊内出土一把木弓,出土时已残缺。岗嘎墓地M20墓主人右侧出土1件木弓,包裹着桦树皮,保存较完好。除此之外还出土马具。谢尔塔拉墓地M4、M6、M7出土马鞍各1件,仅M6:11保存较为完整。铁质马衔1件,出土于M7墓主人头部。西乌珠尔墓地M2中出土马鞍1件、马镫1件,破损严重。岗嘎墓地于独木棺内出土马鞍1付,出土时已变形。

女性墓葬集中出土装饰品,比较盛行的是各种材质的珠饰、耳饰。

谢尔塔拉、西乌珠尔、岗嘎墓地发现的女性墓主,都随葬了珠饰、耳饰。其中珠饰质地一般为玛瑙、绿松石、玻璃,将珠子连缀成珠饰穿戴于颈上。谢尔塔拉墓地于M1及M10出土绿松石珠及玻璃珠共107枚;M10出土由96枚玻璃珠组成的精美的项饰,散落于墓主人的颈部周围。西乌珠尔墓地M3出土玛瑙珠及玻璃珠共6枚。岗嘎墓地于M11、M15、M18中出土9枚玻璃和玛瑙珠饰(图10)。耳饰分为金、银、铜三种质地,谢尔塔拉墓地出土耳坠3枚;银鎏金耳坠2枚,金耳坠一枚。西乌珠尔墓葬出土铜耳坠。岗嘎墓地出土2件铜耳环。除此之外还出土特殊装饰品,如岗嘎墓地5座墓葬均出土铜带饰;在M22中发现一条完整的带饰,共36件散布于墓主人的腰部。谢尔塔拉墓地出土铜人面形饰一件,银螺旋形饰2件,还有一件较为扁薄的银质圆形手镯。西乌珠尔墓地M3出土铜质牌饰。

从随葬品的功能和特征看,实用性狩猎工具在女性墓葬不可见,集中随葬于男性墓葬中,可见以狩猎经济为主的社会中,男性是社会生产中的主力。并且岗嘎墓地与谢尔塔拉墓地各发现的2座双人合葬墓(图11、12)中,实用性随葬品皆集中分布在男性墓主身体周围,女性屈肢侧向男性一方。这种差异也能够看到在当时的社会关系中,女性属于弱势群体,并且处于从属地位。不仅表现出室韦的随葬习俗及男女性别的差异,亦可表明家庭及社会地位的差别。《隋书室韦传》亦记载“婚嫁之法,二家相许,婿辄盗妇将去,然后送牛马为聘,更将归家。带有娠,乃相随还舍。”及“妇人不再嫁,以为死人之妻难以共居”[13],说明这一时期室韦处于父系社会之中。这些墓地的发掘为了解当时男女家庭、社会地位以及当时所处的社会形态都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三个墓地使用的葬具规格、随葬品的类型及数量的多少,直接反映了墓葬的等级差别,这些都与墓主人生前社会级别、地位以及财富相互对应。例如谢尔塔拉墓地M6墓主人是一位男性,葬具为一棺一椁,随葬品为高级的射猎用具,是已发掘的墓葬中等级最高的一座,应属于社会高层人士;其他的墓葬,除了9号墓主直接以树皮包裹,其余几座保存较好地墓葬,规格以及随葬品的等级都没有什么差别。这表明当时的先民生活在一个阶级等级比较分明的时期,但是并没有形成严格且固定地等级制度,这与文献记载的“每弋猎即相啸聚,事毕去,不相臣制,故虽猛悍喜战,而卒不能为疆国”[14]互相印证。

(二)生产习俗

谢尔塔拉、西乌珠尔、岗嘎三个墓地出土了大量用于狩猎的工具。与古代文献中记载的“兵器有角弓楛矢,尤善射”[15]相符合,表明这一时期室韦先民生业方式以狩猎经济为主。隋代以前室韦“无羊,少马,多猪牛”[16];而代表9—10世纪室韦民族文化的谢尔塔拉墓地随葬品中出现非实用性的弓,并且于M1、M6、M9墓主人的胸部出土马、羊肩胛骨3件(图13)。表明室韦的生业方式在逐渐发生转变,出现了游牧业经济类型的特征。与张久和先生自史料中探索的“从九世纪中后期陸续迁入蒙古高原腹地及其边缘地区的室韦诸部先后建立起了游牧业经济结构”[17]相一致。

出土耳饰、带饰、牌饰等材质主要为金、银、铜;制作技术方法有鎏金、镂空等。可以看出室韦的手工制作业水平较高,技艺精湛,工艺多样。据文献记载,部分室韦“地多铜、铁、金、银,其人工巧,铜铁诸器皆精好,……”[18]。又据《辽史·食货志》(下)记载,契丹“坑冶,则自太祖始并室韦,其地产铜、铁、金、银,其人善作铜、铁器”[19]。表明室韦一些部落的金属冶炼技术达到一定水平。

(三)服饰习俗

三个墓地的墓葬中多数墓葬都发现有衣服的残余物,大多数质地为麻、毛,由于腐蚀严重,服装的整体形状及结构已不清楚。谢尔塔拉墓地多数墓葬中都发现有衣服残片(图14),如M1、M4、M6、M8、M10等。西乌珠尔墓葬墓主人身上及头部裹着麻、毛织品。表明当时的人们制衣以麻、毛为主要的材料。与文献记载“韈劫子(或言即蒙古部),……披布为衣,……其国三面皆室韦,……其人工巧,……善织毛锦。”[20]相符。这也得益于一些室韦部落在九世纪末以后生业方式转变为游牧业经济;其生产习俗的变化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服饰习俗,也可以理解为,室韦纺织业的出现和发展的基础是游牧业。

墓地中女性墓葬出土的饰品主要是珠饰,表明当时女子的主要装饰品即为珠,不同墓葬随葬有多有少,多者可连珠为项饰。可与文献记载室韦人“俗爱赤珠,为妇人饰,穿挂于颈,以多为贵,女不得此,乃至不嫁”[21]以及“其家富者项著五色杂珠”[22]相印证。当时的室韦人们多以珠为饰,反映了当时的婚嫁习俗,同时也体现了社会等级阶层的差别和社会贫富差距与分化。

三、结语

谢尔塔拉、西乌珠尔、岗嘎墓地,代表了呼伦贝尔草原公元7—10世纪游牧民族室韦的文化遗存。这三个墓地虽分属不同的时期,但他们之间存在着共同点,在文化及社会习俗上有着继承、沿袭和发展的关系,通过三个墓地出土的遗存能够了解到他们在丧葬习俗、生产习俗和服饰习俗中都存在着相同、相通之处。

丧葬习俗中室韦这一时期墓葬形制使用的葬具形式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葬式以单人葬为主,并且多数都是屈肢葬,只有葬具逐渐发生变化,从以独木棺为主到逐渐演变为以木板棺为主。从葬具及随葬品来看,室韦男女之间存在着性别的差异,男性在家庭及社会关系中起主导作用。在墓葬等级差别中能够窥探社会的等级差别,室韦社会存在着贫富差距及等级差别。

三座墓地出土成组的弓、箭、箭囊、大量的长矛、刀等用于狩猎的工具是当时生业方式的需要,狩猎经济在室韦的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但随着不断地迁徙和于其他民族的融合,室韦的生业方式在逐渐发生转变,出现了游牧业经济类型的特征。随着经济的发展,部分室韦的手工制作业不断进步,生产技能逐步提高,技艺精湛,工艺多样。

生产习俗的变化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服饰习俗。9世纪末室韦游牧业不断发展,促进了纺织业的出现和发展,使得室韦先民生前以毛麻为衣。同时妇女以珠为饰,以珠为贵,多者为富;婚嫁之时必有珠随,一方面反映当时的婚嫁习俗,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社會贫富差距与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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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孙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