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仁青 刘林 梁冲
今年以来,江苏省阜宁县检察院接连办理4起发生在校园周边旅馆内的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身心权益暴力犯罪案件,引发各界关注。针对这一现象,该院办案部门及时撰写《校园周边旅馆违法经营诱发暴力侵害未成年犯罪案件频发亟待加强专项治理》情况反映,并向公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截至10月22日,该县公安部门通过开展校园周边旅馆专项整治活动,对境内违法接纳未成年人入住的3家旅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该院通过调研发现旅馆及工作人员在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时有下列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按规定查验登记未成年人身份信息、未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或学校联系、未向派出所报告、允许一人登记多人入住、未对来访的未成年人进行登记。旅馆及工作人员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及《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规定。该院认为,涉案旅馆违法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成为未成年人犯罪或被侵害地点,反映出公安机关未有效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被侵害状态,遂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向县公安局发出盐城市首例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经营主体进行处理,并加大对校园周边旅馆业违规违法经营的专项整治监管力度。
该院送达检察建议后,主动与县公安局进行沟通协商,共同研究问题原因及对策措施。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方案,该局完善了公安机关内部案件线索移送和信息通报制度,并决定开展专项整治,在一个月内对县城和3个乡镇的所有旅馆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20余名旅馆经营者开展集中教育培训,重点约谈了部分经营者,对违规违法经营旅馆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