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喜园 高书杰
[摘 要]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 “互联网+”逐步进入人们生活当中,影响着社会各项产业的发展。文章从 “互联网+”以及 “互联网+体育产业”的概念出发,分析互联网在当今社会给体育产业带来的新变化,进而提出互联网+背景下的体育产业发展策略。
[关键词] 互联网;体育产业;技术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8. 19. 049
[中图分类号] F120.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8)19- 0115- 02
0 前 言
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会议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的概念报告,指出当今社会要逐步推进互联网、自媒体、新媒体、大数据等高科技与传统制造行业的融合,促进电子科技、金融产业与互联网健康发展。由此可见,国家已开始重视“互联网”与传统企业间的合作发展,同年5月,国家体育总局颁布《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再次强调了互联网与体育产业的融合,利用互联网带动体育产业的发展。
1 “互联网 + 体育产业”内涵概述
1.1 “互联网 +”的概念
“互联网+”是一种新型产业,指的是利用互联网在社会资源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将其与社会各传统行业协作发展,优化资源配置,从而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形成一种以网络为核心产业发展的经济新形态。截至2017年6月,中国网民人数已达到7.51亿人,互联网普及率高达53.4%,中国已成功连入国际互联网,互联网的到来为人们在各行各业带来了巨大的便利,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蔓延,其核心技术已渗透到了各个领域,出现了互联网+医疗、互联网+餐饮、互联网+教育等多种新兴产业。互联网已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必不可少的部分。
1.2 “互联网 + 体育产业”
“互联网 + 体育产业”是指将互联网技术应用到传统的体育行业中,包括体育文化传播、体育商品销售、体育运动康复等相关企业,改变传统的经营模式,运用互联网的思维模式指导企业生产与管理。结合大数据、云计算等高科技,对已有的思维模式进行重新审查。建立一个以互联网为中心的网络平台,利用高新技术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据相关数据报道中国体育运动人口截至2015年已达到5亿,体育产业价值链已达到5万亿。各大综艺节目开始进入体育产业中,这也为体育产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 互联网给体育服务业带来的变化
互联网时代为社会带来了一批新的服务产业,为经济发展增添了诸多亮点。例如:天猫、当当、淘宝等网络APP的出现改变了人们以往的消费观念,真正实现了足不出户就可享受到便捷服务。而互联网与体育产业的结合,也不断地改变着人们的日常生活。
2.1 服务推动效益替代了产品拉动效益
如今,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网上购物,尤其在运动服装、运动鞋帽、运动器械等领域。网上购物不仅节约了人们大量时间,同时也推动了互联网+相关产业的发展。与体育产业有关的各类商品均已进入网络市场,以淘宝、唯品会、苏宁为首的几大网络商场极大地推动了体育产业的发展,互联网服务的广泛度使经销产品的价值从使用功能性逐渐向增值服务性方面转化,传统的经营模式被现代化的服务拉动销售所取代。在网络销售运动器械方面,客户可直接在网络平台购买,与此同时,经营者会将有关事项包括器械的组装、使用方法、售后服务通过线上视频的方式告知顾客,为消费者节省了大量的时间精力。消费者间还可以在卖家评论区进行留言或咨询事项,同时也可与使用同一款产品的不同消费者进行讨论、从而发挥产品的最大价值。将来不久,体育产品的销售模式将变成“垂直电商”的模式,即商家直接面对面地向消费者介绍产品功能并提供全套服务。
2.2 移动互联网体育软件的开发推动了全民健身的热潮
近年来,网络信息化的步伐开始高速向前迈进。电脑、移动手机上推广的体育运动APP层出不穷,这也象征着体育产业朝着更高速方向发展。例如:体育刷子、体育疯、VST体育等软件移动客户端。各种体育软件虽然形式相同,但在功能和形式上仍有较大差异。这些APP主要包括了跑步计数器、健康膳食食谱、减肥小常识等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电子软件。跑步类软件不仅记录了人们一天跑步的数量和时间,同时还显示在不同时间运动的频率以及心跳脉搏数率。健康膳食食谱为人们制定了合理的饮食标准,通过对各项食物的营养成分测量,为不同体制的人们构建不同的饮食标准。在减肥小常识软件中,首先对人们的MIB指数进行测量,每天更新一些减肥窍门,其次为肥胖人群制定科学的运动时间和运动强度,有时会播放一些减肥操、瑜伽表演等活动。这些运动APP的出现极大地推动了体育产业的发展,带动了人们参加体育锻炼的热情。
2.3 健身模式的创新带来了运动形式的多元化发展
在互联网没有普及以前,人们常常把健身房作为进行体育锻炼的重要场所。这就导致人们要消耗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花费在健身房中,传统的健身模式即教练指导学员训练,训练与实际操作出现严重脱节现象。而在互联网背景下,人们已突破原有的传统健身模式的局限,体育產业出现了新的活动方式。比如:体育锻炼方式越来越多样化、训练体系更加完善、训练项目更加多元化。人们可以根据自身的身体素质和时间,制定一套符合自身发展的健身方案,不断挑战自我,超越身体潜能,扩大训练程度。同时,随着国家对体育事业重视程度的提高,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社区健身服务项目的投资力度,越来越多的社区开始拥有自己的“户外健身房”,使得所有公民都可以随时随地的享受健身锻炼,真正实现了户外体育的效果。新的健身模式的出现为全民健身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 “互联网+”背景下体育产业发展策略
3.1 完善“互联网+体育事业”的相关法律法规
“互联网+体育产业”已成为当下体育事业发展中的一个新的经济点,互联网与我国体育产业的融合越来越密切,但是随着网络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有关“互联网+”体育产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首先,大量的体育赛事转播网站存在盗播其他网站赛事的情况,归其原因,主要因为我国关于体育赛事转播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处于空白状态,而体育赛事的转播费用昂贵,导致大量的赛事信息被泄露,从而使得大量企业遭受重大的损失。但是由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相应规定,所以面对此类情况,大多数企业也只能选择忍气吞声,默许此类侵权行为。其次,由于技术的不断更新发展,使得盗窃行为层出不穷,自媒体时代下网民也开始大量转播相关体育赛事,长此以来,对体育赛事知识产权的保护会更加艰难。最后,在体育产品的销售方面,还存在较低的法律保护,市面和网站中都充斥大量的盗版商品,消费者常常难以辨认。在网络销售的评价区间,还存在不真实的点评,对消费者产生巨大的误导作用,从而不利于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所以,国家应出台相关的网络法律法规、更新現有法律法规的内容,弥补法律空缺给体育产业发展带来的弊端,实现“互联网+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
3.2 利用互联网优势提升产业影响力
目前,无论从国内生产总值产量(GTP)还是员工就业人数方面,体育用品制造业无疑是对我国体育产业贡献最大的主力军,但现在我国的体育产业正处于从传统型经营模式向现代型经营模式转变,在此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大量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使我国制造业一直以物美价廉著称。但是,我国的制造业一直处于低水平的状态,缺少技术性的创新。近年来由于计划生育的政策,人们生育观念发生了重大转变,人口增长率出现大幅度下降,人口红利的优势也在逐渐消失,老龄化趋势呈直线上升趋势,而随着科技教育的不断普及,导致劳动力价格越来越高。面对这些问题,我国必须提高工人的生产效率,同时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高端技术带动体育制造业的发展,实现机器代替人工,从而降低市场人工价格。与此同时,我国体育企业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企业文化,实现跨界合作。目前,我国体育产品的竞争力不大,像一些国内知名品牌“乔丹”“特步”无论在品牌名声还是产品质量都远不及国外品牌。所以我国体育品牌首先要树立自身形象,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其次,完善企业文化,真正把品牌做大做实,深入挖掘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和喜好。最后,可以聘请体育界明星做宣传,赞助大型体育赛事,将体育品牌的知名度推广到国内外市场。
3.3 推动体育产业与高新技术的融合
互联网与我国体育产业的融合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带了诸多便利,与此同时,技术的不断更新也为新一轮的行业竞争带来巨大的利益,随着大数据、AR技术、云计算等高新技术不断渗入到各生产领域,我国体育产业要以此为契机,不断推动体育产业技术变革,提升体育产品的质量和体育品牌的知名度从而抢占市场先机。近年来,某些体育企业利用网络技术发明了“不会脏”的鞋、“透明”衣服,深受广大青年人喜爱。这些产品不但设计理念与众不同,同时也具有实用性,但目前我国市场并没有出现此类产品,国外市场也仅存小范围内的销售,因此,我国体育企业应把眼光放在这一市场上,通过提升体育产品的科技含量,从而吸引广大消费者。2015年3月,李宁公司与小米公司合作,推出年度新一代智能跑鞋,扩展智能体育领域,促使我国体育行业向尖端化、智能化方向迈进。所以,要想使我国体育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就必须要以技术为导向,借助互联网这一强大的后备力量,不断促进我国体育产业与互联网的融合,这也是我国体育产业的生存之道。
主要参考文献
[1]吕婵.“互联网 + ”时代我国冰雪体育产业发展新趋势[J].哈尔滨体育学院学报,2016(8):88-89.
[2]张森木.互联网+体育产业发展战略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16(3):121-123.
[3]侯宽.“互联网+”时代下体育产业的增值服务影响研究[J].产业经济,2015(9):129-123.
[4]颜小燕.“互联网+”促进体育产业创新驱动发展及其策略[J].体育与科学,2017(11):67-72.
[5]祝颐.互联网金融+体育产业的融合发展[J].求索,2016(6):6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