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钱永胜,安徽省煤田地质局规划
1.1 探矿权投资取得巨大成功。
一是依托技术优势,地勘单位长期从事地质工作,历年来对地下各种矿产储藏、各地区地质工作,积累了大量技术资料。充分利用地勘单位的技术、装备、人才专业优势,经过地质概查、找矿、普查、详查、精查等阶段的勘探工作,变探矿风险投资为正常稳定投资,取得了很好的投资效果;二是地勘单位领导层决策果断,敢于大量投入资金、人才、物资;三是管理规范,严格按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地质勘探工程质量,高质量提交优质地质报告;五是地质成果转让及时。
1.2 “探采一体化”较有成效。以探矿权入股与大型矿业集团合作成立矿业公司,走“探采一体化”路子,先探矿后采矿,走出一条地勘单位发展的新模式。
1.3 BT项目投资取得实效。据统计,某地勘局近年来利用自有资金为地方政府做了多个BT项目,投资金额30多亿元,政府是项目发起人,投资风险小,都能按照合同正常回购,大多数投资BT项目取得实效,实现预期经济效益,取得投资回报。
1.4 环保清洁能源投资成效初现。投资浅层地温能项目,利用浅层地温能做地能中央空调,清洁环保,是国家重点推进的项目。投资煤层气探采项目,地勘单位与省内矿业集团联合开发煤层气探采项目。与国家地调局联合施工页岩气项目。均取得不错效果。
地勘单位对外投资失败教训主要有,资本运营操作不规范,
投资房地产项目效益达不到预期,投资餐饮业投入产出倒挂,投资某机械项目连年亏损,承揽建筑施工项目官司连连等。
1)资本运营操作不规范。
如某地勘局利用探矿权收入银行承兑汇票与某担保公司合作,委托其管理银行承兑汇票,后期操作不规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得不偿失。峰值时,委托某担保公司管理的银行承兑汇票达到2个亿,没有相应风险防范保障措施(如抵押、担保等),造成国有资产1亿多的流失。
2)投资房地产项目效益达不到预期。地勘单位主业是从事地质勘探,对投资房地产业务不熟,操作不规范。从某地勘局操作的多个房地产项目来看,真正亏损的项目较少,但大多数项目利润率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没有获得应有的利润。
3)投资餐饮业投入产出倒挂。某地勘局对餐饮业投资,投入大,产出少,入不敷出,按全成本核算均亏损,有投入无效益产出。餐饮业投资项目经济效益差,社会效益好,安置了社会人员就业,上交了国家税收,但地勘单位亏损。
地勘单位对外投资属于重大的资金运营活动,依据内部控制原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必须实行集体决策,不能是个人的决策行为。
一是与规范有实力的大企业、国有企业合作少,而与实力不强的小企业、私营企业合作多。
二是在选择合作对象时没有对合作对象进行尽职调查。对合作对象信誉度、财务状况、经营规模、有无重大违规违法问题等一无所知。
三是过分相信合作方。防范风险的意识不强,过分相信合作方,地勘单位本身对内部形成的相关好建议、意见重视不够。
地勘单位管理模式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是用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管理企业。地勘单位是事业单位,事企不分,带着事业的帽子,走着企业的路子,有财政拨款,不必为“吃饭”发愁,因而对投资管理重视不够,存在较大随意性。
二是没有完全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管理体系不完善,不精细,管理方式上仍是粗放型管理。
三是没有成立相应的投资管理部门,没有建立相应的投资公司,没有配备相应的专职投资管理人员,多头管理,管理不到位。
投资发展的指导思想出现偏差,主要是地勘单位过于追求经济总量规模。只求大求多求快,而不考虑投入产出比。没有处理好质与量的关系。
没有制定地勘单位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有的投资决策事项上会前调研不充分不全面、可行性论证不足,缺乏科学的全面的论证,投资决策过于仓促。个别重大投资事项没有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
投资管理中的用人问题,没有处理好德与才的关系,过于看重才能而忽视了品德。有的发现了问题,但没有及时解决。投资项目(公司)有的领导班子配备不全。
地勘单位对外投资项目前期决策是决定投资效益的关键。对外投资项目要进行可行性论证,重大投资项目还应建立专家论证制度,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建议,保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可靠性、真实性、客观性,对重大对外投资决策要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
一是加强控制权。必须理顺投资关系,投资项目时尽量增大股权,控股被投资企业,加强公司控制权,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二是合理设置投资股本。合理设置投资股本,既可以规范合作双方的义务,也可减轻合作公司负担,保证双方权益。
三是加强债权和股权管理。针对被投资企业股权及债权交叉现象,方法一:各股东及被投资企业应在沟通并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理顺各方股权及债权关系,对属于股权性质的长期周转使用借款应形成股东会决议,工商变更债权为股权。方法二:及时清理合作公司借的各股东款项,及时归还股东借款,保证各股东、合作公司合法权益。
一是实行事企分开,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真正按照企业化、市场化规则运作企业。
二是督促被投资企业建章立制、规范企业内部控制。
三是加强对被投资企业或单位的财务监管。被投资企业接受出资人的检查和监督,及时报送相关财务报表和资料,经营班子对发生的重大采购、基建、资产处置、信贷、诉讼或仲裁等事项及时报告出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