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6年9月19日,伦敦,温普街50号:一次没有告别的离去
那些缠绕我的小忧烦,
昨日被我丢弃
在海边的田野上,
在嬉戏的风里;
在牛羊的低唤,
树叶的沙沙,
鸟儿的歌唱,
还有蜜蜂的嘤嗡中。
——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那些小忧烦》
前一章的出行,虽然夹杂着一丝惊险,却只是一场大军事演习之前的小预演。或者说,一场大风暴之前的小雨点。这一章的出行,才是真正的雷霆和飓风。
这一周伊丽莎白几乎没怎么合过眼,她一刻不停地趴在桌子上写东西,墨水瓶子已经见到了底。给报纸的结婚告示,给亲戚朋友的通知,给父亲弟妹的信,解释缘由,恳请理解,祈求宽恕。她是用命来写这些信的,每写完一封她就觉得自己又死去了一小片。她还给他们每个人都留下了奥尔良的中转通信地址,因为那是她和罗伯特去意大利途中的必经之地。她即将失去她的故土和家园,但她不想再失去家人和朋友——在未来很长的日子里,他们将是她和英格兰之间的唯一连接。
整理行装的事,是在写信的空档里穿插进行的。罗伯特再三交代必须轻装,她只能带走一个小箱子和一个布提袋。她明知带不走,却实在割舍不下那些从童年开始一直收集到现在的书。这些书在她走后被父亲扔进了一个储藏室,后来终于应她要求给她寄到了意大利,随包裹抵达的,还有一张账单。
她在衣物和细软之中一样一样地做着取舍,取的每一样都是必需,舍的每一样似乎也是。屋里真正无法丢下的其实只有一样东西:一叠厚厚的手稿,那是这一年多时间里她偷偷写下的四十多首十四行爱情诗。这些诗是她最私密的心事,她没想过给别人看(甚至包括罗伯特),更没想过发表。她的诗作向来写的都是别人——别人的故事、别人的视角、别人的情绪,而不是她自己。所以当日后罗伯特坚持让她结集发表的时候,他们给那本诗集起了一个“葡萄牙人”的名字,就是为了让读者以为那诗里的主人公另有其人。
这些事虽然都烦心,但却还不是最让她伤神的事。最伤神的是她必须在众人面前表现得若无其事。这几天她时时刻刻担心着靠花边新闻挣钱的小报记者,会在教堂的婚姻登记册上翻找出他们的名字,抢在他们出行之前公布了这桩“丑闻”,那将会把温普街50号里的每一个人炸成一堆肉粉。她对狗仔队的惊恐,丝毫不亚于在她一个多世纪以后出生的戴安娜公主。她现在神经绷得像一根随时要断的线,窗台上刮过一片树叶子,父亲轻轻的一声咳嗽,爱犬红潮耳朵微微一抖,她都要打一个哆嗦。幸好整个温普街50号上下都在准备着搬家的事,家里的大混乱遮掩住了她的小混乱,没有人注意她那个小房间里的异常。
终于到了周六晚上,那是她和罗伯特事先商量好的出发时间。此时全家都聚集在餐厅用餐,她向来是自己一人单独吃饭的,这一两个小时里,没有人会发现她不在房间。她不敢问父亲要大笔的钱,那会立即引起他的怀疑。他们只好问罗伯特的父亲借了一百英磅——那就是他们踏上这次遥远途程的全部资产。
行李已经预先送走了,房间却依旧凌乱。她把那厚厚的一叠信,放在了桌子上最显眼的地方。两个妹妹的摆在最上面,其次是乔治和其他弟弟,父亲的那封,被她压在最底下。她希望那颗杀伤力最大的炸弹在引爆之前,冲击力能被其他更为柔和的声音稍稍冲淡。
她走到门口,又折回来,在一张肖像跟前停了下来。这是她父亲的肖像,一直就挂在她的床尾。她特意选了这样的位置,就是为了每天一醒过来就能看见父亲的面容。她已经记不清她在他的目光之下到底经历过多少个晨昏。她伸出一个指头轻轻地抚摸着画框,似乎想抹去那上面的积尘。其实那上面很是干净,威尔逊严苛的鸡毛掸让灰尘无处藏身。
爸爸,我们还会再见的。她轻声呢喃。她觉得脸上有点刺痒,拿手背抹了一下,才发觉是眼泪。
在佛罗伦萨桂荻居伊丽莎白的卧室里,我看到了这幅油画——那是伊丽莎白私奔之后专门托人从英国越洋运过来的。这幅画像一直挂在她的床尾,那个她每天醒来第一眼就可以看见的地方,就像她年轻时那样。油画老了,背景颜色开始变得晦暗,但我依旧可以分辨出爱德华·巴雷特的面容。画像上的他大约三四十岁,微微发福,脸上没有那个年代的中年男人画像里普遍可见的皱纹,嘴角许诺了一丝笑意,但眼睛并没有兑现,神情看起来绝对算不上严厉,但也远非慈祥。
父亲原先是她的星星啊,当她的生活天地只是那个小房间的时候,他替她分辨着晨昏,光照着她的路,给了她方向。只是后来她走出了小房间,她发现了太阳。有了太阳之后,星星就黯淡了。可是她忍不住还是贪心,她想在拥有太阳的同时也拥有星辰,于是,她一辈子都没能过去父亲这道坎。不是她不想过,是父亲不肯让她过。她出走以后,曾给父亲写过无数封信,父亲后来把那些信悉数退回给她,她这才知道,原来父亲根本没有拆过封。为了能让父亲拆信,她甚至让儿子写信址,托朋友从英国邮寄,以免信封上出现她的笔迹和意大利邮戳。她费尽千般心思,都没有得到父亲一个字的回应。她从父亲身上终于明白了:世上最残忍的一种报复是沉默。
父亲把对她的报复,延续到了她的儿子、巴雷特家族的第一个外孙身上。
有一次伊丽莎白到英国旅行,那时离她出走已经过去了九年,依旧未婚的妹妹艾拉贝尔带着姐姐已经六岁的儿子潘回到温普街玩。当时谁也没意识到父亲在家。父亲听见厅里有喧笑声,走出来,发现是他的儿女们正在和一个小男孩嬉闹。窗口的光线朦胧地勾勒出孩子身体的轮廓,父亲看了男孩一眼,刹那间,感觉一阵晕眩。时光倒流,他仿佛又看见了小时候的布罗——那个十几年前淹死在海里的长子。他拉过乔治问这孩子是谁?乔治说是芭的儿子。父亲沉默了片刻,转身进屋,说了一句:“上天啊,他来这里做什么?”孩子立刻被带走了,没和老人说上一句话。这就是他和自己亲外孙一生中唯一的一次交集,以沉默开始,以沉默终结。
父亲的震怒并没有因着他的死亡而消逝,父亲用白纸黑字的方式告诉伊丽莎白:他对她的愤恨并不会终结在今生。父亲死后公布的详尽遗嘱里,从头到尾没有出现她的名字。
“芭小姐,该走了,勃朗宁先生在等。”威尔逊轻声提醒她。
她撩起披肩的一角,擦干了脸上的泪痕,朝门外走去。这时她还不知道,她的出走会把她在伦敦的熟人圈子一刀劈成两半,一半站在这边,一半站在那边。站在她这边的有男人也有女人,比如她的两个妹妹、闺蜜米特福德小姐、詹姆森太太、马蒂诺小姐、她多年的朋友博伊德、还有表兄肯扬等等。他们都经历了短暂的震惊,因为事先他们毫不知情,包括实际上的牵线人肯扬表兄,但他们都选择了理解和支持。诗坛巨匠华兹华斯在听说了他们的私奔之后,也说了一句算是宽容的话:“希望这两个诗人能相互理解,因为别人谁也理解不了他们。”后来那个几乎替代了父亲位置的肯扬表兄,还慷慨地答应给他们一年一百英镑的资助,并在身后给他们留下了一笔可观的遗产。
站在那边的全是男人,都来自巴雷特家族。父亲的震怒是可以想象的,伊丽莎白没有预料到的是弟弟们的反对,包括见过罗伯特几面并对他印象良好的弟弟乔治。在未来的日子里,她和弟弟们的关系会慢慢地修复,但却再也回不去从前天衣无缝似的亲密了。伊丽莎白的出走给巴雷特家族的颜面上狠狠砍了一刀,时间终将慢慢愈合粗粝的伤口,但只是留下了疤痕。
威尔逊牵着狗,扶着主人,悄悄地离开了温普街50号。威尔逊没有回家辞别母亲和姐妹,就踏上了这段前程未卜的路途。她用温顺和果敢,扶着主人走过了一滩声名狼藉的烂泥,她想都没想过主人鞋上的泥也会成为她脚上的泥。威尔逊没读过什么书,并不知道她的行为假若出现在诗歌里,将会以“忠诚”、“美德”、“舍己”这样的词来形容。她不懂这些,她只是在尽着她的本分。后世回忆起这段英国文学史上惊心动魄的私奔场景时,都会想起她的女主人和男主人,他们甚至会记得那条跟随他们跨越英吉利海峡的西班牙牧羊犬,却没有几个人会想起那个默默地补缀着一个庞大逃亡计划里一个个小漏洞的普通女仆。甚至连她的女主人,在后来的日子也会淡忘她的好处,在她最需要帮忙的时候,不肯对她伸出援手。
天已经有些黑的意思了,伊丽莎白却觉得还不够黑。这几个星期她已经把一年多时间里积攒的力气消耗殆尽了,她知道自己这一刻的样子一定会惊吓到迎面走过的路人。她步履踉跄,跌跌撞撞,几乎是被威尔逊架着走的。
在不远处等候的罗伯特看到伊丽莎白时,吃了一大惊。他一周未见的新娘,此刻看起来像是一张揉得满是皱褶的纸。他把她抱进马车的时候,感觉她只有两片肺叶的重量。
她瘫在罗伯特的膝盖上,散成了一堆骨头渣子。她说不得话,她没有力气撞开那两扇重如山石的嘴唇。不过她心里是明白的。她生命里关于英格兰的那个章节已经翻过去了,新的章节是意大利。这个章节只有标题还没有内容,内容正等着她和身边这个用身体驮着自己的男人一起去书写。
2018年6月5日,佛罗伦萨,新教徒公墓(The Non-Catholic Cemetery):奥萝拉和一个自由派的修女
艺术在苦难中行动:
艺术家的职责是知行合一,
定睛在碌碌众生,
专注锐利
猛然一转,将内心深思
向外抒发
半是痛苦,半是狂喜……
——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奥萝拉·莉》
我很早就知道奥萝拉(Aurora)这个英文单词。我学习这个单词的方法,和我以往学习外文单词的方法不同。年轻时听老师说过,最有效的掌握词汇的方法是从词源词根开始,然后拓展到词的基本用法,然后到词的延伸用法,像顺着树根往上走,慢慢摸索到果子。而我学奥萝拉这个单词,却完全是倒行逆施,从果子开始,东一颗西一粒,稀里糊涂毫无章法地碰到了根的。
我最早知道这个词,是因为诊所里的一位同事,她家住的小镇,就叫奥萝拉。这个单词含有两个彼此挨得很近的卷舌音,发音时我才突然意识到我的舌头有多厚。所以我跟同事讲话时,总会用“你们那个镇”来取代“奥萝拉”,以免制造一桩很丢脸的口腔事故。后来我才知道奥萝拉原来是极光的意思,镇名就是从这里来的。
再后来,我的同事辞工做了全职母亲,我也从听力康复师变成了自由写作人,我再也不需要为那个发音有些难度的词来折磨我的舌头,从此我和奥萝拉就彼此相忘于江湖。
与这个词再度相逢,是几年之后的事。我在计划写一个欧美女作家散文系列,第一个挑选的人物,就是法国作家乔治·桑。做案头的时候,我才知道:乔治·桑在成为乔治·桑之前,真名就叫奥萝拉。于是我明白:奥萝拉既可以是一种气候现象,也可以是地名,也可以拿来做女人的名字。如此而已。我对这个词的理解,依旧停留在果子层面,并无意深究。
真正触摸到这个词的根,是2018年六月的一天,在佛罗伦萨的一座墓园里。我去墓园的原因很简单:我在写欧美女作家系列里的第三个人物: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我想去看一看她的墓地。
那次的旅途很长,从多伦多坐飞机到罗马,再从罗马坐火车到佛罗伦萨。为了避免吃闭门羹,出发前我已经做好了功课。我打听好了公墓的开门时间、公交车的站头、伊丽莎白坟墓的大致位置,我也查到了守门人是一位名叫茱莉亚的天主教修女。这样容量的信息对我来说正合宜,少了可能找不到路,多了会耗费库存很浅的记忆力。我只是没想到,那天伊丽莎白在冥冥之中给了我一个惊喜:她不仅让我顺利找到了她的长眠之地,而且还让我看见了她的守护天使。
那个墓地的正式说法是新教徒(或非天主教徒)公墓,但当地人习惯叫它英国公墓,因为在当年佛罗伦萨城里住着很多英国人。在伊丽莎白年代的意大利,新教徒死后不能入葬城里的天主教堂墓地,只能葬在城外,所以意大利许多城市里,都有新教徒墓地,英国著名诗人雪莱和济慈,就是葬在罗马的新教徒墓地的。
抵达墓地时,正是午后,墓园里没有一个游客,四周很是寂静,只听见昆虫的翅翼在草丛和树枝间嘤嗡振动。接待室的门大开着,里面似乎没人,我只在一个角落里看见了隐隐一角白布。我轻轻敲了一下门,没有动静。再敲,就看见那角白布挪动了起来,站起一个穿长袍戴头巾的女人。刚才她其实是坐在一张椅子上的,只是她身子窝得很低,我看不清她到底在看书,还是在剪指甲,或是在织毛衣。我猜到那就是守墓的茱莉亚修女。我见过许多天主教修女,她们大多穿黑袍戴黑头巾,头巾上翻着一圈白边。我从来没见过这个颜色的袍子,那是一种天空刚刚被创造出来、尚未被风雨阳光污染过的蓝,淡淡的,干净的,与世无争的。我不知道颜色的差异是因为季节的缘由,还是因派别、等级之故,我怕露怯,没敢问。
我开始结结巴巴地介绍自己。“中国来的,住在加拿大,作家,不,不是英文,是用中文写作,写欧美女作家,采风……”我这时才发觉自己的履历太古怪,复杂到一嘴的英文竟然不够用。
白头巾握住了我的手,手掌温热多肉,一丝淡蓝色的笑容出现在被阳光晒红了的脸颊上。我在猜她的年龄。范围很宽,从六十到一千,我不敢确定。等我知道她是八十一岁时,年龄已经成了无关紧要的细节。
“跟我来,给你看样东西。”
她带我走进了对过的一个房间。我一进屋,屋里的摆设立刻将我砸晕。这间屋子堆满了书,从地板到天花板,每一个角落,每一面墙,每一个窗台,每一个家具之间的空隙。我没想到一个做了守墓人的修女,会拥有一个如此丰盛的书库。
她摊开一本厚厚的来宾留言册,指着某一页上几行流利遒劲的英文字对我说:“这是一位和你一样的中国人,从美国来,到这里找他爷爷的踪迹。”
我发现上面的留言是:
很神奇看到了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的记忆,她是我祖父(徐志摩)极为欣赏的一位作家……
我吸了一口气,忍不住感叹:一个人可以五年十年地过着死水一样的日子,却会在某一个偶然转身的时刻,猝然遇见意外的惊喜。
我也想起了很多年前看到过的一篇散文,是讲徐志摩费心费力地寻找探访身罹重病的女作家曼殊菲儿(Katherine Mansfield)的事情。我的毕业论文,做的就是关于她的研究。除了徐志摩,谁能想得出曼殊菲儿和翡冷翠这样的译法呢?和这样的翻译相比,曼斯菲尔德、佛罗伦萨只是一串没有质地和色彩的刻板声音。徐志摩大约总是喜欢那一类身子孱弱、灵气逼人的女子的,不分国界和族裔,也不管能不能娶回家来做妻子。后世总爱拿陆小曼的大烟瘾来和林徽因的玉洁冰清相比,好像总得制伏了一头,另一头才能存活似的。其实,一千个样子的美都可以并存,世上唯一需要孤立的,只是罪恶。
“你对伊丽莎白知道多少呢?”白头巾问我。
我想说“不少”,可是溜出舌头的却是另外两个字:“不多。”我知道都是那些书惹的事,那些书让我脱了鞋子走路,坐着时踮着半个屁股,舌头有千斤重,说话要经过三道筛子。
“看过这本书吗?”白头巾从书架上拿下一本深红色硬封皮的书,书名是《巴雷特家族》。我惭愧地摇了摇头。
“不怪你,这本书发行量很小,都是做学术研究的人看的。”
她翻开书,指给我看书里的目录:“这本书可以说是巴雷特家族的发家史,有空你找来翻一翻,就知道好些背后的事。巴雷特男人们做的有些事,在英国都是捂着不说,或者一笔带过的。”她说。
我觉得我在渐渐接近神话的另一个版本。
“茱莉亚修女,你怎么会有这么多书呢?”我好奇地问。
她看了我一眼,过了一会儿,才轻描淡写地说:“我在大学教过书,提前退了休。”
我吃了一惊。但那还不是震惊。震惊是我晚上回到住处,看到她留给我的网址时才发生的事。那时我才明白我行前的功课不过是浅浅地蹭破了一层表皮。
在她公布的个人履历上,有一些这样的描述:
科罗拉多大学(中世纪研究)荣休教授
出生地:伦敦
国籍:大英帝国子民;美国公民;欧盟公民
居住过的国家:英国、法国、美国、意大利
外语技能(依娴熟程度排列):意大利语、法语、拉丁语、希腊语、希伯来语、西班牙语、俄语、葡萄牙语、德语
我突然很想知道,她会用哪一种语言做梦。
履历上列出的,还有她冗长的论文专著发表年表,以及她儿子和孙儿孙女的名字。
没在简历上列出的内容也有许多,比如她是英国一位新闻记者的女儿,成年后到美国接受高等教育。曾经是英国国教的修女,后来却成了天主教隐士,并看守一个新教徒墓园。她把这个常人不可思议的跨越,戏谑地称为“自由供职”(free-lancing)。
我以为我见过了世界,现在我才醒悟我其实只认识一条路,这条路的名字叫常规。我走在常规的藩篱之内,不知道藩篱之外才是星空。我不知道人生是一个小径交叉歧路丛生的迷宫,可以直行也可以绕道,可以一条路走到黑,也可以随时从一条路跳往另外一条。最远的路不见得是最难的,就像最近的也不一定是最好的。
我也不知道一个修女可以是曾经的母亲和妻子,一个墓地看守者可以是研究诗歌的学问家,宗教可以是枷锁也是砸烂枷锁的铁锤,故土可以不是家园,眺望之地都有可能是新大陆,离去也是归来的方式,年龄只是丈量精神身高的一个尺度。
她从书架上抽出另外一本书,放在我面前:“这是我替企鹅出版社编的新版《奥萝拉·莉》。”
奥萝拉。我与这个词的尘缘未绝,我在这里与它再次相遇。
《奥萝拉·莉》是伊丽莎白一部最野心勃勃的史诗作品。诗中的女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奥萝拉·莉的女子,她梦想成为伟大的诗人,带着探索诗魂的激情,行走在欧洲大陆。她遭遇了一波三折的爱情,爱上了一位心怀理想要征服贫穷改造社会的男人。在这部长达九卷的诗作里,伊丽莎白借着奥萝拉的视角,探讨了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和艺术家的职责。自1856出版之后,至1900年为止重印了二十多次,被著名艺术评论家约翰·罗斯金誉为“十九世纪最伟大的长诗”。可是繁忙的二十世纪淹没了奥萝拉和拉斯金的声音,这部长诗再无新版出现。
“是我写信给企鹅出版社主动请缨的。”茱莉亚修女说。“伊丽莎白前面所有的书,都是男人编的,也应该有一个女人编的版本了。”
我发现茱莉亚修女讲话中大凡出现“男人”这个词时,语气都是加重的。假如把她的语气也记录下来,那两个字应该是粗体,然后下面加上一根粗杠。
“我唯一的要求是,封面要由我来定。”她说。
这是一帧陌生的封面,与伊丽莎白从前作品的风格大不相同。封面上是一尊大理石雕像:一个全身赤裸的女子,斜躺在一块石头上,闭着眼睛,面容凝重忧伤。
“这是米开朗琪罗的石雕‘奥萝拉’”。茱莉亚修女解释道。“奥萝拉是罗马神话里的黎明之神,每天一早飞过天空,宣告太阳神来临。”
我感觉我的心往下沉了一沉,触碰到了一样粗粝结实的东西。是根。二十年了,我走走停停,磕磕碰碰,今天终于在无意之间找到了奥萝拉这个词的根。从黎明之神,到光亮,到极光,这是根的延伸,而地名人名书名,都是根结出来的果子。
后来茱莉亚修女又告诉我:米开朗琪罗的石雕奥萝拉,是给当时统治佛罗伦萨的梅迪奇家族所做的墓饰,米开朗琪罗曾经借黎明之神的口说:只要佛罗伦萨还处在暴君的统治之下,她就不想醒来看见黎明。伊丽莎白在《桂荻居窗口》里,也提到了这这件事。
缓慢的黎明和日暮之神,用不悦的眼光打量着他那个早已湮灭的家族的骨灰他们再也不能阻挡人类的脚步。
“世上那些人,总把伊丽莎白当作一个病病殃殃只会写爱情诗的弱女子。我编这本书,选这个封面,就是想让人看见她的激情,她的愤怒,她的不羁。”茱莉亚修女说。
把她这一刻的语气记录下来,每一个字都应该是黑体加横杠的。
“我选这个封面,还有一个原因是:伊丽莎白最崇拜的一个作家,也叫奥萝拉。伊丽莎白起书名的时候,说不定也想到了她。”修女说。
我知道她说的是乔治·桑。伊丽莎白很早就开始读乔治·桑的书,乔治·桑的世界对她是个极大的诱惑,尤其当她还被困在温普街50号三楼那个昏暗的小房间里时。她把乔治·桑的书形容为“蛇书”——是《创世纪》里引诱夏娃吞食禁果的那种蛇。在1851年冬天,她和罗伯特到了巴黎,她打发罗伯特带着一封卡莱尔提供的介绍信,满城寻找乔治·桑的踪迹,直到第二年初,才终于联系上了。乔治·桑答应见她一面,但又说“不能肯定那个时间会不会在”。罗伯特脆弱的自尊受了点小伤,但伊丽莎白却毫不在意。
约好见面的那天极冷,罗伯特劝阻不住妻子,只好用几条厚披肩将她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塞进一驾加了热的马车里。为了防备咳嗽,她带着呼吸器去见了她的偶像。那是一次“客客气气”的会面,乔治·桑在她的嘴唇上轻轻印下了一个吻,她激动得差点昏厥过去。后来,她写下了两首致乔治·桑的十四行诗,赞颂她是“具有渊博头脑的女人和浩大心怀的男人”。乔治·桑听到了,淡淡一笑,说我不是她说的那个人。乔治·桑当时已经名扬天下,欧洲文坛的男人们,有一半在诋毁诅咒着她,另外的一半,则聚集在她的餐桌上和石榴裙下,而伊丽莎白当时刚刚在英国诗坛为人所知。乔治·桑并不在意伊丽莎白再给她添上一根蜡烛——她已经有了足够的光亮,而伊丽莎白却渴望乔治·桑能在簇拥的人群之中留给她一个独特的眼神。日后伊丽莎白也会有长长一队给自己举蜡烛的人的,比如那个在自己的卧室悬挂着她画像的艾米莉·狄金森,还有那个把自己的诗作恭恭敬敬地献给她的艾伦·坡。
“这些年里,巴雷特家,有人来看过她么?”我问。勃朗宁夫妇的独生儿子潘身后没留下合法后裔,而巴雷特家族庞大,应该还有很多旁系亲属。
“前几年有姓巴雷特的人来过,他们依旧以她为荣。”她说。
“遗憾,他没来过。”我说。这才是我真正想说的话,前面的只是引子。
我们都知道这个“他”是谁,我们同时陷入了沉默。
在她去世之后,他又活了二十八年。他先是带着儿子回到伦敦住了二十五年,最终和儿子搬到了意大利的威尼斯城,并在那里辞世。但他却没有来看过她,一次也没有。来看她的是她的儿子。在她去世四年之后,他的朋友莱顿勋爵为她设计的大理石棺椁落成的时候,他没来过。在她去世十四年后,她最钟爱的弟弟乔治写信给他,告诉他她的棺椁严重风化时,他依旧没有来。我狭小的心眼不能理解他的缺席,我和天底下的俗人无二,我希望那个以完美开始的神话,也能以完美结尾。
其实,他的缺席并不只是发生在她的身后。在她还在世时,尤其是她生命的最后几年里,晚上他时常会把孩子留给她和女仆,自己独自外出,有时直到凌晨三点才归。在罗马逗留时,他会在美酒晚餐音乐之后,跳上一驾马车去斗兽场,欣赏月光之下的古城。传记作家们写到这些场景时,总会加上注解:这是她主动要求他这样做的,她希望他身心得到放松。我神经的细触角从那些注解里探测出一丝维护体面的小心翼翼。真相也许是这样,也许不完全是。她罹病多年,虽有好转,毕竟体弱,又经过了一次极为艰难的生产和三次流产,其中一次几乎让她丧命。在那个避孕措施匮乏的年代里,她的医生一定警告过她再次怀孕的致命风险。她和罗伯特,还剩下多少床笫之欢的可能?他比她年轻六岁,依旧健康,旺盛的生命力需要缺口。纯粹的精神吸引,能经得起多少日常琐事的损耗?消磁是物理现象,不能简单地使用诗情和善意化解。
在生命的最后几年里,她应该是个寂寞的女人。要不,以她向来清醒睿智的头脑,何至于深陷在通灵术之中,对与彼岸世界的交往有着不可理喻的痴迷呢?她死得太早,但也许死得正是时候,或许她死在了那个神话正要变馊的节骨眼上。那是一种好死法。
“你知道吗?他给她安排的葬礼是草草了事的,还给她请了一位英国国教的神父,明知她憎恨英国国教。她死后,他把她的东西拿了随意送给别的女人。”茱莉亚修女说。说完了又轻轻一笑打住了:“我不该说那么多,有人该不高兴。”
他不是完美的,她也不是。她在《奥萝拉·莉》中显示出的对贫穷和社会不公的愤怒和同情,不全是她个人生活的完美谐音。比如她道义上的慷慨大方,并没显示在对忠心的仆人威尔逊和因悖逆父旨而深陷贫困的妹妹亨丽艾塔身上,尤其是在她从肯扬表兄那里继承了可观的遗产之后。
这桩被塑造成完美无缺的神话里,存在着一些不是几个注解就可以解释过去的裂缝。或者说,一个神话故事其实还可能有另外一个版本。只是后世不喜欢两个版本的神话,一个版本的故事容易记住,也便于流传。
我们的谈话在这里被打断,一个被紫外线晒得黝黑的年轻女子捧着一个花盒子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一个拿着花铲的男人,茱莉亚修女向我介绍说是她的帮手。我知道她收留了一个吉普赛女子,这些年她都是靠自己菲薄的退休金、稿费以及偶尔的捐款维持着墓园的费用。他们低声地用意大利语商量着什么事,茱莉亚修女抱歉地跟我说她要处理一下园子里的事。于是,我就跟在他们身后,离开图书馆,朝墓园走去。
白日将尽,夕阳给墓园涂上了一层油画般凝重的色彩,树木是那种疯长之后沉静下来的深绿,花是盛开和凋谢之间的那种沉红,连蝴蝶的翅翼都染有一层铁锈。我走在那条平整洁净、留有明显扫帚痕迹的小径上,一眼就看见了伊丽莎白的棺椁。在热恋的时候罗伯特曾把她称为“沙皇王冠上的大号钻石”,死后她依然是。她的石棺,被六根粗壮的石柱高高擎起,是整个墓园里最醒目的景致。大理石棺椁上雕着精致的花纹,正中间有一个圆形的女子雕像,高挺的鼻梁,曲卷的头发梳成辫子,向后盘成一个优雅的髻子。那不是她,而是一个抽象的诗神。棺椁上没有她的名字,只有代表着她名字缩写的E+B+B;也没有她的出生年月,只有一个辞世年份“1861”。我沿着她的石棺走了两圈,没有找到任何她诗句的引文,只有茱莉亚修女种下的石榴树,在黄昏的风中沙沙作响,隐隐对应着她丈夫生前的名篇《铃铛与石榴》。
这座高洁优雅充满诗情的坟墓,却有一个巨大的缺憾:那就是它主人身份的缺席。为了给来访者指路,茱莉亚修女在路边竖了一块写着伊丽莎白全名的石条标记。与她的棺椁相比,葬在离她不远处的兰多——那个曾经在肯扬的家宴上口吐莲花、后来在意大利承蒙罗伯特多年关照的英国诗人,墓碑上已经显示出了颓败的迹象。
她没能和她的丈夫长眠在一起。罗伯特辞世时,儿子潘曾想把父亲埋葬在母亲身边。只是英国公墓当时无人管理,陷于破败之中,不再对外开放,于是,她就永远孤独地躺在了这里。幸好,她有一位守护天使。
我不禁回想起在桂荻居里,她的记忆和他的记忆,也是被一堵墙分隔在产权各异的两个房间里。唯一让我感觉欣慰的是:他们的朋友,美国十九世纪最著名的女雕塑家哈莉特·霍斯默(Harriet Hosmer)在1853年为他们铸了一副手模。她的手握在他的手中,她显露的是手背,瘦骨嶙峋,他显露的是手掌,温润柔和。那一年她四十七岁,他四十一岁,霍斯默把他们永久地固定在这个年纪和这个姿势里。如今这副手模陈设在桂荻居里,弥补了他们生前身后的一切分离。
在伊丽莎白墓前,我和茱莉亚修女留下了一张合影。她的淡蓝,我的赤红,陪衬着伊丽莎白的洁白,那是一场色彩的盛宴。
我和茱莉亚修女相拥吻别。临走时她对我说:“我们很相像,都在不是自己国家的地方,用自己国家的语言,写自己国家的事。”我怔住。我觉得我瘦弱的朋友队伍里,多了一个知音。
1861年6月29日,佛罗伦萨,桂荻居:生活,真的很美?
一年正值春天
一天正值清晨
清晨正值七时;
珠露遍布山野
云雀高天展翅
蜗牛恬息荆枝;
上帝稳坐天堂——
世上万物皆安!
——罗伯特·勃朗宁《璧芭走过》
那一阵子她的身子很虚弱。她的身子永远很虚弱,只不过有的时候比别的时候更虚弱而已。而现在,她就处在“有的时候”。罗伯特小心翼翼地看守着她,但也没有格外紧张。她总是能从深渊里爬上来,一次又一次。她的生命是一棵奇特的病树,总是在行将枯朽的时刻,出乎意外地爆出一条新枝。
这半年里死神肆虐。先是妹妹亨丽艾塔身患癌症去世。亨丽艾塔违背父命,嫁给了一个穷得响叮当的远方表亲,生下三个孩子,和她一样,被父亲剔除在遗嘱受益人之外。由于搬离伦敦加上经济困窘,亨丽艾塔不能随意外出旅行,和她极少见面。这个和她关系一直很亲密的妹妹的离世,让她悲伤欲绝。至此她的旧友博伊德、表兄肯扬、闺蜜密特福德小姐、詹姆森太太,还有她多年的爱犬红潮,都已去世,他们一样一样地割瘦了关于英格兰的记忆。
三个星期前,加富尔伯爵染上疟疾猝然辞世,当时他担任意大利首任总理职位,才刚刚三个月。加富尔是伊丽莎白心目中的英雄,她在他身上押上了对意大利未来的全部赌注。即使是那个骁勇善战的加里波第将军,也无法和加富尔的价值相比。伊丽莎白曾经说过:“一百个加里波第也抵不上一个加富尔。”她崇拜起人来,就是这么离谱,就像她对那个亲自带兵出征意大利与奥地利人作战的拿破仑三世,还有那个她甘愿冒着冻死的危险也要一见的乔治·桑。加富尔的突兀死亡让她陷入了铺天盖地的阴郁之中。
自从她离开英格兰之后,意大利时局就成了她心尖上拴得最紧的一根绳子。不知从何时起,她和罗伯特谈起意大利时,会加上“我们的”这个物主代词。意大利在统一之路上迈出的每一个步子,都把她推向狂喜的巅峰。可是狂喜仿佛带着诅咒,身后总是跟着一次重大的败仗、一纸令人心碎的妥协,又将她掷入万丈深渊。每一次的起落,都在一小片一小片地绞割着她的心她的肺,痛是痛的,却还不至于不能承受。她只是没想到累积的钝痛和突发的剧痛一样,都能致命,她为意大利点的那盏长明灯,已经耗尽了她生命的脂油。
前几天天气闷热,她忍不住打开窗户透了一会儿风,结果受了点风寒,咳嗽加剧。她的咳嗽,是那种把肺提到嗓子眼的咳嗽,用地动山摇来形容,也并不过分。咳嗽也是一种重体力劳动,她这阵子只喝驴奶和羹汤,她已经没有力气应付那样繁重的劳作,她感觉体乏,连罗伯特把她从床上抱到起居室的靠椅上坐一会儿,都能让她精疲力尽。
都以为这只是她许多次风寒中的一次,不过是虚弱的肺再一次撒娇,想让人知道它的存在而已。没有人会想到这次风寒是死神派出的使者,已经牵着她的手,走到了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的分界线上。
前一天,他们的朋友伊莎来访,带来了意大利局势的新闻,她听得两眼发光,面颊上泛起桃红。罗伯特及时制止了这个话题,但她依旧久久处于兴奋之中。
晚上上床之前,她自己洗脸刷牙梳过头发,竟然没让女仆帮忙。罗伯特坐在她身边守了很久,她睡得并不安生,在夜半和黎明之间那个最诡秘的时辰里,突然讲起了胡话。罗伯特大惊,抱她起来。最近她又增加了鸦片酊的剂量,不知是不是出现了幻觉?她搂着他的脖子,轻声呢喃着他的名字,一次又一次地亲吻着他。他问她舒服吗?她说一句“好美啊”(beautiful),额头抽搐了一下,就歪倒在他身上,陷入了沉睡,面容突然变得如同少女般光洁无瑕。
过了一会儿,他才意识到她已离他而去。这一次,是永远。
“好美啊。”这是她留给人世间的最后一句话。
那一刻,她想起了什么?是桂荻居窗下那些过节般的色彩和音乐、那些常年不息的流动盛宴吗?是她一生中写过的最动人心弦的诗篇吗?是她遭遇过的别人三辈子也不可能遭遇的爱情吗?是她在四十三岁时以老去之身诞下的那个健康而伶俐的儿子吗?是她结识的那些才华横溢的朋友,比如卡莱尔、拉斯金、乔治·桑、萨克雷、丁尼生、玛格丽特·富勒、哈莉特·霍斯默,还有那个用一本《汤姆叔叔的小屋》改变了美国历史的小女人哈莉特·比彻·斯托?
英格兰给了她一颗在低沉的天空下依旧能维持呼吸的心脏,意大利给了她一份在艳阳之下呐喊的肺活量;英格兰教会她灵魂需要在孤独静默中得到滋养,意大利让她懂得肉体是值得欢庆的宝藏;她从英格兰的词典里学到了节制,也从意大利的词典里学到了狂放。她得到了两片土地上最好的珍宝,她用“好美啊”的感叹,在爱人怀里画下了生命中一个满足的句号。
当然,她还有遗憾。她没能等到亲手剪去潘的长卷发的那一天,没能亲眼看见她的儿子从一个精致的小男孩,长成一个威武的男子汉;她也没能看到罗马和威尼斯成为意大利版图上的两个圆点;她那个四年前辞世的父亲,至死也没再和她有过一个字的交往……可是这些遗憾跟她一生捡拾到的美好相比,是可以承受的瑕疵。
她的葬礼在她死后的第三天举行。在她棺木旁边行走着的,是神情麻木的罗伯特和同样神情麻木的潘,他们还没有真正意识到她再也不会回家,痛定思痛还需要更长的时间。葬礼太仓促,很多人都没赶到,她身后只是一支小小的送行队伍,其中没有一个巴雷特家的人。等消息通过遥远缓慢的邮路最终传到温普街,已经是几个星期以后的事了。
她的灵柩走过长街,街道两旁房屋的窗口上,依旧垂挂着悼念加富尔的黑旗。附近的店铺都关了门,却是为她。她的去世,在佛罗伦萨引起的关注,远胜过伦敦。佛罗伦萨人在桂荻居的门上,为她悬挂了一块纪念石匾,至今吸引着游人的目光。
伊丽莎白已经死去一百五十七年了,她留下的记忆,被岁月洗了又洗,还能剩下多少呢?活着的人,又会怎样记住她呢?一个常年罹病的女人?一个终生沉浸在爱情之中的妻子?一桩惊世骇俗的私奔案中的女主角?一个喜欢使用怪诞韵脚的女诗人?一个用撕扯到极限的声带热烈地赞美也愤怒地呐喊的反叛者?
我不知道。
留在英格兰记忆中的,大概会是她的《葡萄牙人的十四行诗》,而意大利人记住的,可能是《桂荻居窗口》。茱莉亚修女印象中最深刻的,应该是她亲手编辑的《奥萝拉·莉》。而我的记忆力早已不够记诗了,我还是试图记下桂荻居门上的那块石匾吧:
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
在此写作并辞世
她以一颗女人的心,融汇了学识和诗魂
她的诗句是联结意大利与英格兰的金指环
心怀感激的佛罗伦萨城
1861年(叶俊译)
《圆扇系列之十五》刘旭 绢本设色 直径27cm 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