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晨
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的黑社会势力曾经十分猖獗,甚至能够影响到当时的国民政府。新中国成立伊始,全国上下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行动,中国的黑恶势力与“黄赌毒”一道,在人民民主專政的强大攻势下烟消云散。随着社会转型的到来,伴随各种各样的利益诱惑,一些地方的地痞流氓、贼子无赖开始组织起来,进行违法犯罪的勾当。但由于我们党和政府多次对这些黑恶势力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并开展了针对黑恶势力的专项斗争,使得我国的黑恶势力尚未发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黑社会。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黑社会相比,我国黑恶势力也尚不具备组织严密、规模庞大以及活动范围广泛等特点,但就其发展的广泛性,特别是犯罪的严重性——数量激增,作案的能量和作大案、要案的比例明显增大,“武装化”程度增强,作案手段更加凶残,趋于职业化、智能化、现代化等等,已达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这些违法犯罪集团的活动具有团伙性、持续性,已经成为了黑社会雏形。
上世纪八十、九十年代的历次严打,以及进入新世纪以来的各次重大打击刑事犯罪专项斗争,都给予黑恶势力沉重打击。
当前,中国大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将呈现出如下几种发展趋势:
一是向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发展,这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存在和发展的规律;二是装备更趋现代化。持枪犯罪等大案急剧增加;三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反社会心理更加严重。其犯罪手段将会更加狡猾,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四是腐蚀拉拢干部作为“保护伞”,权钱交易成为其达到犯罪目的的主要手段;五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数量上将呈增长之势,在质量上必将向典型的黑社会组织演化。
当前的黑恶势力活动还出现了以下新的变化,如:
“软暴力”、非暴力手段胁迫——为了规避打击,黑恶势力公开打斗等“硬暴力”方式明显减少,暴力化特征弱化,多使用“软暴力”和非暴力,采取“能吓不骂、能骂不打、能打不伤”的招数,用言语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逃避打击。
披着合法外衣隐蔽性更强——黑恶势力大多以“公司”形式、依托经济实体存在,一些“转型”“漂白”的黑恶势力,组织形式“合法化”、组织头目“幕后化”、打手马仔“市场化”。
渗透的重点领域发生变化——从过去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为向物流、交通等领域渗透。还有构建非法高利放贷平台,成立所谓贷款公司,延伸黑恶势力犯罪,然后进行“软暴力”催债,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形成威胁。如“校园贷”等,有的也由黑恶势力操控。
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出发点绝大多数都是谋取不法利益。根据中央有关精神,今后一个时期,政法机关依然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最终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