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守业,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综合办公室
督查工作是推进工作最常用的手段。企业制定的重大决策、所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凝聚了各级领导干部调查研究的心血,但是制定政策和出台政策,事情只是做了一半,真正实施效果如何,能否达到预期目的,执行中有什么偏差,有什么新的情况和问题,还需要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去发现、去解决,这就要求通过督查这个手段,确保政策顺利贯彻实施。
执行力是企业各项工作的生命线,没有执行力,一切等于零。提高企业的执行力,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督查,强化执行的监督,促进企业上下牢固树立执行的理念、提高执行的效率、营造执行的氛围。开展督查工作,就是要向各种不良工作作风“亮剑”,主动为企业分忧,确保各个层级在执行上毫不动摇、想方设法、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当前,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生产经营进入关键期、深水区,发展中面临很多矛盾和困难,需要各级各单位合力攻坚,既定的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点改革、民生实事等任务,需要一件一件脚踏实地去干,一项一项急事、难事、关键事需要锲而不舍落到实处。督查工作就承担了这个神圣而光荣的使命,通过跟踪督办、刚性问责,让各种工作部署、既定的思路真正付之于行、见之于效。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督查工作的性质和特点要求必须站得高、看得远,必须开阔视野、着眼长远,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对每一项工作都要从全局上审视、从整体上判断、从战略上定位。国有企业的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每一步都有必须开展的工作、必须完成的任务,需要持续督查、持续跟进。面对这些重要的时间节点和任务目标,督查中要早做考虑,合理确定督查重点,准确把握督查节奏。
国有企业督查工作主要是为党委抓工作落实服务,并通过督办决策落实实现为企业发展服务。这就要求在具体工作中,努力适应领导的要求、满足发展的需求。一方面,要抓好领导交办事项、关注问题的督查,深刻领会领导意图,对接领导工作思路,把握领导关注的焦点,及时跟踪督查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需要在具体工作中紧紧围绕工作中心、灵活调整工作重心,确保督查工作方向不偏、节奏不乱、力度不减,扎实细致地开展督查工作,确保督查工作成效。
企业督查系统提升工作层次最重要的方式,是加强对决策落实的综合分析。要使联系基层成为工作常态,随时获取决策落实的第一手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要特别注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提出对策性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企业督查工作只有善于发现规律、总结规律,才能督得准、督得深、督得有效。对督查事项,要关注时间节点,判断进展趋势,坚持周有盘点、月有分析、季有小结。下一步应该关注什么、推动什么,做到忙而不乱、积极有序、督办有力。
在决策落实过程中,要定期会商研判进度与形势,选准目标,掌握火候,主动出击,这就体现一种突破能力。要通过督办重点工作,“督办一件、推动一片”,带动全局落实。当前国有企业大多处于战略转型期、矛盾凸显期、深化改革期、职工群众诉求变化期,工作落实难度越来越大,必须充分把握影响决策落实的具体因素,实施精准督查,督查一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事项,以点带面,重点突破。
企业督查工作必须心无旁骛抓紧抓牢、聚精会神做细做实。基于企业各项工作量大面广、纷繁复杂的特点,在督查工作推进上,必须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国有企业督查工作不仅仅是党委办公室的事务,更是企业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所在。各单位、各部门是督促检查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把督促检查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督促检查工作计划。对上级政策规定、会议部署、领导指示已经明确的事项,相关部门、单位的领导要在第一时间研究提出督促检查方案,及时解决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及时报告贯彻落实的进展结果、提出工作建议,不能坐等会议纪要、督查通知,不能一转了之。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对国有企业督查工作而言,一方面,要注重选拔优秀人员充实到督查队伍中来,加强督查系统工作力量。要给予督查人员必要的组织协调、处理问题的权限,让督查人员列席企业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资料,并随领导同志下基层调查研究、检查工作。另一方面,督查人员要加强理论学习,提升综合素质,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由于督查工作性质特殊,容易得罪人,组织上要关心从事督查工作的同志,在组织任用上充分考虑,为他们营造认真负责、大胆工作的良好环境。
国有企业督查工作要坚持有督查就有情况反馈,有督查就有处理结果。对企业各项督查事项,首次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承办部门,一般进行通报批评;对通报后仍未按期完成的,一般应责成该事项责任人书面检讨,并对承办部门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同一事项三次落实不到位的,可以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停职待岗处理,其他责任人由相关管理权限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