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建设 助推备案审查

2018-12-05 10:57朱宁宁
浙江人大 2018年10期
关键词:规范性备案人大常委会

朱宁宁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增强备案审查针对性和实效性。

创新方法,建设全省统一備案审查信息平台

“现在,请发送短信,由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报备。”

8月2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现场推进会上,伴随工作人员的一声指令,一场实时现场演示开始。

“请开始报备文件。”大屏幕上随即出现了短信发送提示弹窗,在短信发送栏中填入“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之后,广东省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系统右下角立刻出现弹窗:“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接收到报备消息,正在进行报备,请稍候。”

一分钟不到,弹窗中再次显示:“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于2018-08-02 09:57:52提交《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决定》,请及时办理。”

整个演示犹如行云流水,让台下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相关工作人员赞叹不已。而这正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一个缩影。

“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适应信息化时代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关键环节。我们将此项工作作为提高全省各级人大备案审查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的规划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取得了报得上、收得住、分得出、审得准、改得好的积极成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少华说。

目前,广东省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具有电子备案、智能审查、意见征集和统计分析等4项主要功能,并拓展了设区的市法规审查批准、立法计划和法规报备材料报送等3项功能,体现了一体化、标准化、智能化、便捷化和多重安全保障等5个功能特点,实现了与全国人大法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对接。

今年6月,全面授权本省21个地级以上市人大和3个自治县人大使用信息平台,纵向联通全国人大和省市县三级人大及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横向联通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省备案审查工作达到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积极效果,为全省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等提出审查要求、审查建议,提供“一站式”网上服务。

规范引领,建立备案审查制度机制

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法定监督职能的一项“撒手锏”,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备案审查和合宪性审查备受关注。今年以来,广东省人大也加快备案审查有关制度建设,4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在官网上登出《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对报备文件范围,审查流程、形式、标准、处理以及保障机制都有详细的规定,最大的特点是约束刚性大为增强,特别规定了制定机关对有“瑕疵”的规范性文件拒不自行纠正的,可由人大常委会依法撤销并通报批评。

据悉,2016年以来,广东先后出台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规定、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范围、审查标准、审查方式、审查纠正程序、队伍能力建设等要求,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专业化水平。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少华说:“我们建立统分结合的备案审查机制,办公厅、各专委、法工委各司其职,在审查中发现重大问题或出现审查意见分歧时,由省人大法制委牵头组织联合审查,形成审查合力。建立第三方有序参与审查机制,在立法咨询专家中确定专项小组,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咨询工作;对初审后认为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制定机关、相关部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和审查建议人等方面的意见,广泛凝聚共识。”

备案审查机制的日趋完善带来了备案审查效能的提升。2013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共接收省政府、各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673件。做好依申请进行审查和依职权进行审查工作,并对公民和有关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认真研究和审查,做到件件有研究、有回复。探索开展联动审查,对设区的市的政府规章,由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与省政府法制办、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联动审查,统一审查标准,提出审查意见。今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听取审议省十二届人大以来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使社会各界了解、认识、支持备案审查工作。

徐少华说,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强全面备案审查和依法纠正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将备案审查作为完善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的重要着力点。明确备案范围、规范备案行为,督促制定机关依法、及时报备,做到应备尽备。做好依申请审查、依职权审查和专项审查工作,加大主动审查力度,做到审查全覆盖、有重点、能发现,对存在违法问题的,依宪依法予以纠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王建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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