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慧敏 高方方
近日,《投资者报》记者从腾讯视频“深圳文交所影视众筹,元芳你怎么看”上了解到,由中国香港著名影星成龙主演的电影《狂怒沙暴》正在市场上进行 “融资众筹”。“在深圳文交所挂牌,由好莱坞国际巨星成龙主演的电影《狂怒沙暴》是一个让你取得电影票房分红的大好机会,还能额外获得海外票房的收益,电影制作杀青在即仅剩少量名额,名额有限,抓紧扫描下方二维码咨询吧。”腾讯视频中介绍道。
据记者从其融资方呱果影视销售人员的介绍了解到,该片首先是唐德影视(300426.SZ)与上海拓影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拓影”)签订了联合投资拍摄协议,之后上海拓影与融资方上海呱果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呱果影视”)签了唯一授权协议。由呱果影视“负责电影《狂怒沙暴》该项投资相关的一切事宜”,协议的签订日期显示为2018年9月30日。
为了更进一步地了解电影《狂怒沙暴》的“影视众筹”的相关事宜,记者相继采访了相关方,令人蹊跷的是,各“关联方”均表示从未介入此次“融资众筹”。
根据销售人员的介绍,深圳文交所是此次电影《狂怒沙暴》的挂牌方,那么深圳文交所对此次的“影视众筹”是否知情呢?
记者就此事致电深圳文交所官网客服,客服人员称,深圳文交所只是这部影片的挂牌方,对于呱果影视的融资行为没有介入,并表示深圳文交所已于11月2日在官网发声明澄清了此事。在这个“声明”中提到:《狂怒沙暴》是深圳文交所的“文化产业板”挂牌项目之一,挂牌目的为了展示、宣推该电影项目。该项目正处于孵化和培育阶段,深圳文交所并未涉及或参与任何融资行为。
唐德影视则表示不知情,未参与融资,负责此事的子公司联系不上;上海拓影自称为财务人员对记者表示,“上海拓影相关人士联系不上。”
据上述销售人员介绍,《狂怒沙暴》是唐德影视、上海拓影和呱果影视联合出品,记者致电唐德影视总部咨询此事,对方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都是唐德影视的子公司在负责这部电影的拍摄,当记者问是否有电话能联系到子公司,该工作人员称,“他们那边好像都没有人,现在好多找他们的人也都找不到,都打到我们这边了,目前联系不上。”
和呱果影视签了唯一授权协议的上海拓影则更加神秘。记者致电上海拓影在工商注册时留下的联系电话,一位自称是给上海拓影代账的女士称,“上海拓影的人无法联系,都联系不上,我只是给他们代账的财务。”而呱果影视在工商登记上并未留下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有网友对于市场上宣传的《狂怒沙暴》的众筹事项在微博上直接@该影片主演成龙的微博官微,而成龙官微也在第一时间回复称:假的!记者注意到成龙官微在10月31日还特地发微博澄清此事,称“作为成龙大哥的经纪公司,负责成龙大哥的电影参演事宜,对电影的融资事项并无介入。建议大家向电影出品方查询相关事项。”然而,《狂怒沙暴》的出品方为唐德影视,唐德影视方面却无法联系到负责此事的相关人士。
据了解,融资方一再降低投资门槛。《狂怒沙暴》项目刚出来的时候,呱果影视对外以15亿投资总额,每份1.5万元来众筹,10月26日进行了第一次修改,调整为14亿,11月7日进一步降低至11.5亿元,开通小份额版权将原来的1.4万元一份调整为1150元一份,10份为一股。
工商资料显示,呱果影视于2018年9月17日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人为张谦,为个人独资,实缴资本为零。经营范围里没有“可以进行融资等”许可的业务。而公司网站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全无。
授权呱果影视负责此次“众筹”项目的上海拓影也是疑点重重,天眼查系统显示,上海拓影注册日期为2015年1月6日,注册资本1亿元,但实缴资本为零。法人为倪海万,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值得注意的是,担任法人的倪海万名下有关联的公司均显示“经营异常”和“多次发生投资人变更”的情况。作为出品方唐德影视称不知情,只是表示旗下子公司负责《狂怒沙暴》的相关拍摄等事宜,但对子公司的聯系方式、相关负责人等直接信息却三缄其口,而唐德影视对外投资的公司多达30家,到底哪一家才是负责《狂怒沙暴》影片拍摄和此次“融资众筹”的知情方,至今仍不被外界所知。
一个是只有联系到代账的财务人员的上海拓影,一个是9月份新注册成立的呱果影视,法人均为自然人独资,而实缴资本都为零,工商登记显示没有实际运营,而作为出品方的唐德影视则表示不知情,都是子公司在操作,而又提供不了联系电话。这其中的蹊跷值得投资者认真寻味。
对此,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王德怡律师认为,呱果影视的这种方式属于向不特定人群公开募集资金,很容易涉嫌非法集资或诈骗陷阱。9月份才成立的没有实缴资金的空壳公司就这样在市场上募集资金,建议投资者认真考察对方的资质或证照及履约能力,如果是正式投资应该签订正式的书面投资合同,避免落入非吸或诈骗陷阱。
而对于投资合同,呱果影视销售人员在记者发稿前发送了一份由呱果影视和投资者签订的合同模板,对于这份合同,王德怡认为:现有资料表明,北京唐德影视和上海拓影才是影片的共同出品方,呱果影视仅有30%的投资收益权,呱果影视并非在政府部门备案的出品方。投资人出资一旦完成,并不具备股东身份,无权查阅相关的财务账目,对该项目运作的情况将一无所知,即便电影成功也很可能无法实现财产权利。并且投资者并不知道呱果影视与多少投资者签订了类似的合同,交易资金如何监管仍是一个谜。这份合同上的约定发生争议交由仲裁机构解决,因此相关的仲裁过程和结果都会保密,投资者也不可能联合起来,形成统一的信息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根据有关规定,获得《摄制电影许可证》和《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的单位,可独立或联合署名为出品单位、其法人署名为出品人。目前并无证据表明呱果影视是法律意义上的出品人。我认为这是一份法律风险和商业风险均非常高的投资合同,提醒投资者谨慎参与。(思维财经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