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霜
逢年过节,某单位的领导照常要捎上油、米等生活物资和慰问金,到困难职工家里看望慰问。这本是传递温暖关爱的好事,却在选定困难职工的问题上,令不少人犯了难。
“要找一户符合‘要求的困难职工,太难了。”这个单位工作人员无奈地说。他告诉记者,这里的“要求”,其实是为了方便领导而设置的。比如,“职工家里最好有小孩。”慰问过程中少不了拍照宣传,小孩天性活泼好动,领导不缺话题聊,气氛总归热闹,最重要的是上镜显得更有亲和力;职工住哪也有讲究,得在交通方便的地方,以便慰问途中开车接送领导;如果职工住的楼房,那么要注意了:楼层不得高于5楼——没有电梯,爬楼辛苦,万一没留神摔着了可不好。
要求一一列下来,合适的困难职工可以说是“打着灯笼也难找”。
在他看来,这些虽然是细枝末节的小事,但如果没安排好,“大家会觉得你不够周到,也给领导留下不好的印象。”一次,某单位去慰问住在乡下的职工,开车走完沥青路,慰问队伍还要徒步走一段乡村土路。不巧当天下了雨,粘土路面遇到雨水的冲刷,泥泞不堪,领导的皮鞋弄得全是泥巴,随行的记者还差点摔倒了。当时领导的脸色就不太好看,据说事后,这名工作人员还私下去道了歉。
其实这名工作人员也觉得,看望慰问困难职工,重点就是为了向需要帮助的职工传递关爱,谁最需要帮助,就应该去帮助谁,名额筛选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可组織人员为了迎合领导,时时不忘揣摩领导心思,处处为领导“着想”,反倒失掉“看望慰问”的意义。最可怕的,是大家都约定俗成地对此表示默许。殊不知,这也许并不是领导本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