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雪
那只是一段还没有开始的暗恋吧,但是我想,并且固执地把那定位为我的初恋。一段关于14岁的温暖。
学校的广播站刚刚建立,播音员也是第一批。学校不大,播音站被安排在教学楼最里面的那间小屋里。小屋的旧木门发黄,被风一吹就嘎吱嘎吱作响,窗外还有一棵合欢树。以前没有播音站的时候,我的习惯是和画画,那个有点傲气却有傲气资本的女孩一起,坐在树下吃饭,谈天说地。甚至缺课,我们唯一的去处也是在这里。现在合欢树旁的木屋成了播音站,扰了我的清静,我自是不高兴的。
恶作剧是我和画画在这样枯燥的学习生活中最大的乐趣。只是这天,在推开那扇发黄的木门,我的脚步瞬间凝固,我看到和我一般大的少年,手捧稿纸,一字一字仔细审阅,冬末温暖的阳光毫不吝啬地泼洒在他身上,他身边有忙碌的身影来回穿梭。我无暇顾及,只一眼,便定格在那个略显单薄却棱角温暖的身影。早忘了来时的初衷——关掉总电源。
直到满屋子的人望向我和画画,直到画画使劲拽我的手,直到木屋的门“砰”地关上,我才感觉到心在一跳一跳的。
我和画画躲在树后面,那棵老树,足够粗足够老,它隐藏着我,隐藏着我私密的快乐。如此美,以至畫画满脸不屑地对我砸吧嘴时,我竟一点也不在意。也是,画画能歌善舞,还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又怎么会对我这样的心悸有感觉呢?只是我是这样固执的小孩,或许不懂什么叫爱情,我只是相信我的心能感觉它。
于是,有了后来,我支开画画,每天跑去合欢树下看他,听他的声音,感受他从嘴里蹦出来的字,那些诗——那些我喜欢的诗,那些我写的诗。我知道自己有时无聊,听到他念自己的诗,常常痴痴地笑,直到那笑声惊到他,探下头来看,惊得我一个机灵跳起来,捧起书本,假装若无其事地走开。
回到教室,画画看着我坏坏地笑,帮我拍掉裤子上的积雪。我看到那丫头眼里,居然是莫须有的崇拜。她说:“姐们儿,你厉害,御得了寒,抵得住冷,湿得了裤头。”我知道我的脸一定红到了脖子根,滚烫得连自己都灼手,心还在“扑扑”地跳,尽管冰冷的雪水侵到了皮肤,是真的有点凉。可是我现在满心的欢喜,他终于注意到我了吗?他是怎样看那个女生,那个不敢与他对视落荒而逃的女生?只是想想,又恨不得拍飞自己,怎么在他面前这么丢脸呢?可是我是这样顽强的小强,怎么可能就此放弃?
转眼就是6月,火红的骄阳热烈火辣,把中考的气氛托到高潮。是的,他要走了,我心里莫名的空洞,即使一年多来,最大的接触就是最初的那次四目相对,及每次他看我跑开时,嘴角的微笑,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说过。
下了很大的决心,我给他削了一把2B铅笔,连着笔盒一起,在考试那天送他。不知道他有没有用那些2B铅笔,但是我记得他对我说谢谢,记得他剪的小碎发,风一吹就露出额头的样子,记得他说“你也加油”时俏皮地笑。我想这是于我而言,关于美好的心动。
他会拨打我悄悄留在笔盒里的号码吗?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关于那个冬末,我对一个男孩最简单最纯粹的怦然心动。我也知道,那些被他读过的诗,会拌和着他的声音一起,留在那里,留在那些岁月里。
下一个骄阳似火的盛夏,领录取通知书的我,有些留恋,有些心酸地踏出校门。手机在口袋里疯狂地震动,来电显示,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晓玛摘自《做人与处世》2018年第10期 图/潆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