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阶段协同育人的成绩、问题与建议

2018-11-30 02:40曹瑞
中国德育 2018年17期
关键词:共育督导家校

建议把家校社共育情况纳入督导评估的指标体系中,为家校社协同共育机制的完善提供切实保障。同时,强化问责环节,完善问责机制,把协同育人的落实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结果考核、问责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督导工作的效果。

协同育人是指学校、家庭、社会各种教育力量,在德育目标一致的基础上,建立教育网络,形成教育的正向合力,统一协调地开展德育工作,最终落实立德树人的教育根本任务。虽然家庭、学校、社会教育在时空上有所不同,在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效果上也有各自的特点,但是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来说,三者所起的作用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缺一不可的。长期以来,党和国家非常重视协同育人工作,多次颁发相关文件。2017年8月,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对协同育人的实施途径和方法进行了明确要求。本文主要运用文献研究的方法,对我国当前协同育人现状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分析,总结了取得的经验,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议。

本文以“家校共育”和“家校协同”为主题,对2013—2017年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期刊收录的期刊文献进行跨库检索,对每篇文献进行逐篇查阅,从中剔除重复的和不符合要求的文章,获得有效样本188篇。每一篇文章代表一所学校,分析的单位为篇(所)。对收集到的样本进行文献计量学和内容分析法的统计分析。从外部信息和内部内容两个方面对样本进行分析。本研究根据年度(2013—2017各年度)、区域(东北、华北、华东、西北、西南、中南)、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学校性质(公办、民办)、城乡(城市学校、农村学校)等外部信息对学校进行了分类分析;根据《指南》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实施手册》对协同育人的实施要求,从家校合作机制、家校沟通和家长培训三个方面制定了分析的内容框架,运用Excel和SPSS17.0软件对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主要结论如下。

一、值得肯定的成绩

调查分析发现,当前学校对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重视程度比较高,比较完善的家校合作机制也开始建立,家校沟通的形式呈多样化发展的特点,家长教育的计划性、系统性逐渐增强。

(一)学校对家校社协同育人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在188篇文献中,2013年的文献数量是22篇(占11.7%),2014年是24篇(占12.8%),2015年是26篇(占13.8%),2016年是56篇(占29.8%),2017年是60篇(占31.9%)。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文献数量从2016年开始出现了一个成倍的增长。2017年《指南》的出台为中小学开展德育工作提供一个基本遵循,也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导、评价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依据。《指南》明确提出了“坚持协同配合”是德育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协同育人”是创新德育工作的六大实施途径之一。2016年以来这方面文献数量的显著增加反映出学校对协同育人工作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

(二)家校合作机制初步建立

是否建立家长委员会、家长教师协会等合作机制是家校合作机制是否建立的评价指标。调查显示,总体上56.4%的学校已经建立了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教师协会等组织,在已经建立家长委员会的学校中,有92.5%的家长委员会都已经开展了工作。很多学校建立了班级、年级和校级三级家长委员会,分为活动、学习、宣传、后勤等多个小组,各司其职,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合作。有的学校制定了《家访制度》,要求教师针对不同家庭、不同学生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家访,同时学校对教师家访的仪表举止、言谈行为都提出了建议。

在家校合作机制建立的基础上,家校合作逐渐向深、广发展。有的学校让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班级管理,全面而深入地参与学校工作;有的学校让家长参与教育教学,有专业特长的家长走进课堂给学生开展讲座、评课、研究性学习等活动;有的学校让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如运动会、校园艺术节、主题夏令营、修学活动等;有的学校甚至让家长参与学校的教室、宿舍、图书馆等的设计与规划以及策划校车承包招标方案等工作。

(三)家校沟通形式多样

长期以来,家长会一直是家校沟通的主要形式,传统家长会的一般流程是:先由校长(或年级组长)讲话,然后是各班班主任和任课老师讲话,主要介绍孩子的学习情况,最后任课老师和家长面对面交流。这样的家校交流模式曾经被广泛运用,但是这样的家长会模式多是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家长对孩子及其班集体的其他状况所知甚少,家校沟通内容单一、形式单调。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成了家校合作的主要途径和载体。调查显示,总体上,学校最常用的家校沟通形式为“家校沟通本、班级日志、微信、QQ等”(78.7%),往后依次为各种活动(66%)、家长会(64.9%)、家长开放日(61.7%)、家长志愿者(38.3%)。但是不同地域、不同学段和不同性质的学校在家校沟通的形式方面存在差异:(1)区域差异方面,中南地区把各种活动(93.3%)作为最主要的沟通形式,东北地区采用家长会(72.7%)、家长开放日(81.8%)比例最高,西南(50%)、华北(50%)和中南(46.7%)家长志愿者比例较高。(2)学段差异方面,小学(81%)和初中(80.8%)最经常使用的沟通形式为“家校沟通本、班级日志、微信、QQ等”,高中最经常使用的沟通形式为家长开放日(70%)和家長会(70%)。(3)学校性质差异方面,公办学校采用最多的形式是“家校沟通本、班级日志、微信、QQ等”(80%),民办学校采用最多的形式是家长开放日(75%)和各种活动(75%)。(4)城乡差异方面,城市学校(76.6%)和农村学校(75%)采取最多的形式都是“家校沟通本、班级日志、微信、QQ等”。

(四)家长教育的计划性、系统性逐渐增强

调查发现,总体上,有36.2%的学校对家长教育的培训内容进行了规划,24.5%的学校有固定的培训时间,家长培训采用最多的形式是“讲座、沙龙、团辅等形式”(51.1%),其次为网络平台培训(22.3%),最后是家长自助式培训(20.2%)。华北、中南等区域近半数学校能对家长培训时间和内容进行规划,有的学校根据新生入学、学生毕业以及一些比较普遍的典型问题开展讲座,有的学校研发了家长学校校本培训教材,有的学校开设了家长网络学校,内容丰富、方便快捷,有的学校家长们利用假期将本班家长分成几个小组,自己定时间,自己找地方,组织在一起开展家长教育交流活动。这些都凸显了学校对家长教育的重视。学校普遍感觉到,经过家校协同共育,学生的综合能力与素质获得发展,家长获得幸福体验,学校获得快速发展基础,缓和了“减负与提质、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等矛盾,实现了学校与家庭、家长与孩子的和谐发展。

二、需要关注的问题

虽然目前家校社协同育人发展态势良好,但是在调查过程中不难发现,在家校社合作的整体性、计划性、均衡性方面还存在许多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的地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校合作的不对等性

分析发现,家长参与学校的活动多,学校对家长需要的关注和指导略显不足。家长参与学校的形式可谓多种多样,虽然形式多样但是实质上多是一种单向参与:家长被动听从学校安排、被动地参加。家长从事的也多是一些事务性的劳动,人际交往仅仅停留在合作伙伴的层面上,缺乏情感和思想的交流,表面上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分配的工作,但是有的家长心里却对学校的做法和观点保持抵触和反感的态度,无法实现真正的平等、互动的双向交流,长此以往难免会产生信任危机,学校的威信会降低。良性的家校互动,家校双方都应发挥主体地位。但是现实教育中,由于双方互动机制的不完善,學校实际上处于领导和主导地位,发号令、提要求多;而家长只能参与、承办和协办,和形式多样的家长参与学校的工作相比,学校对家长的指导显得很不足。

(二)家长培训形式比较单一,小学学段家长培训计划性不足

对家长的教育应该是有组织、有计划、有要求、有教材、有评估的系统推进的过程。研究发现,家长参与学校活动较多,但是学校对家长的培训方式还比较单一,以讲座和沙龙等形式为主。学段相比,小学的家长培训计划性有待加强。虽然搜索到的小学的文章数量最多(61.7%),但是小学开展家长培训的情况却不如初中和高中。初中有46.2%的学校对培训内容有规划,高中的这一比例是40%,而小学仅有31%的学校对培训内容有规划。说明小学协同育人活动虽然开展得比较热烈,但是组织性、计划性有待提高。

(三)欠发达地区学校、农村学校、民办学校的家校合作问题突出

调查发现,在家长委员会、家长教师协会等合作机制建立情况方面,中南(66.7%)地区建立的比例最高,西北(33.3%)比例最低。城市学校建立的比例(64.1%)高于农村学校(40%)。在培训的规划方面,中南地区有固定培训时间的比例最高(40%),西南地区却都没有固定培训时间。华北地区对培训内容规划的学校比例最高(42.9%),西南地区比例最低(16.7%)。37.8%的公办学校对培训内容有规划,民办学校对此却没有规划。26.6%的城市学校有固定培训时间,农村学校的比例是20%。39.1%的城市学校对培训内容有规划,农村学校的比例是30%。由于种种原因,欠发达地区学校、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无论是在家校合作机制建立,还是在活动开展以及家长培训的计划性和开展情况方面,都处于相对落后的状况。因此,这类学校的家校协同育人的问题需要引起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全社会的重视。

(四)社会教育凸显不足

本文在撰写之初,意在从家校社协同角度来探讨相关问题。但是在中国知网经过搜索发现,2013—2017年,以家校社为主题只搜索到34篇文章,经过筛选,符合要求的文章仅5篇,故无法运用文献分析的方法对家校社协同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文献的匮乏间接反映出了这方面教育实践的缺失和不足。

三、可行的教育建议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从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政策层面

家校社协同共育,政府应成为教育的主体,发挥主导性。以政府为主导通过立法推进教育的发展是世界各国教育发展的趋势和特点,但是我国在立法方面的进程明显滞后,比如我国至今还没有一个对家庭教育工作和社会教育工作有严格、明确、具体的行政要求和强制性的制约措施,更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致使家庭和社会教育实际上处于管理无序状态。由于缺少和家庭、社会教育的协调,学校教育的法律、法规也难以落到实处。鉴于此,我国应加快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法治化”进程。教育法治化即是通过对教育关系、教育行为和教育发展的协调、规范和引导,以保障教育秩序、达成教育目的的一个实践过程。

(二)实践层面

根据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前,一是要重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大量教育实践说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如果不与社会教育密切结合,它是脆弱无力的,甚至会出现彼此抵消的现象,即所谓社会上流传的“5+2=0”现象。因此学校、家庭和社会协同共育显得尤为必要。二是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和培训。学校要改变观念,不能将家校合作停留在家长对学校支持、参与的单向交流模式之下,应进一步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和指导。三是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学校、民办学校、农村学校的指导和引导。调查发现,上述几种类型的学校在协同育人的很多方面都处于最落后的状态,因此如何加强对这类地区的学校的协同育人工作的指导,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三)督导评估层面

教育督导是国家实行的教育基本制度,对于构建有效的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育机制来说,教育督导评估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目前各地的教育督导评估体系中,对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重视程度还不够,相关评估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这部分内容有待于进一步强化。有的地方尽管有了相应督导评估指标,督导的监督职能却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能及时有效地改善。建议把家校社共育情况纳入督导评估的指标体系中,为家校社协同共育机制的完善提供切实保障。同时,强化问责环节,完善问责机制,把协同育人的落实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结果考核、问责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督导工作的效果。

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都是教育系统的组成部分,子系统与子系统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在目标相同的前提下,子系统和谐同步顺向运作,就会产生相辅相成的积极作用;如果目标有异或目标相左,逆向运作,就会产生相克相斥的消极作用。基于这样的思考,学校、家庭、社会的协同共育意义重大。

【曹瑞,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德育与教育心理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 李 敏

猜你喜欢
共育督导家校
谈如何有效的开展幼儿园家校共育工作
家园共育·优秀幼儿园亲子活动展
家园共育·优秀幼儿园亲子活动展
Home-school Cooperation Makes Our Party Branch Activity Colorful 家校共建为党庆生
家园共育·优秀幼儿园亲子活动展
家校携手,共促发展
借助“元督导”思维,提升学校督导效能
五个步骤找准督导需求
互动+沟通——基于信息技术的家校沟通新模式
家园共育·优秀幼儿园亲子活动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