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王庆峰
假如惩戒无可避免,人们就会守规矩;假如惩戒随“风”而至,人们就会不屑一顾。铁路部门要认识到,霸座不是简单的道德议题,而应是明晰的规则秩序,不能指望以舆论曝光唤起他们的羞耻感,而是要形成刚性的执法氛围。只有让执法硬起来,才能让“对号入座”的规则意识深入人心。
2018年8月21日,在从济南西站开往北京的高铁G334次列车上,一名男子不仅霸占别人的座位,还对前来劝阻的乘务员各种胡搅蛮缠,视频被网友发到网上后,引起了全国人民的愤慨。事后,该男子被济南铁路公安处以治安罚款200元,并纳入失信黑名单,在180天内被限制购票乘坐火车。9月19日上午,从永州开往深圳北的高铁G6078次列车上,一位女乘客再现霸座行为,无视列车上的座位标注,强行霸占靠窗的座位,女乘客理直气壮的样子,再次点燃了舆论之火。之后,“霸座队伍”又陆续增添了几位新成员:占座又泼水,后来道歉的外籍女士;无视大家指责,强占座位后又颐指气使地说“他一个年轻人,站半个小时能怎么着?”的“霸座大妈”;声称“我听不懂,你们拍吧”,最终被拽开的“霸座大爷”……
如此集中的新闻,大概能说明座位矛盾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它背后是千奇百怪的心理状态,第一起霸座事件中,男子明知有错在先,却狡辩“站不起来”,典型的耍无赖;第二起的女主角,无视靠窗和过道座位的区别,直接否认了规则;大妈占座事件中,当事人的理由是“年轻人就该让老人”。应该说,持有这些想法的人不在少数,要求他们进行自我的道德约束,不一定有用。
有用的是什么呢?规则和惩戒。“对号入座”是基本规则,这一点不容置疑。1997年,铁道部发布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明确规定,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车票,“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是旅客依法享有的权利。惩戒方面也有法可依,翻看治安管理处罚法,不难找到有关“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法律规定。
法律规则的震慑力,就在于对触犯者及时回应,让潜在者无可逃避。但在这几起事件中,工作人员很大程度上在把它当成一个道德议题去处理,以规劝为主。几个人最终受到处罚,也都是曝光之后的结果,与舆论压力有直接关系。换句话说,如果占座者不被曝光,就可能不会受罚,这是非常不稳定的规则预期,被打破是可以预料的。
一个清晰稳定的规则,应该能做到及时回应,从而传递出稳定的警示意义。比如在高铁上吸烟,不管有没有被人曝光,只要做了,马上就会有乘警介入;又如在飞机上霸座,地面空乘也会强制制止。许多人说,火车上的执法者太软弱了,稍微进行对比,这样的结论大体是没错的。
在“软弱”质疑前,铁路部门惯用的回应是,工作人员大多属于安全员和辅警,没有执法权,无法强制执行。这样的说法并无过错,执法权属于乘警,安全员以规劝为主,是懂法的表现。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可以有更大作为,盘点几起事件,安全员在劝说时竭尽所能,但都没有告知霸座者他们会承担的明确的法律结果,比如行政罚款等。即便是联系乘警,乘警也很少能当场下达“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对“扰乱铁路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可给予限制乘坐火车的处罚。这是铁路部门自身拥有的权限,如果安全员或乘警在劝说霸座者时,明确告知他们如果拒不执行,将面临这样的失信处罚,霸座者还会这样有恃无恐吗?
总而言之,规则和惩戒要连起来,就得对得上人们的预期。假如惩戒无可避免,人们就会守规矩;假如惩戒随“风”而至,人们就会不屑一顾。铁路部门要认识到,霸座不是简单的道德议题,而应是明晰的规则秩序,不能指望以舆论曝光唤起他们的羞耻感,而是要形成刚性的执法氛围。只有让执法硬起来,才能让“对号入座”的规则意识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