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汉鹏
为治理焚烧秸秆的问题,各地都出台了“禁烧令”,但效果不够明显。究其原因,主要是收割、运输、回收利用秸秆的经济成本较高,农民难以承担,因此宁可废弃或焚烧。
城市人丢垃圾只需要找到垃圾桶就可以,因为背后有着庞大而成熟的垃圾运输、分拣、处理系统在支撑。但当农民处理秸秆时,类似的公共服务体系却基本是空白。因此仅靠一纸“禁烧令”,当然效果有限。
其实,要给秸秆找个好“出路”,只要能让农民通过秸秆再利用获利,就能调动起农民回收利用秸秆的积极性,从而从源头上解决焚烧秸秆的难题。比如,积极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饲料化、秸秆肥料化、秸秆能源化等多途径有效利用方式,并让农民真正从这些环节中获益。
当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政府必须要加强技术扶持、财政补贴、宣传引导等,出台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建设、秸秆收运、饲料化利用项目、秸秆初加工装备补贴的扶持政策,实现让秸秆利益最大化,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秸秆焚烧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