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安徽省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胡艳 孙维南
伴随着道路交通的快速发展,车辆的迅猛增长,交通事故也是不断发生,如何依法高效处理交通事故?如何让群众少烦心少跑路?如何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关乎民生,当人民群众在经历事故烦心甚至痛苦时,能感受到执法司法的公平、高效和便民,并有效减少社会矛盾,提高法律公信力。”安徽省安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文鸿的一番话道出了当地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大胆改革的初衷,以人民为中心,优化是前提、机制是保障、服务是目的,通过改革释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益,真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2018年1月10日,安庆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正式启动运行,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法院、检察、司法、社保、卫生、保险等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相关的23家单位全部进驻,开展联合办公,推进“互联网+事故处理”模式,实行事故处理“一体化运行、一站式服务”,实现高效公正便民。中心运行一年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达100%、交通事故调解成功率达97%,有效打击了交通违法犯罪、提升了执法司法公信力,减少了行政成本、化解了社会矛盾。
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000㎡,由综合服务大厅、办公区、交警办案中心、当事人接待区4大多功能区域组成。设在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建筑面积1200㎡,有受理接待、车物损事故快处、工伤认定、医疗救助、法律授助、法院受立案、保险行业调解、保险理赔等29个工作岗位,另设立人民调解室和法院审判庭。其中,交警办案中心建筑面积1000㎡,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建设,设有指挥室、询问室、候问室、人身检查室、信息采集室、辨认室、醒酒室、医疗室等21个工作室,是全市公安办案中心规范化建设模板。同时,为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及案卷、证据管理智能化,中心还引进智能案卷管理系统及专业存储设备,高标准建立了信息智能化案管室,实现案卷信息登记入库、案卷移交、案卷借阅、案卷查询及轨迹追溯等网上智能化办理及网上全程监督,有效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中涉案卷宗、物品保存和流转的管理要求。
结合公安机关勤务改革,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了原有的市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和市区物损道路交通事故快处中心职能及业务,选拔了24名业务能力强的青年民警派驻中心。辖区宜秀区人民法院选派9名工作人员常驻综合中心办公;市司法局在综合中心设置4个调解室,安排了8名人民调解员……进驻中心的各部门都选派了精干人员,开展联合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确保了市区道路交通处理当事人“只进一扇门、解决烦心事”。
在完善的硬件投入和精干力量的支撑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中心坚持机制引领,改革完善事故处理模式,建立了一套具有特色的交通事故案件办理、流转模式,形成“一体化运行、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的工作机制。
接到交通事故警情后,公安交警负责调查认定事故责任,责任认定信息在下达后及时流转至保险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医保、社保等部门。且根据事故性质,细划了流转流程。车物损事故:公安交警受案→调查认定责任→通过交管12123平台上传数据信息→前往服务大厅工作岗办理快速处理手续;伤亡事故:公安交警受案→调查处理→认定责任→“四调联动”(人民调解、保险行业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或法院判决。
事故处理模式改革后,以往由公安交警“大包大揽”的事情,依法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事故伤者医疗,由医保中心、卫计委、保险公司等负责;事故财产损失确定,由保险公司、评估机构负责;善后赔偿,由人民调解、保险行业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判决等负责;涉及到逃逸、因家庭原因无法履行赔偿等,由社保、医保、工伤等救济途径解决,部门依法各司其职,群众享受高效惠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运行以来,共受理交通事故13653起,调解结案14227起(保险调解一起案件对应多家保险公司),其中行政调解6321起、人民调解572,法院调解397起、保险调解6937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7%,有效缩减了行政成本,化解了社会矛盾。
为贯彻落实“2018·6·28”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持续深化安庆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模式改革,9月12日,安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安庆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运行、一站式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析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相关单位、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构建公正、高效、透明、便民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体系。联席会议由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宜秀区人民法院、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市保险行业协会等单位、部门组成。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联络员会议。
2018年4月8日,张某驾驶公交客车行驶至安庆市区龙山路姚家口公交站台附近,不慎碰撞到骑自行车的姚某,造成姚某死亡。公安交管部门针对该起事故从受案调查到下达事故认定只用了18天,当事人从申请调解到保险调解结案只用了12天。在此过程中,当事人通过网络全程了解案件办理进程。
“若按照传统诉讼程序,该案要经过开庭、判决,至少需要3个月,若保险公司不同意判决结果,还需经过二审程序。另外,当事人需要预缴诉讼费,历经法院立案、领取传票、参加开庭、等候宣判等多项程序。”从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近30年、中心负责人姜显龙介绍。以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需要往返于事故处理机构、法院、司法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等多家单位之间,手续繁杂、耗时耗力,而且因机制不畅,难以全程监管,某些处理环节易滋生腐败。
现在,中心建立“互联网+事故处理”模式,研发智能办公系统,实行网上信息推送,实现进驻单位间事故信息数据共建共享,事故当事人自助查询等。此外,驻综合中心法庭通过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中心”,委派保调委调解,不再预先收取当事人诉讼费用,也大大缩短纠纷解决的时间、节约了当事人的办事时间,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路”,做到了矛盾纠纷的全程可视化、阳光化快速处理化解。
“打造道路事故处理一体化模式,不仅是各职能部门间的一体化流转的建立,更是推进我们公安交警内部对事故处理、案件办理、执法规范化建设一休化运作,是交警执法勤务的创新和改革。”在改革立意之初,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吴节海多次强调要着眼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交警事故处理勤务模式,充分发挥事故处理服务人民、打击违法犯罪的法定职能。
中心选调了24名优秀事故处理民警,设4个事故调查外勤组,实行2+1+N勤务模式,即:2个处警组+1个备勤组+N个跟进组。2个处警组正常接处警,警情较多时,由备勤组加入处警,另外设置N个疑难重大案件跟进组,配合案件调查处理。同时,严格规范事故处理执法,建立完善接处警规定、事故处理流程、案件研究审核、档案管理、办案中心使用管理等31项管理制度,实行“受案、立案、调查、认定”逐级审批和法制员审核制度,做到业务集中、监管集中、裁判标准统一。
对亡人事故和复杂疑难案件,一律公开认定、集体讨论;针对交通肇事逃逸、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源头上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口袋案”等问题。目前,中心已办理适用一般程序处理违法案件89起,行政拘留23人,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82起,侦破率达到100%。同时,有效维护了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严把交通肇事案件刑事立案关,严格依法在责任认定后对肇事嫌疑人立案侦查。目前,中心交通肇事案件立案22起,同比下降26.7%。
2018年1月10日,安庆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投入运行。据安庆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市民在日常的交通事故处理中有争议的事故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物损事故,另一类是伤人及死亡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的启用将大大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效率。
交警勘查现场后,对事故责任出具认定书。双方当事人对车损有争议,先由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定损,若保险公司定损员定损后,双方当事人对车损仍然有争议,就可以到综合服务中心由物价评估部门对损害后果进行评估。物价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在司法部门具有法律效力。这样当事人不必再去聘请或找相关人员进行物损鉴定,减少老百姓跑腿的麻烦。
损失确定以后,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行政调解。交警可对损害进行调解,或由人民调解员对损害进行调解。如果都调解不成,可以在服务中心针对民事损害赔偿提起民事诉讼。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宜秀区人民法院在综合服务中心大厅建设专门法庭,设置法院受案岗,可以随时随地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在诉讼的过程当中,若当事人对司法程序及相关内容不明确,可以在服务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市司法局指定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在综合中心设立有3人组成的法律援助站,大厅设置接待工作岗。
伤人亡人事故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非常麻烦,今后在综合服务中心可以“一站式”解决。综合服务中心成立以前,交警只对交通事故责任下发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只能自己去找司法鉴定中心、物价评估中心、律师,提起司法诉讼。一起伤人亡人交通事故,仅交警对交通事故处理、调查、下发责任认定书前后就需要20天,当事人如果自己去找司法鉴定中心、物价评估中心、律师,提起司法诉讼,一起案件处理结束时间则更长。而综合服务中心运行后,不仅降低了损害调解的效率,也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