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荣东
(文山学院体育学院,云南 文山 663000)
青少年体育赛事是推动青少年体育运动发展的重要手段,是选拔体育人才的重要途径。近年来,赛事的组织与发展对我国青少年体育事业的发展发挥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一些问题逐步显现,表现在赛事功利色彩日渐加重,运动员在身份、年龄上造假等,损害了体育赛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违背了正确的体育价值观,造成了体育比赛成绩的虚假。因此,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青少年体育赛事中的这些问题,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的建设,是青少年体育赛事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我国青少年体育赛事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备的体育赛事制度和体系,基本实现了从国家到省、市、县各级青少年体育赛事的全面覆盖。
目前,我国从国家到省、市、县,从小学到大学,每年都要举办青少年运动赛事,基本建立了纵向、横向广泛分布的赛事体系,这些赛事活动不仅项目齐全,而且赛事内容丰富,可以满足不同兴趣爱好者和不同运动特长的青少年的竞赛需要。
“参与、教育、竞技”是体育赛事的本质。在青少年体育赛事的发展过程中,体育赛事的功能从单一的竞技,逐步向教育、参与等方面发展,功能得到完善,体育竞赛与国民教育以及青少年体育教育的关系不断得到加强。
赛事活动举办的合作机制逐步完善,形成了多部门、多层次协同合作的局面,赛事举办资源得到优化整合,赛事各项保障体系逐步得到完善,赛事活动对青少年体育运动发展的带动和推动作用得到加强。
赛事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竞赛激励机制等得到完善,增强了对青少年参加竞赛的吸引力,调动了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和体育竞赛的积极性。
首先,青少年运动员参赛资格审核不严格。一些地方在青少年运动员参赛资格审核上没有采取严格的措施和程序,监督审核的透明度不够,在运动员资格审查上没能建立完善的审核体系,造成有些赛事资格审查流于形式,在诸多具体环节上出现问题。其次,运动员参赛资格审核技术手段不足,缺乏对隐蔽性强、高科技的伪造手段的识别能力,为运动员各种参赛资格信息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另外,对体育赛事中弄虚作假行为的惩处缺乏应有的力度。惩处制度不具体、不明确,致使违规取得参赛资格的行为被发现后,在查处上缺乏严厉的惩戒措施,一般只是做出取消参赛资格等力度较轻的处理。甚至,一些违规者被发现后通过不正当手段弱化查处的力度,不仅不能起到应有的违规惩处效果,有效遏制参赛造假行为,反而造成了更恶劣的社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参赛造假之风。
把青少年赛事成绩和参赛的相关人员、单位、部门的奖励等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使得各级体育赛事的功利化色彩日益加重。一些地方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把体育赛事成绩与部门和个人政绩联系在一起,致使体育赛事成为名利争夺的赛场。在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下,一些教练员、运动员家长以及利益相关者,体育价值观扭曲,丧失应有的体育道德,把青少年运动员作为金钱、名利的工具,为了能在赛事中取得成绩,甚至利用职权帮助一些运动员在参赛资格等方面进行造假。
青少年体育赛事举办的根本目的应是展现青少年体育运动的发展成果,促进青少年体育运动的开展,为优秀运动员的选拔提供依据。目前,由于在体育赛事中强化了对竞技成绩的追求,强化了体育赛事在选拔竞技体育人才方面的作用,致使各种赛事竞技性越来越强,竞技水平和难度逐渐加大,体育赛事为增强青少年体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的功能被弱化,使体育赛事偏离了举办的根本目的,造成了赛事活动重视竞技成绩、忽视青少年体质健康发展的不良现象。从宏观上可以看到,我国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各级、各类赛事不断增多,竞赛水平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青少年体质整体水平却在逐渐下滑,这就需要我们对青少年体育赛事的举办进行必要的反思。
首先,体育赛事在引导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锻炼方面的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由于大部分赛事项目竞技性太强,趣味性和观赏性不足,青少年参与的积极性不高,项目运动难以普及,致使青少年在实际生活中对这些项目接触很少,青少年不仅没有运动体验和运动兴趣,而且对这些运动赛事也缺乏关注。其次,体育赛事在遵循青少年生长发育规律上存在欠缺,弱化了赛事在教育青少年,引导青少年运动、娱乐以及体育文化传播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没有发挥好通过体育赛事强化青少年规则、规范意识的教育,引导青少年加强体育运动锻炼,增强身体素质,加强校园体育文化的培养和传播的功能作用。再次,体育赛事的传播不广泛,影响力不足。体育赛事应是展示青少年运动风采的舞台,应成为集运动竞技、文化教育、娱乐健身等元素为一体的活动项目。但由于赛事影响力及传播渠道等方面的影响,体育赛事传播的受众群体、规模等都还有限。
3.1.1 进一步完善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制度,增强审查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审查程序的阳光透明,加强对审查的全面监督和赛事参赛运动员资格信息的披露。
3.1.2 加强对体育赛事的规范化管理,对《青少年运动员管理条例》《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审查职责,明确落实具体责任,建立规范统一的审查程序,提高参赛资格的公开性、透明性,确保审查质量。
3.1.3 强化各级政府、学校在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方面的责任,各级审查人员要签订责任承诺书,层层落实审查责任,落实检查监督责任。
青少年体育赛事相关的体育、教育等主管部门要规范处理体育竞赛与升学保送的关系,逐步消除体育赛事的功利色彩,减少体育赛事功利化对青少年运动员身心的危害,净化体育赛事的环境。有关部门要重新审视和调研青少年运动员升学保送机制,修改和完善青少年升学保送资格条件。要建立运动员诚信档案,将青少年运动员的个人参赛信息在社会公开,以便广泛监督,减少运动员弄虚作假的机会。要重视对青少年运动员的思想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体育价值观,树立良好的体育竞赛道德和竞赛规范意识,教育青少年运动员通过公平竞争竞赛实现自身价值。
3.3.1 各级、各部门要把组织举办的各级体育赛事真正办成青少年展示自我的舞台,通过体育赛事教育和培养青少年顽强拼搏的体育精神,传播积极向上、勇攀高峰的正能量,帮助青少年塑造健康的人格。要通过赛事宣传,引导青少年热爱体育运动,激发青少年参加体育运动的热情和兴趣,使更多的青少年加入体育锻炼的队伍,体验和感受运动锻炼带来的欢乐,达到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目的。
3.3.2 加强对学生体育价值观的教育。各级学校要克服过度重视运动竞赛成绩,忽视青少年体育价值观教育的倾向,在加强运动训练的过程中,要把组织开展对青少年的体育价值观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起学校体育价值观教育长效机制。通过体育价值观的教育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体育道德观、体育荣辱观和公平竞赛的观念,养成诚信参赛的意识,自觉抵制虚假资格参赛等不良行为。在社会家庭中也要注重对青少年的诚信教育,引导青少年通过观看体育赛事懂得诚信在体育比赛中的作用和社会价值,使青少年认识到在社会竞争中应该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如何通过公平合理的竞争手段在竞争中胜出。引导和鼓励青少年积极参与体育运动锻炼,参与体育竞赛,树立正确的参赛观和竞赛价值观,抵制竞赛投机行为,通过参赛锻炼自己,通过竞争战胜自我,激发自己拼搏向上的精神意志,展现自己的运动风采,取得竞赛成就,实现人生的精彩。
3.4.1 完善赛事监管制度 各级赛事主管机构和主管部门要针对赛事组织开展中出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完善赛事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赛事纪律的行为要按照赛事规则进行调查和惩处,为赛事创造“公正、公平”的竞赛环境。
3.4.2 丰富赛事项目,扩大赛事参与人群在赛事项目设置上既要强调竞技性,考虑各级选拔、输送体育人才的需要,也应体现赛事活动的多样性,要在传统体育赛事基础上兼顾青少年体育运动项目的普及,通过赛事活动让青少年认识更多更好的体育运动项目,激发青少年参加体育运动锻炼的兴趣,充分发挥体育赛事对青少年体育运动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