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乾
乡村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整体国民素质的提升。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高度重视乡村义务教育,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振兴乡村教育,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为乡村学生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同时,《意见》还针对两类学校发展滞后问题,提出了五個方面的解决措施。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国家从顶层制度设计上出台了系列文件,如《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等。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两类学校”成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也是振兴乡村教育的关键点和落脚点。
乡村学校是乡村文化的中心,是乡村知识传播、文化交流、民俗传承的重要途径和阵地。乡村没有了学校或者学校持续衰退,就缺失文化气场,没有了生机,变成一潭死水,这将成为乡村振兴的一个“桎梏”,也是乡村持续发展的致命“短板”。作为县区政府和基层教育部门如何办好“两类学校”,让《意见》落地,取得实效呢?
一要顺应教育发展大势,统筹调整布局。立足农村实际,着眼农村发展,为乡村教育把脉、开方,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布局,长远解决乡村教育问题,不断完善和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如有些乡村因城镇化发展,人口向城镇流动,学龄人口总量减少,学校只有几个学生,而周边有相对较多学生的学校;有些乡村学生虽然少,但5公里以内没有学校,撤并后将会导致学生“上学远”,甚至诱发“上学难”因素,对此,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解决学校撤并或保留问题,回应群众就近入学的期待。
二要着力调整农村义务段教育学校学制。办好小规模学校,离不开政策支持和保障。政策制定部门,要探索建立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因地制宜,在一些地区实行“三六学制”或“四五学制”,即小学前三年或四年就近入学,后半段到中心学校或是县城学校寄宿,以此来全面提升小规模学校教学质量,缩小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的差距。要建立小规模学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政策执行的管理和督查,建立相应的督查问责机制,有效防控政策在落实中走形、变味,切实保障好的政策落地生根。
三要加强“两类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抓住“互联网+”的时代机遇,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的契机,在每个乡村学校配备“同步互动课堂”设备,并与教育发达地区或城区优质学校结对联盟, 开展互动式在线课堂,让“互联网+教育”在乡村学校蓬勃发展,促进优质课程资源和优质教师资源共享,建立共享课程和共享教师制度,同时,建立区域内在线教研共同体,加强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引领“两类学校”教师提升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实现乡村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推进教育公平与均衡发展。
四要建立乡村学校教师“走教”制度。“兴教之道在于师”,学校的品质主要取决于教师的素质。可乡村学校由于交通不便,生活条件相对较差,短时间内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的难题仍然难以根本解决。建立乡村教师“走教”制度是有效解决小规模学校师资的可行之策。对乡村小规模学校任教或走教的教师给予交通费或专项补贴,同时,给他们一些晋职评优和专业发展的政策倾斜。如在小规模学校工作三年或五年可以离职到师范大学培训或到名校挂职锻炼一学期或一年,职称评聘降低初级年限或优先聘任等。努力做到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事业留人,让小规模学校教师享受体面的生活和职业的优越感,有人生发展的憧憬。
此外,还要将乡村“两类学校”的人文环境建设纳入乡村教育发展的规划之中,融合在乡村振兴的整体格局中加以推进,彻底改善乡村教育发展的基础条件。同时要探索开发适合乡村教育的课程体系和建立以县区为单位的“两类学校”教师定向培养机制,将优秀学生吸引到乡村教师队伍里来,为振兴乡村学校教育,建立符合乡村特色的教育模式不断注入新鲜血液。